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乙,将木棒向乙头部抛去,因乙与丙站在一起(相距约一米远),结果乙歪头躲过,木棒击中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甲欲杀乙,将木棒向乙头部抛去,因乙与丙站在一起(相距约一米远),结果乙歪头躲过,木棒击中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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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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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

    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
    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
    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 A项,就甲基于杀人故意将胡某追赶到偏僻处杀人而言,甲触犯故意杀人罪;就甲在公园和乙、丙一起持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而言,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对此甲在主观上也存在认识,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的行为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故A项正确。
    B项,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涉及的是追逐行为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问题,解决的是对乙、丙的行为导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应如何评价的问题。乙、丙二人和甲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致使胡某被甲杀害的危险剧增,此时讨论乙、丙是否负有避免胡某被甲杀死的义务的问题,涉及的是乙、丙是否另行成立不作为犯的问题,解决的是乙、丙对胡某的死亡应否负责的问题。因此,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故B项正确。
    C项,乙、丙只有寻衅滋事的故意,没有杀人的故意。在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但尚未追上胡某之时,乙、丙因故离开,此时应认定寻衅滋事共同犯罪已经结束,对于此后甲基于杀意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甲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据此,离开现场的乙、丙难以预见其追逐行为实际上具有致胡某于死地的危险,二人对胡某的死亡不存在过失,故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故C项正确。
    D项,胡某是在乙、丙离开之后被甲基于杀人故意用木棒打死的,胡某的死亡与乙、丙的寻衅滋事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乙、丙不属于寻衅滋事致人死亡。故D项错误。

  • 第2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
    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两个罪名,但最终只定一罪。

    A: 故意伤害罪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过失致人重伤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C,D
    解析:
    甲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但是没有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同时,由于甲对丙的重伤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甲的一个行为构成两个不同的罪名,形成想象竞合犯。至于丙在医疗过程中死亡,
    对甲来说是不能预见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的问题是“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而不是“
    对甲应当按照什么罪定罪”。所以,甲构成两个罪——故意杀人罪(未遂)
    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形成想象竞合关系。故本题答案为CD。

  • 第3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B
    解析:
    【考点】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详解】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具体的事实错误主要包括对象错误、打击错误与因果关系的错误。对于具体的事实错误,存在具体的符合说与法定的符合说的争论。前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后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关于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认为,由于客观事实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形成具体的符合,所以,在本案中,甲对乙承担杀人既遂的责任,对丙则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故二者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而根据法定符合说中的数故意说,行为人对甲与乙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当然,采取数故意说并不意味着成立数个故意杀人罪,因为只有一个行为,所以应按想象竞合犯以一罪论处。因此AB正确,CD错误。

  • 第4题: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故意杀人罪与爆炸罪的区别;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共同犯罪【详解】爆炸罪,是指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使用爆炸的方法杀人的,要注意分析其爆炸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使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如果行为人虽然使用了爆炸的方法杀人,但其行为并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则应当认定为爆炸罪。本案中,乙意欲杀丙,且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故应认定其爆炸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D错误。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刑法理论的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即在上述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的杀人行为也导致他人死亡,二者在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内是完全一致的,因而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因此BC错误。甲雇佣乙杀丙,二者之间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故A正确。

  • 第5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

  • 第6题:

    甲向仇人乙射击,但子弹未击中乙,而是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 A、甲击中乙身后的丙,如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
    • B、甲向仇人乙射击,构成故意杀人罪
    • C、甲击中乙身后的丙,如存在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D、甲对丙的死亡如存在过失,其行为整体成立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甲与乙有素怨,甲准备了弹簧刀,欲杀死乙。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挥拳打乙,丙系该二人朋友,恰巧从此经过,此时甲抽出弹簧刀随手刺出,丙上前拉架走至二人中间,甲将丙刺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
    • B、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过失
    • 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围没有其他人和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依法配置猎枪,某日乙向甲借枪,,甲问干什么用,乙说因与丙有仇,又打不过丙,所以借枪,杀丙,甲碍于情面,将猎枪,借与乙,乙持猎枪,将丙杀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非法出借**支罪
    • 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D、甲无杀死丙的故意,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围没有其他人和物)进行爆炸,由于丙不在家,将丙的妻子丁炸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甲杀乙,致乙重伤,误认为乙已死,为毁尸灭迹,将乙掩埋。法医鉴定,乙是因窒息死亡。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 B、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 C、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 D、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B,C

  • 第12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是主观上的认识与客观上的事实不相符合。具体符合与法定符合的区分就在于是否区分同一构成要件。认为在同一构成要件内存在事实认识错误的是具体符合说;认为只有在不同构成要件内才存在事实认识错误的是法定符合说。本题中,甲欲杀乙,却将乙、丙全部打死,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只是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因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没有具体地相一致,所以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将乙打死和将丙打死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之内,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 第13题:

    甲雇凶手乙杀害丙,并说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
    解析:
    甲雇凶手乙杀害丙,甲、乙构成“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杀人”,因此构成共同犯罪,B项说法正确。同时,本案中乙对丙的住宅进行爆炸,但是该住宅的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因此,该爆炸行为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不以爆炸罪论处,应该属于以爆炸的方式进行杀人的行为,因此,依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认定为爆炸罪,D项说法错误。乙本想杀害丙,结果把丙的妻子丁杀死,属于具体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因丙对象与丁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因此,无论乙杀死的是丙还是丁,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又因甲乙是共犯,因此,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甲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A、C两项说法错误。

  • 第14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
    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两个罪名,但最终只定一罪。

    A.故意伤害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过失致人重伤罪
    D.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C,D
    解析:
    甲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但是没有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未遂)。同时,由于甲对丙的重伤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甲的一个行为构成两个不同的罪名,形成想象竞合关系。至于丙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对甲来说是不能预见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的问题是“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而不是“对甲应当按照什么罪定罪”。所以,甲构成的两个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形成想象竞合关系。故本题选CD。

  • 第15题:

    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

      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

      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正确。甲等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因此触犯寻衅滋事罪。其后,乙、丙因故离开后,甲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选项B、C正确。过失犯罪的本质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所以,只有具有预见可能性的人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乙、丙仅有寻衅滋事的故意,甲实施杀害行为属于过限行为,乙、丙对此不知情,也不存在阻止义务,因此,乙、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选项D错误。乙、丙主观上并无杀人故意,客观上也未实施杀害行为,也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因此,乙、丙对胡某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不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

  • 第16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袖口穿过,恰巧击中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A
    解析:
    此题涉及行为误差,理论上也称之为打击错误,是指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致使其实际侵害的对象与行为人所意图侵害的对象不相符合。例如,甲开枪向乙射击.因枪法不准,却将乙附近的丙击毙(不同于目标的错误认识,如甲把丙当作乙击毙,则属于目橱的错误认识)。又如,甲从楼上扔石头想砸毁乙的汽车,刚好住在楼下的丙从窗口探头向外张望,把丙头部击成重伤。只有当这种误差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无关时,才能称之为打击错误,这种打击错误纯属客观行为的失误或行为误差,实际上并不属于刑法上行为人认识错误的范围。打击错误在主观上并不影响客体的性质,在客观上也不影响客体的性质,因此,对犯罪构成的整体性质并无影响,应按同一性质的行为定罪。丙在治疗过程中因感染而死亡与甲的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甲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 第17题:

    甲意图杀丙,准备对丙的住宅(周围没有其他人和物)进行爆炸。结果当天丙不在家,将丙的妻子乙炸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 C、甲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D、甲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C,D

  • 第18题:

    下列行为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奈,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甲欲开枪杀乙时,发现丙也在乙身边,其不管不顾向乙射击,结果致乙重伤,同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B、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 C、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 D、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

    • A、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 B、故意杀人罪既遂
    • C、过失致人死亡罪
    • D、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
    A

    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

    故意杀人罪既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 C
    解析: B系统解析:行为人的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仍应肯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故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