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人户,丙某在门13“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在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捺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某当场昏迷。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105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32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某曾在1988年5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刑满释放。另甲某主动交待曾经在1988年3月诈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事实。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第1题:
甲、乙、丙、丁共同购买了某四层楼的同一单元的同一门户,甲为一层,乙为二层,丙为三层,丁为四层。甲现行进行了装修,乙、丙、丁后期同时进行装修,因装修原因导致下水管堵塞,并进而导致甲装修的房屋被毁,且不能证明该损害是由乙、丙、丁谁家装修引起。由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甲的损失应由甲自己承担
B.甲的损失应由乙、丙、丁负连带责任
C.甲的损失应由乙、丙、丁负按份责任
D.乙、丙、丁应对甲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