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消费税的特点。

题目

简述消费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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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消费税税率的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规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税法以单位定价为标准确定等级,即单位定价越高,等级就越高,税率也就越高。同样消费品,税目相同,但子目不同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相同。所以对某些在价格临界点附近的消费品,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其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用较低税率。
    (3)消费税的兼营向我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要健全财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以免由于自身财务核算部门去导致本应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率。
    (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档次,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如将适用高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获奖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套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按组套内各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负,则可以选择成套销售,否则不应采用此办法。

  • 第2题:

    简述消费税三种计税方法及适用。


    正确答案: 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一般是一致的,即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 第3题:

    简述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


    正确答案: 流转税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非生活必需品外的一些高档消费品。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一些消费品。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的纳税方法。

    正确答案: ⑴“三自纳税”:即纳税人自行计算税款,自行填写缴款书,自行向银行缴纳。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的行业。
    ⑵“自报核缴”:即纳税人自行计算和申报,由税务机关审核填发缴款书,纳税人按期向银行缴纳税款。这种方法可以避免计算错误和遗漏现象,适用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的中小企业。
    ⑶“定期定额”:对于账证不全的小型企业,税务机关根据其产销情况,按季或月核定应纳税款,由纳税人分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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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消费税的税率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根据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具体情况,分别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形式,还对某些特殊消费品的税率适用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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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的特点。

    正确答案: 消费税是各国流转税制的主体税种之一,与其他流转税种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消费税按销售额或销售量计税。
    (2)征收项目有较强的选择性,税率差异大,可充分发挥对消费的调节功能。
    (3)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4)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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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因为消费税只对被选定的“应税消费品”征收,只有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或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缴纳的时间。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时间。
    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到以后的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这是因为,前一环节应征的消费税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征收时,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因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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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关于包装物的规定。

    正确答案: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5、除黄酒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收到当期即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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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为一般消费税

    B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为特别消费税

    C

    消费税一般不可转嫁

    D

    消费税具有税负均衡的特点

    E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正确答案: B,E
    解析:

  • 第10题:

    简述我国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消费税的课税对象是税法上列举的特定消费品,不是对所有消费品征税。这些特定消费品大体包括五大类,共14个税目。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现行消费税采用比利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现行消费税的计征方法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

  • 第11题:

    如何利用消费税纳税环节的特点进行税收筹划?


    正确答案: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增延部分消费税税款。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应的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款。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增延到销售环节再征收。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因为前一环节应该征收的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再征收,如果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适用了较低的税率而减轻税负。

  • 第12题:

    简述消费税的立法精神。


    正确答案: 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引导正确消费,抑制超前消费;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空能力。

  • 第13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消费税的课税对象是税法上列举的特定消费品,不是对所有消费品征税。这些特定消费品大体包括五大类,共14个税目。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现行消费税采用比利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现行消费税的计征方法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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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题:

    问答题
    消费税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我国现行消费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二、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
    四、税率具有较大的差别性;
    五、属于价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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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 (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因此,因包装物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与因产品销售应缴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因此,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其他业务成本”。
    (3)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押金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记入“其他业务成本”。
    (4)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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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税率的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规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税法以单位定价为标准确定等级,即单位定价越高,等级就越高,税率也就越高。同样消费品,税目相同,但子目不同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相同。所以对某些在价格临界点附近的消费品,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其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用较低税率。
    (3)消费税的兼营向我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要健全财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以免由于自身财务核算部门去导致本应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率。
    (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档次,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如将适用高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获奖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套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按组套内各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负,则可以选择成套销售,否则不应采用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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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有调节消费的作用。

    正确答案: 消费税有调节消费的作用,具体指抑制超前消费、调节消费结构、诱导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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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