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分类: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问题: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透支有无额度限制,该透支是否也可用于境外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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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是否可以做账户质押?...
问题:汇发[2014]23号第九条规定特殊敏感行业不得参与及共享归集的外债额度,这里特殊敏感行业具体指哪些行业?...
问题:36号文第八条有关国际收支规模1亿美元应如何理解?...
问题:跨国公司申请外债额度时,应为净资产的1倍,还是可以在净资产1倍以下的任何金额?...
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发布实施后,新申请参加试点企业外债额度备案依据是36号文件吗?...
问题:国际主账户多币种之间是否可以自由进行外汇买卖、进行币种转换?...
问题: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性质有无限制?理财产品是否应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问题:第三十八条规定“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框架下委托贷款,应遵守有关境内外汇贷款管理规定,无须开立并通过实体外汇账户办理相关业务”,这里实体外汇账户指的是什么?...
问题:第三十八条规定成员企业之间可直接划转资金,无需先上划至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再下划至成员企业,这是否意味资金池内账户间可以自由划转?...
问题:第二十二条有关意愿结汇。企业和银行是否有真实申报和审核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性质以便办理后续结汇手续的义务?...
问题:36号文第十六条有关国内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透支问题,是否仅局限于隔夜?透支有无额度限制?...
问题:23号文第十九条有关外债签约登记,在首笔外债资金入账前,提交的合同是否针对此笔外债?该合同是否应由成员企业共同签订的一个框架合同,针对今后由境外成员公司划入国际资金主账户资金的约定呢? 以后的资金入账,是否还需要做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问题:随着外汇改革的深入,未来时间内有些政策若是更优于23号文件规定,企业是否可以直接享受最新政策?...
问题: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其国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购汇和付汇可否在两家不同银行办理?...
问题:国际资金主账户是否需缴纳存款准备金?...
问题:根据23号文件第七条,十三条,二十八条的要求,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均为从事贸易的企业,且进入名录的A类企业。但对于不从事货物贸易,仅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是否意味没有办法成为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
问题:有关第三十八条,如何理解单一企业集团?...
问题:对于参加跨国公司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的境内成员企业,如成员企业向银行索要有关收汇凭证,银行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