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人户,丙某在门13“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在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捺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某当场昏迷。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105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3200元,

题目

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人户,丙某在门13“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在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捺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某当场昏迷。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105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32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某曾在1988年5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刑满释放。另甲某主动交待曾经在1988年3月诈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事实。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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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丁共同购买了某四层楼的同一单元的同一门户,甲为一层,乙为二层,丙为三层,丁为四层。甲现行进行了装修,乙、丙、丁后期同时进行装修,因装修原因导致下水管堵塞,并进而导致甲装修的房屋被毁,且不能证明该损害是由乙、丙、丁谁家装修引起。由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甲的损失应由甲自己承担

    B.甲的损失应由乙、丙、丁负连带责任

    C.甲的损失应由乙、丙、丁负按份责任

    D.乙、丙、丁应对甲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CD
    本题涉及共同危险的责任承担问题。共同危险由共同危险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的意义在于共同危险不仅针对人身伤害,而且针对财产损害,传统例题设计多针对人身伤害。本题中,乙、丙、丁同时进行装修,导致下水管道堵塞,不能证明是谁家装修引起的,符合共同危险制度之要求。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2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 第3题:

    甲、乙、丙三人事先商议,欲前往某办公大楼盗窃29寸彩电一台。商议后,某日,在该大楼下班后,三人一起前往。盗得彩电后,由甲、乙二人装入纸箱,一人一边用手抬下楼。丙因空手,便抢先下楼。丙走至大楼门口,恰逢大楼值班员丁从旁边厕所出来准备打扫卫生。见丙形迹可疑,丁大吃一惊,欲用拖把上前阻拦。丙见状抢过拖把,将丁推倒在地,并用拖把塞住了丁的嘴,不让其喊叫。此时,甲、乙抬着彩电从楼上走下,见此状,两人一边说“快走、快走”一边从丙、丁身边走过去。见甲、乙二人走远,丙扔掉拖把,随后赶上,三人一起逃离现场。事后,此案被公安机关侦破,三人归案。
    请你就本案中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作出评析。


    答案:
    解析:
    (1)甲、乙、丙三人共同商议盗窃,构成共同盗窃;
    (2)丙犯盗窃罪,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3)甲、乙在丙的暴力持续过程中,利用这一状态逃走,意味着甲、乙二人认可丙的暴力行为,从而具有共同的故意,因此,甲、乙二人与丙一起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 第4题:

    某村有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已知甲、乙两户种植玉米的总亩数与丙、丁两户种植的总亩数相等, 甲、丁两户的种植总数比乙、丙两户的种植总数多,而乙种植的玉米比甲、丙两户的总和还要多。
    由此可知,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种植总亩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是:
    A甲、乙、丙、丁
    B丙、乙、甲、丁
    C丁、乙、甲、丙
    D乙、丁、甲、丙


    答案:C
    解析:
    解析
    第一步:直接翻译题干等式和不等式关系
    甲的亩数+乙的亩数=丙的亩数+丁的亩数①,甲的亩数+丁的亩数>丙的亩数+乙的亩数②,乙的亩数>甲的亩数+丙的亩数③。
    第二步:通过式子间的加减运算求解
    ①+②得2甲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2丙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则甲的亩数>丙的亩数;
    ①-②丁的亩数-乙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则丁的亩数>乙的亩数(上两步可以代入选项验证,符合的只有C);
    由③得乙的亩数>甲的亩数,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种植总亩数由多到少的顺序为丁、乙、甲、丙。
    故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甲、乙、丙三人向不相识的丁某要20块钱买烟抽,遭到丁某的拒绝。甲、乙、丙三人即对丁某进行殴打,致丁某轻微伤。在三人将要离去时,甲某仍觉得不解气,又回身持刀朝丁某腿部扎了两刀,致丁某失血过多死亡。甲、乙、丙三人当如何处理?()

    A.甲、乙、丙三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B.甲、乙、丙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丙构成寻衅滋事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运用。参见《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