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将一个合同中的几个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这是合同准”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

    A、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狭义的买卖合同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在不同国家,这在许多方面产生了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D、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仅涉及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而且要受到国际贸易统一法的支配或影响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美国宏光公司与中国通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通达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宏光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A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3题:

    巴托鲁斯主张()。

    • A、涉外合同适用合同准据法
    • B、涉外合同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 C、对合同的不同方面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 D、以合同自体法为合同准据法

    正确答案:C

  • 第4题: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通常为()。

    • A、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规定
    • B、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
    • C、应该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 D、应该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正确答案:B,C,D

  • 第5题:

    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主张把合同作为一个整体,只适用一个法律。


    正确答案:同一论

  • 第6题:

    将一个合同中的几个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这是合同准据法确定的()。


    正确答案:分割论

  • 第7题:

    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 A、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
    • B、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可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 C、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
    • D、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巴托鲁斯主张()。
    A

    涉外合同适用合同准据法

    B

    涉外合同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

    对合同的不同方面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D

    以合同自体法为合同准据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全部贷款。贷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闻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的情况下,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

    正确答案: 若双方当事人和法院都不能查明所应适用的法律内容,法院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填空题
    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主张将合同按不同部分作以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正确答案: 分割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合同的法律适用上,持“单一论”或“整体论”的学者们是主张()
    A

    合同不分国内合同与国际合同,统一只适用同一法律

    B

    国际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只能由国内法统一加以规定

    C

    把合同的所有方面的问题交由一个法律解决

    D

    把所有的合同的应适用法律由一条冲突规范规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正确答案: (一)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二)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而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三)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四)责任形式不同.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五)赔偿范围不同.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而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发包人把一个工程项目分成几个项目或几个部分,分别发包给若干个承包商,并由承包商分别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属于()。

    A.分包合同

    B.分项合同

    C.二包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美国橘子公司与中国草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草莓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橘子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A项,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5题:

    在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时,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常就合同的不同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其中最常见的便是将合同分割成以下()几个方面,使他们受不同的冲突原则支配。

    • A、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 B、合同的形式
    • C、合同中的法律选择条款
    • D、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 E、合同中的法院选择条款

    正确答案:A,B,D

  • 第16题:

    将一个合同关系中的几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适用一个法律,这是合同据法确定的()。


    正确答案:同一论

  • 第17题:

    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主张将合同按不同部分作以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正确答案:分割论

  • 第18题: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和“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分别属于哪种冲突规范?

    • A、单边双边
    • B、双边重叠适用
    • C、双边选择适用
    • D、单边选择适用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某些商品有几个不同的称呼,在一个合同或同一个商号的几个合同中,使用不同的名称也是可以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判断题
    某些商品有几个不同的称呼,在一个合同或同一个商号的几个合同中,使用不同的名称也是可以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填空题
    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主张把合同作为一个整体,只适用一个法律。

    正确答案: 同一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填空题
    将一个合同关系中的几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适用一个法律,这是合同据法确定的()。

    正确答案: 同一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在国际私法中,在某一具体涉外合同纠纷中应当适用于该纠纷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

    我国法律都允许各种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均可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

    B

    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

    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形式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

    D

    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选择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A项过于绝对,其中第2款规定的合同就不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
    B项属于本条第1款的规定。
    C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有统一论与分割论之分。统一论是指,合同的各个部分由一个法律支配,即准据法适用于合同的所有领域。分割论是指合同的不同部分,如缔约人的能力、合同成立等分别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来调整。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D项中的特征履行说是建立在最密切联系说的基础之上的,指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以合同的特殊性质决定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并以此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指导原则。因此D选项正确。

  • 第24题:

    填空题
    将一个合同中的几个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这是合同准据法确定的()。

    正确答案: 分割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