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安局对一起共同盗窃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张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赵某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王某聘请的律师钱某未与王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孙某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村的村民,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侦查科的科长立即停止了孙某的侦查工作,孙某为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侦查活动,侦查科长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李某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被害人的父亲是大学同学,关系很好,后来上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回避决定。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

题目

某市公安局对一起共同盗窃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张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赵某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王某聘请的律师钱某未与王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孙某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村的村民,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侦查科的科长立即停止了孙某的侦查工作,孙某为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侦查活动,侦查科长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李某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被害人的父亲是大学同学,关系很好,后来上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回避决定。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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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律师钱某无权申请回避。(1分)只有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分)
2.对侦查员孙某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不应停止其侦查工作(1分),孙某也不应当立即退出侦查活动(1分)。因为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1分)
3.孙某回避与否不应由侦查科科长来决定。(1分)侦查员的回避,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1分)
4.公安局长的回避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来作决定。(1分)公安机关负责人(局长)的回避,应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2分)
更多“某市公安局对一起共同盗窃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张某为首组成侦破”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张权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大队长立即停止了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后刑警大队长经审查认为李某提出的要求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通过其他途径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局长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与犯罪嫌疑人赵某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随即作出了韩某的回避决定。张某退出侦查活动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张某不可以退出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因此,对侦查员张权的回避决定作出前,不应停止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也不应立即退出侦查活动。

  • 第2题:

    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张权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大队长立即停止了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后刑警大队长经审查认为李某提出的要求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通过其他途径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局长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与犯罪嫌疑人赵某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随即作出了韩某的回避决定。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回答以下问题:李某申请回避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正确答案: 李某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因此,本案中的李某作为孙某委托的律师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

  • 第3题:

    A市公安局在办理张某涉嫌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张某的辩护律师帮助张某隐匿证据,A市公安局应当及时对该案立案侦查并通知辩护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正确答案:错误

  • 第4题:

    李某涉嫌诈骗罪被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李某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王某的回避由甲县公安局长决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期间,李某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对李某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应当()。

    • A、撤销案件
    • B、不起诉
    • C、终止审理
    • D、宣告无罪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在办理一起盗窃刑事案件当中,县公安局决定侦查员李某回避;那么,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李某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 A、县人民法院
    • B、县人民检察院
    • C、县公安局
    • D、市公安局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某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货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做出了回避决定。本案经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赵某提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不应担任本案书记员。审判长武某当庭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刑事诉讼法第30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审判长武某无权同时也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长武某无此权限。同时还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而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审判长武某应上报院长决定。

  • 第8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中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

    • A、某公安局长玩忽职守案
    • B、某县长报复陷害案
    • C、职务侵占案
    • D、某人民法院院长偷税(个人所得税)案

    正确答案:A,B

  • 第9题:

    某市公安局接到有关该市一家制药公司制售劣药的举报。公安局派人侦查核实后,公安局长王某找来该制药公司经理李某谈话,要求该制药公司今后不准再生产劣药,并将仓库中尚未销售的劣药全部销毁;同时告诉李经理,如果给公安局捐献400万元的办公经费,可以将此案撤案。5天后,该制药公司向市公安局账号上打款400万元,公安局长指示相关人员将制药公司制售劣药一案撤案。有关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市公安局长王某构成了受贿罪
    • B、市公安局长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违纪行为
    • C、市公安局构成了单位受贿罪
    • D、只应将公安局长定罪判刑,不应该追究市公安局的整体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通常应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但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时,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货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做出了回避决定。本案经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赵某提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不应担任本案书记员。审判长武某当庭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刑事诉讼法第30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审判长武某无权同时也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长武某无此权限。同时还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而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审判长武某应上报院长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中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
    A

    某公安局长玩忽职守案

    B

    某县长报复陷害案

    C

    职务侵占案

    D

    某人民法院院长偷税(个人所得税)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故应入选;报复陷害罪也应入选。
    注意:职务侵占罪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职务犯罪”,我们通常所说的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后者利用职务侵占本单位财务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职务侵占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对于涉税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任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文件一律无效。”可见,偷税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项错误。

  • 第13题:

    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张权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大队长立即停止了张权的侦查工作,张权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后刑警大队长经审查认为李某提出的要求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通过其他途径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局长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与犯罪嫌疑人赵某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随即作出了韩某的回避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对韩某的回避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是错误的。

  • 第14题:

    某县公安局对涉嫌盗窃罪的张某刑事拘留,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遂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被害人李某得知后,向该县公安局反映了张某曾向其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要求立案侦查。该县公安局认为:张某已在提请批捕之中,故不需要再立案。被害人又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张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敲诈勒索罪,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敲诈勒索案的理由。县公安局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说明不立案理由?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 第15题: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公安局受理一起盗窃案时,由于失窃的财物价值一时无法确定是否够刑事立案,该局就以行政案件先行办理
    • B、某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时,经鉴定被侵害人伤势已达重伤,该局就撤销原来行政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 C、某公安局在办理一起行政案件中,认为该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为刑事案件
    • D、某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所办案件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未制作受案登记表就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正确答案:A,C,D

  • 第16题:

    某公安分局办理一起盗窃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周某决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决定取保候审,那么周某、张某需要共同遵守的是()。

    • A、未经公安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住处;
    • B、未经公安机关的批准,不得会见朋友;
    •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正确答案:C,D

  • 第17题: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受理了一起诈骗案,经初步审查,认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可以报经甲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30日
    • B、乙县公安局受理控告人张某对本*单位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后,张某就同一事项向乙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乙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予以受理。乙县公安局应当中止刑事复议程序
    • C、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丙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限内,彭某窜至丁地实施盗窃犯罪,丙地公安机关应当对彭某实施的盗窃犯罪立案侦查
    • D、戊县环保局向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案件移送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可以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商请环保局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调查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菜市公安局应发放出境卡的期限。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某市公安局发放出境卡期限有明确规定的,该市公安局在此期限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对期限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该市公安局在接到王某申请之日起60日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第19题:

    某公安局刑警于某在办理一起案件中殴打犯罪嫌疑人田某致其重伤,以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负责侦查该案的徐某是被害人田某的表妹,于是申请徐某回避。则下列何人有权决定徐某的回避?()

    • A、公安局局长
    • B、检察院检察长
    • C、法院院长
    • D、检察委员会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当中,县公安局决定侦查员李某回避,那么,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李某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 A、县人民法院
    • B、县人民检察院
    • C、县公安局
    • D、市公安局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需要视原告的态度而定。如果原告因被告向其签发出境卡满足了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应裁定准许;如果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确认被告不答复行为违法。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通常应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但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时,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请的律师李某未与孙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张某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侦察科的科长立即停止了张某的侦察工作,张某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立即退出了侦察活动,侦察科长经审查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经上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回避决定。本案经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在审理期间,赵某提出书记员李某原是本案侦察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不应担任本案书记员;钱某提出出庭支持公诉的书记员陈某在参与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曾经和被害人一起吃饭,应当回避;孙某提出陪审员王某相貌凶恶,语气严厉,不应参与案件的审判。审判长武某当庭决定准许陈某回避,驳回赵某、孙某的回避申请。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本案回遘程序违法之处有:
    (1)李某无权独立提出回避申请。《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因此,其他诉讼参与人都无此权利。本案中的李某作为孙某委托的律师也无此权利。
    (2)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脘检察委员会决定.本案中公安局长的回避,应该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3)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决定,不应由审判长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根据这一规定,对书记员李画的回避决定不能由审判长而应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4)审判长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而且,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法庭书记员李丽原是本案侦查人员,后工作调动至法院,担任本案书记员。因此,书记员李丽符合法定的回避理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