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不纳入争议裁判中技术违规处罚的是()。
第1题:
纳入处罚范围的技术违规情形包括()。
第2题:
以下()不适用原因码4527(收单机构查复超时限或回复码为04)退单。
第3题:
一笔借记卡现场消费交易,差错处理经过查询查复、调单及调单回复(回复码01)、例外协商及回复,发卡机构提交争议裁判申请的时限为()。
第4题:
银行卡差错争议处理中,分行应收到商户的“POS退货”,“贷记调整”,(),“托收协商”,“例外长款”,“例外协商”,“争议处理”相关要求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卡争议申请。
第5题:
正确提交争议协商备案,且接收方不能证明己方被协商事项操作合规的,协商备案发起方享有()。
第6题:
二次退单日起60日内
二次退单日后60日内
例外协商回复日起60日内
例外协商回复日后60日内
第7题:
调单发起日起120日内
调单回复日起120日内
例外协商回复日起120日内
原始交易日起120日内
第8题:
9700-收单机构借记卡贷记调整失误
9702-收单机构原始交易短款
9710-争议协商备案
9720-实际消费金额大于清算金额
第9题:
坚持无效的退单
使用不正确的差错处理原因码
例外协商中错误使用原因码9703
对于正确提交的9710协商备案,未在时限内回复
第10题:
电子现金发卡机构提交退货
磁条卡发卡机构以4532原因码提交一次退单
磁条卡发卡机构提交贷记调整
磁条卡发卡机构以4544原因码提交一次退单
第11题:
时限内提交请款
时限内提交一次退单
与收单机构协商,由收单机构通过例外长款处理
直接提交争议
第12题:
强制退单权
例外长款权
申诉权
举证责任倒置权
第13题:
一笔借记卡交易,发卡机构提交一次退单,收单机构对一次退单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原因码()提交例外协商。
第14题:
发卡机构通过原因码4536提交退单的,需遵循以下要求,除了()
第15题:
发卡机构以原因码()提交退单,收单机构认为该操作未满足“凭密交易不适用本原因码”的限制条件的,可通过()流程要求发卡机构提供符合退单合规性要求的证据。
第16题:
IC卡圈存业务中,对于终端写卡不成功,但冲正不成功的交易,可通过()方式处理差错。
第17题:
一笔争议裁判案件的差错处理过程显示,收单机构超过查复时限回复调单,回复码为01,但并未提供交易凭证,仅提供商户说明称交易凭证已丢失。收单机构最少将被裁定承担技术违规费()元。
第18题:
4515;托收协商
4515;争议协商备案
4527;托收协商
4527;争议协商备案
第19题:
使用原因码6344调单
IC卡电子现金充值交易
持卡人因与商户纠纷提出拒付的交易
持卡人无力偿还欠款的信用卡交易
第20题:
2702-无效的一次退单
2706-收单机构能提供有效凭证证明原交易无误
9701-对发卡机构借记卡一次退单有疑义
9704-差错处理流程已经结束但仍未解决
第21题:
超过提交时限的通过协商,由发卡行通过例外长款处理完成
直接发起争议仲裁申请
提起一次退单
在提交时限内直接提起请款处理
第22题:
坚持无效的退单
提交无效的再请款
提交不真实的支持文档资料
超时限操作差错处理流程
第23题:
交易提交结算处理日期距离交易日期超过20日
持卡人账号正常时,不得使用本原因码退单
退单时限从交易日起计算
4536原因码处理时限为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