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交换其他应税消费品
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的
将外购的原料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加价销售
第1题: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3.2万元
第2题:
未注意到政策更新或对政策判断、理解出现偏差造成失误
超越法定委托权限,在委托方不知情或未得到委托方确认情况下,以委托方名义擅自办理涉税事宜
违反保密义务,对委托方重要资料保管不当或故意泄露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权益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委托涉税事宜进行肓目执业
明知委托方的委托事项违法,仍继续进行涉税业务
第3题:
679.11
691
692.11
794.56
第4题: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
对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为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而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而购置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发生的购置费,允许全额在发生当期扣除
第5题: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不需要缴纳罚款,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6题:
50
180
200
220
第7题: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待审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第8题:
企业计算是正确的,税务师表示认同
企业计算有误,销项税额少计87179.49元
企业计算有误,销项税额少计5811.97元
企业计算有误,销项税额少计2512.36元
第9题:
企业内的绿化用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
农、林、牧、渔企业的生产用地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第10题:
本所熟悉房地产行业及有关税收政策的税务师
其他税务师事务所熟悉房地产行业及有关税收政策的税务师
房地产协会的专业人士
税务机关的有关人员
第11题:
7
10
15
45
第12题:
“投资收益”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第13题:
为了准确计算出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将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印花税单独核算,并将其计入了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中核算
企业开发普通住宅和别墅,贷款分别向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借人,财务上为简便核算,将利息合并核算,不能按项目分摊,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采用了“房地产开发费用=(地价款+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全部借款利息支出”的公式计算
装修费用1000万计入销售商品房的开发成本
将未计入房价的代收费用作为扣除项目,但未作为收入计税
第14题:
委托方
涉税服务人员
涉税服务人员所在税务师事务所
委托方与涉税服务人员
第15题:
第16题:
1975
3025
3620
3775
第17题:
第18题:
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未带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19题:
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第20题:
98
73
95
78
第21题: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直辖市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所属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22题: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
广告宣传费
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罚息
第23题:
核对法
比较分析法
控制计算法
查询法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