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人户,丙某在门口“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在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捺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某当场昏迷。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l05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32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某曾在1988年5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l993年5月刑满释放。另甲某主动交待曾经在1988年3月诈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事实。 问题: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第1题:
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到丁家后,甲在门外望风,乙、丙进屋打丁。但当时只有丁的好友田某在家,乙、丙误把体貌特征和丁极为相似的田某当作是丁进行殴打,遭到田某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田某头部猛击,将其当场打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乙、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
C.甲不需要对丁的死亡后果负责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负责入室行窃,丙负责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复杂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
C.必要共同犯罪
D.犯罪集团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