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赁一艘接驳船,用来把印度港外停泊的货船上的货物驳运至港内。但是该驳船靠泊货船边时才发现该货船所提供的防碰设施只有两只轮胎,根本无法满足两艘巨轮的防碰要求。结果第一次接驳时,船舶碰损严重,并在接下来的几次接载时亦碰撞不断,致使接驳船在完租之后需花巨资修理。事后,驳船船东认为,承租人应赔偿其提供不安全泊位所导致的损失。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样处理?

题目

承租人租赁一艘接驳船,用来把印度港外停泊的货船上的货物驳运至港内。但是该驳船靠泊货船边时才发现该货船所提供的防碰设施只有两只轮胎,根本无法满足两艘巨轮的防碰要求。结果第一次接驳时,船舶碰损严重,并在接下来的几次接载时亦碰撞不断,致使接驳船在完租之后需花巨资修理。事后,驳船船东认为,承租人应赔偿其提供不安全泊位所导致的损失。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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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该轮驶往IWL(Institute Warranty Limit,协会保证条款)以外地区,租船人为此支付了AP(addition alpremium,即附加保费),事后船舶果真损坏严重。船舶保险人代位向租船人索赔,其认为租方指派船舶前往冰封港——不安全港,已经违反了选择安全港的义务而应赔偿船损。租方则认为,其已经支付了额外保费,这损失就应该由保险方承担,而不应再向承租人索赔。 针对上述案情,应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一般来说,船舶一旦驶往 IWL 内列明船只不能随意驶往的地区就会加收附加保费。如果承租人执意前往该地区,则其后带来的附加保费和由此所遭受的损失,承租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因此,本案中的承租人支付的额外保费,是为了船东的利益所做的保险,其所能得到的只是派船只前往 IWL 除外地区的权利,并不能免除承租人依据租约中选择安全港的义务,一旦违反安全港的义务,承租人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因此,承租人需要承担指示船舶前往不安全港的责任。

  • 第2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根据承租人的指示于12月1日驶抵罗马尼亚的康斯塔萨港。依据该港口的规定,船舶只有靠完泊才能清关,所以该船载港外锚泊了10天才获准靠泊清关。事后,承租双方对于装卸时间的起算争议不休。针对上述案情,装卸时间应该从何时起算?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港口清关作为例行手续之一,不能算作船舶尚未就绪的理由。因此,船舶靠港即为船舶准备就绪,装卸时间起算。因此,在本案中,装卸时间的起算应为 12月 1 日。

  • 第3题:

    水上过驳,就是在水上锚地把货物从船直接转装到驳船上。


    正确答案:错误

  • 第4题:

    FAS条件下,若买方指派船只不能靠岸,则应由()

    • A、买方租用驳船把货运至船边
    • B、承运人租用驳船把货运至船边
    • C、卖方租用驳船把货运至船边,交货在码头进行
    • D、卖方租用驳船把货运到船边,交货在船边进行

    正确答案:D

  • 第5题:

    1979年承租人以程租方式租入了Pythia轮承运了1.7万吨铁丝运往伊朗的Khorramshahr。租约条款第8条订明租船人负责装船、卸货及积载freeinandoutandstow,FIOS。当船舶进入了Shattel——Arab河逐渐接近Khorramshahr时与一艘苏联船发生碰撞。结果船舶不能驶往Khorramshahr而要在就近的锚地卸下货物转由驳船运到目的地。由此导致双方产生争议。船东认为按照装卸术语,承租人负责卸货费用,而承租人则认为航程没有完成,船舶并没到达Khorramshahr港,因此该笔卸货与驳船费用由船东自付。 针对上述案情,应该由谁承担该笔卸货与驳船费用?


    正确答案:本案中从租约来看,承租人应负责卸货费用,但这并不表示租船人对所有的卸货费用负责,承租人基本上要负责的只是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在此案中,目的港是 Khorramshahr,而且双方在后来亦没有更改就近的锚地为租约中卸货港。因此,船舶没有抵达目的港卸货,这些卸货和驳船费用只能由船东支付。

  • 第6题:

    某船舶沉于港内已多日,另一货船经过时不慎碰撞而不幸推定全损。事后,船方向承租人索赔,认为承租人提供不安全港,故应负全责。承租人则认为,当时沉船的桅杆仍露在水面上,驾驶员应及早察觉并避开,况且港口当局早已向过往船只发出过警告,该船船东没有足够重视该情况,并小心驾驶,因此,船舶碰撞纯系船方疏忽大意所致,损失应该由其自行承担。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本案涉及到不安全港口认定中有关“突发事件”的问题。如果是突发事件,承租人不能预见,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并且损失和承租人的指示之间应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认定承租人指示不当的责任。而具体到本案,该航道内的沉船已经存在一个月之久,并且港口当局已作出标识,因此在其他船小心谨慎驾驶都可安全通过的情况下,该港不能被认定为不安全港,导致船舶碰撞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该是船员在驾驶船舶的疏忽大意,因此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

  • 第7题:

    载驳船的主要特点是()。

    • A、首先将货物装在驳船上,然后将驳船置于大船指定位置
    • B、将集装箱连同滚车底盘作为一个装运单位参加运营
    • C、以装运集装箱为主的货船
    • D、兼营旅客和货船运输业务的船舶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货物因舱盖漏水受损而导致在港口卸货时多花了15天时间。但船舶却一点问题也没有,完全能正常地卸货。事后租方认为这属于海损事故所引起的延滞,故停付这15天的租金。而船方则认为租方错误的理解了“海损事故所引起的延滞”这一停租事项,此处的海损仅是指船体方面由海损事故所引起的延滞,如碰撞、搁浅等。当这些事故致使承租人在使用船舶时有时间损失。承租人才可以停租。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有权停租

    正确答案: 船舶或货物遭受海损事故而延误是承租人停付租金的事项之一。一般来说,船舶遭受海损事故通常都给船舶或货物造成损失,以致影响船舶正常航行,给承租人造成时间损失,承租人可以要求停租。但这种延误如果是货物的固有缺陷或质量问题等所致的除外。就本案而言,货物受损导致装卸速度降低,这是货物质量问题所致,承租人不能停付租金。但如果事后证明船东没有尽到管货义务,承租人可以另行索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根据承租人的指示于12月1日驶抵罗马尼亚的康斯塔萨港。依据该港口的规定,船舶只有靠完泊才能清关,所以该船载港外锚泊了10天才获准靠泊清关。事后,承租双方对于装卸时间的起算争议不休。针对上述案情,装卸时间应该从何时起算?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港口清关作为例行手续之一,不能算作船舶尚未就绪的理由。因此,船舶靠港即为船舶准备就绪,装卸时间起算。因此,在本案中,装卸时间的起算应为 12月 1 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某船舶沉于港内已多日,另一货船经过时不慎碰撞而不幸推定全损。事后,船方向承租人索赔,认为承租人提供不安全港,故应负全责。承租人则认为,当时沉船的桅杆仍露在水面上,驾驶员应及早察觉并避开,况且港口当局早已向过往船只发出过警告,该船船东没有足够重视该情况,并小心驾驶,因此,船舶碰撞纯系船方疏忽大意所致,损失应该由其自行承担。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到不安全港口认定中有关“突发事件”的问题。如果是突发事件,承租人不能预见,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并且损失和承租人的指示之间应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认定承租人指示不当的责任。而具体到本案,该航道内的沉船已经存在一个月之久,并且港口当局已作出标识,因此在其他船小心谨慎驾驶都可安全通过的情况下,该港不能被认定为不安全港,导致船舶碰撞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该是船员在驾驶船舶的疏忽大意,因此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水上过驳,就是在水上锚地把货物从船直接转装到驳船上。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船地点为:“at Sfaxin such available berth where she can safely lie always afloat”。3月8日,船舶到达约定港外,但是因为港口拥挤,船舶一直等到3月12日才能靠泊交船。船东就港外等泊的4天租金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船舶仅到达港外,未能抵达约定的泊位反索赔船东违约。 针对上述案情,对于等泊时间损失,出租人能否索赔租金损失

    正确答案: 出租人能索赔损失。因为在本案中,承租人指定泊位交船,则承租人需要承担一项默示义务即指定一个可靠泊(available)的泊位。如果该泊位长时间均由其他船舶靠泊,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船舶不能靠泊,则说明承租人违反了该项默示义务,其选定的并不是一个可靠泊的泊位,损失应由承租人负担,应支付这 4 天的租金给船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驳船按其船型可分为()

    • A、普通驳、分节驳
    • B、舱口驳、甲板驳
    • C、客驳、货驳
    • D、罐驳、半舱驳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期租租约。租约约定“ArrivalAntwerp(驶抵安特卫普)交船”。当船方驶抵安特卫普港外时,天气突变,该船根本无法驶入港口靠泊码头,由此延滞数日。承租人认为,该港的惯例是越过河道上的某条界限才算抵达安特卫普港,所以该船未能抵达交船地点,主张船东应负赔偿责任。船东则认为,该租约是期租合约,而非对抵达船舶有严格解释要求的程租合约,两者不可混淆,船东无需赔偿。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期租合约中规定的“交船地点”和程租合约规定的船舶“抵达地点”是不同的。因为期租中,交船地点只是指定船东应在什么地方把船交到租船人手中以供使用而程租中抵达地点是作为开始计算装卸时间的临界点的。并且在期租中,所有领航员、代理人等均是由承租人负责的。因此,为了公平,一般的期租船只要进入指定港口的港区之内,即算是抵达了交船地点。换言之,期租中的交船地点比程租中的交船地点要求比较低。因此,本案中,船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第15题:

    一艘正在新建趸船拟以水作固定灭火系统,则下列那种做法是满足法规要求的:()

    • A、按驳船的规定设置
    • B、将岸上消防系统管路引至趸船上,且应满足驳船水灭火系统的规定
    • C、以上两种做法均可,只需选取其中之一
    • D、无要求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船地点为:“at Sfaxin such available berth where she can safely lie always afloat”。3月8日,船舶到达约定港外,但是因为港口拥挤,船舶一直等到3月12日才能靠泊交船。船东就港外等泊的4天租金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船舶仅到达港外,未能抵达约定的泊位反索赔船东违约。 针对上述案情,对于等泊时间损失,出租人能否索赔租金损失


    正确答案: 出租人能索赔损失。因为在本案中,承租人指定泊位交船,则承租人需要承担一项默示义务即指定一个可靠泊(available)的泊位。如果该泊位长时间均由其他船舶靠泊,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船舶不能靠泊,则说明承租人违反了该项默示义务,其选定的并不是一个可靠泊的泊位,损失应由承租人负担,应支付这 4 天的租金给船东。

  • 第17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船合同。该船为冷藏船,承租人要求使用该船装运香蕉,并且租约中没有将香蕉除外,但是船东认为船上通风不足以适应香蕉的运输而拒绝运输。双方坚持不下,结果船东一气之下将船开走。而承租人的香蕉因一时无法找到其他船而致全损。事后承租人举证证明,即使该船通风不足亦适合运载一个很短的航程,因此船东应对其拒不履约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正确答案:船东应承担承租人的损失。因为该租约中规定香蕉并不是除外货物,因此船东应根据约定装运货物而不应拒绝,这是租约中船东的基本义务。

  • 第18题:

    一张保单承保3000袋水泥,总保险金额15万元,用驳船分三次运至海轮上,每次驳船装1000袋。其中,第一次驳船在驳运过程中触礁而沉没,驳船上所载水泥遭到全损,驳船价值4万元,则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 A、15万元
    • B、10万元
    • C、5万元
    • D、9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1902年蒙克诉一批爪哇糖货物案 承租人租用船主的本拉瑞格号船舶承运食糖.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这批食糖被转让给了一家炼糖厂.炼糖厂指定的卸货地点位于布鲁克林大桥上游,由于船舶的主桅杆太高而无法从桥下通过.后双方同意在大桥下游卸货,再由驳船运往炼糖厂,由此产生了驳船费.炼糖厂在支付运费时扣除了驳船费,船主认为驳船费应当由炼糖厂支付本案中的应由()提供安全港口
    A

    承租人

    B

    船主

    C

    炼糖厂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承租人租赁一艘接驳船,用来把印度港外停泊的货船上的货物驳运至港内。但是该驳船靠泊货船边时才发现该货船所提供的防碰设施只有两只轮胎,根本无法满足两艘巨轮的防碰要求。结果第一次接驳时,船舶碰损严重,并在接下来的几次接载时亦碰撞不断,致使接驳船在完租之后需花巨资修理。事后,驳船船东认为,承租人应赔偿其提供不安全泊位所导致的损失。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一般来说,损失和不安全港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承租人才需承担赔偿责任。而一旦损失的直接原因并不是承租人的原因,而是船东自己的原因,例如船员的疏忽大意所致,则因果关系中断,船东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在本案中,明显的承租人需要承担指定不安全泊位的责任。但是其只需要承担第一次碰撞的责任,其后的几次碰撞发生,船东并没有采取适当的补救和增加防碰措施导致,也没有警告承租人采取措施,所以责任自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FAS条件下,若买方指派船只不能靠岸,则应由()
    A

    买方租用驳船把货运至船边

    B

    承运人租用驳船把货运至船边

    C

    卖方租用驳船把货运至船边,交货在码头进行

    D

    卖方租用驳船把货运到船边,交货在船边进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船合同。该船为冷藏船,承租人要求使用该船装运香蕉,并且租约中没有将香蕉除外,但是船东认为船上通风不足以适应香蕉的运输而拒绝运输。双方坚持不下,结果船东一气之下将船开走。而承租人的香蕉因一时无法找到其他船而致全损。事后承租人举证证明,即使该船通风不足亦适合运载一个很短的航程,因此船东应对其拒不履约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正确答案: 船东应承担承租人的损失。因为该租约中规定香蕉并不是除外货物,因此船东应根据约定装运货物而不应拒绝,这是租约中船东的基本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在海上拖航条件下,如果拖船所有人拖带其自己拥有或经营的驳船,并在驳船上载运他人货物,则拖船所有人与驳船上所载货物的所有人之间,是一种()关系。
    A

    拖航

    B

    货物运输

    C

    雇佣

    D

    有偿服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