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 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 3、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又该如何处理?

题目

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 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 3、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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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因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请破产,后经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接管破产中的事务。该事务所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了解到:(1)该企业为原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2)该企业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150万元货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3)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一套设备作抵押,该设备价值800万元;(4)该企业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300万元的贷款作保证人,现乙公司尚未偿还该笔贷款;(5)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3500万元。

    要求:

    (1)该企业如果申请破产,应由哪级法院受理?

    (2)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该企业需准备提交哪些材料?

    (3)甲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尚未审结的诉讼如何处理?

    (4)工商银行的1200万元贷款如何处理?

    (5)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应由破产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应报送下列文件: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应终结诉讼,由债权人甲公司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申报债权。
    (4)1200万元中的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其余400万元作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程序。
    (5)能参加破产程序。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而被保证的债务尚未清偿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

  • 第2题:

    2000年5月,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万元,双方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担任甲公司到期还款的保证人,贷款期限至2005年10月。2004年8月,甲公司因需又向乙银行贷款 4万元,并约定与第一次贷款同期清偿。对于第二次贷款合同,甲、乙均未告知丙公司。2005年 10月,甲公司因无力偿债,乙银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所欠10万元贷款。丙公司拒绝,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第一笔贷款的保证人应负偿还6万元欠款的义务,且偿还之后有向甲公司追偿的权利;对于甲公司第二次的4万元贷款,丙公司没有清偿义务,因为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又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题指导] 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责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3题:

    P公司与T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P公司向T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为确保P公司如期还款,M企业作为保证人与T银行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合同订立半年后,P公司分立为P1公司、P2公司,M企业与N企业合并为W企业。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P公司分立时是否需要通知T银行?分立后,其银行借款如何清偿?
    (2) M企业与N企业合并后,其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3)如果P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银行贷款,T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本案例答案如下: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P公司分立时,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P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M企业与N企业合并后,其保证责任由W企业承担。
    (3)按照《合同法》的规定,P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T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第4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甲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抵押,又请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直接由丙企业对1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


    答案:错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在物保与人保并存的情况下,对债权的实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提供物保的应先执行。题中贷款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应先以甲企业的机器设备抵偿债务,不足部分由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

  • 第5题:

    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若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B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拍卖或变卖工具连(抵押物)偿付部分贷款后,不足部分可以直接要求B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 第6题:

    2008年3月,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为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09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王某与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陈某则宣称自己没有财产,且认为自己与王某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 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远亲林某还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林某返还。 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和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连带责任。由林某代替陈某向自己偿还10万元借款。陈某提出自己对银行的保证责任只需承担40%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在本题中,尽管王某与陈某之间约定了保证份额,但并非与债权人乙银行的约定,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 第7题:

    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一处房产作抵押登登记,同时提出保证人丙企业为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甲企业不能履行债务。银行应按照何顺序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银行应首先以房产作价偿付,不足部分由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

  • 第8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其中甲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抵押,又请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丙企业应对2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问答题
    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 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 3、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又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乡财政所不承担保证责任,属于无效担保。根据《担保法》规定,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担保者外,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
    2、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本案中主合同有效,债权人应当知道担保人财政所不具备担保资格,属于有过错,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为30-15-10=5万元,所以乡财政所承担民事责任最多只有2.5万元。
    3、保证方式未约定,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未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甲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抵押,又请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直接由丙企业对1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在物保与人保并存的情况下,对债权的实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提供物保的应先执行。题中贷款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应先以甲企业的机器设备抵偿债务,不足部分由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

  • 第11题:

    问答题
    2004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在甲的要求下,丙为甲借款提供了保证。在丙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丙承诺为甲的500万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2005年4月,贷款到期.甲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05年9月,乙银行没有向甲追讨贷款,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  问:(1)乙银行直接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丙的保证责任是否超过保证期限?为什么?  (3)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某商场作保证人为该笔贷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04年12月31日。某公司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于2005年7月将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法院在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某公司仍然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作为保证人的某商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C.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和股东丙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本金和利息

    D.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P公司与T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P公司向T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为确保P公司如期还款,M企业作为保证人与T银行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合同订立半年后,P公司分立为P1公司、P2公司,M企业与N企业合并为W企业。
    问题:
    (1) P公司分立时是否需要通知T银行?分立后,其银行借款如何清偿?
    (2) M企业与N企业合并后,其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3)如果P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银行贷款,T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P公司分立时,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P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M企业与N企业合并后,其保证责任由W企业承担。
    (3)按照《合同法》的规定,P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T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第15题:

    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小黄用自己的一套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了40万元,小王为保证人。
    据此,可以推出()。

    A.如果没有小王作为保证人,小黄向银行贷款不能超过40万元
    B.如果银行没有要求小王偿还本息,小黄一定到期偿还了贷款本息
    C.如果到期小黄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那么银行就会拍卖小黄的抵押房产
    D.如果到期小黄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那么银行可能要求小王偿还本息

    答案:D
    解析:
    如果没有小王作为保证人,小黄可以请其他人作为保证人,同样可以贷款,A项错误;如果银行没有要求小王偿还本息,还可能是因为依法处理了小黄的房产,B项错误;由于依法处理抵押物和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之间是“或”的关系,因此D项正确而C项错误。故答案选D。

  • 第16题:

    2008年3月,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为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09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王某与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陈某则宣称自己没有财产,且认为自己与王某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 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远亲林某还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林某返还。 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和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连带责任。由林某代替陈某向自己偿还10万元借款。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林某代替陈某偿还1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银行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在本题中,陈某怠于行使其对林某的到期借款债权,因此,债权人乙银行可以行使代位权。

  • 第17题:

    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下处理:拍卖或变卖企业抵押的工具车,以拍卖、变卖款偿付银行贷款;不足清偿部分,企业应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清偿。

  • 第18题:

    2008年3月,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为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09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王某与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陈某则宣称自己没有财产,且认为自己与王某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 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远亲林某还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林某返还。 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和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连带责任。由林某代替陈某向自己偿还10万元借款。王某提出的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王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在本题中,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的保证合同中虽然将保证方式约定为一般保证,但是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已为人民法院受理,一般保证人(王某、陈某)不再享有先诉抗辩权。

  • 第19题:

    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某商场作保证人为该笔贷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某公司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于2013年7月将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法院在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某公司仍然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作为保证人的某商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问答题
    A公司向Y银行申请一笔100万元的贷款,A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一辆设定了抵押,同时由B公司提供了保证,保证合同中B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A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根据Y银行掌握的情况,B公司资金雄厚,于是Y银行要求B公司归还这100万元贷款,但遭B公司拒绝。 问: (1)B公司的拒绝是否有法律依据? (2)B公司应当承担多少金额的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1)B公司的拒绝有法律依据。由于保证合同中约定B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此,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由于该笔贷款A公司以其价值50万元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因此存在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保证的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规定,B公司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B公司应承担50万元的保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一处房产作抵押登登记,同时提出保证人丙企业为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甲企业不能履行债务。银行应按照何顺序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银行应首先以房产作价偿付,不足部分由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其中甲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抵押,又请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丙企业应对2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13年3月,A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银行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在A公司的要求下,B公司为A公司的借款提供了保证。在B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B公司承诺为A公司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2014年2月,贷款到期,A公司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14年6月,某银行没有向A公司追讨贷款,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履行保证责任。B公司辩称:保证协议中未约定保证期限,贷款主合同到期之后保证合同也到期,因此B公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问:(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法律关系?(2分)(2)某银行直接要求B公司履行保证责任是否合法?为什么?(4分)(3)B公司的保证责任是否超过保证期限?为什么?(4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下处理:拍卖或变卖企业抵押的工具车,以拍卖、变卖款偿付银行贷款;不足清偿部分,企业应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清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