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本案中甲公司是否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请简要说明理由。

题目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本案中甲公司是否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请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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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保险期间内,张某找到租用甲公司槽罐车的李某催要租金。李某与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打碎车窗玻璃,并挡在槽罐车前。李某怒将张某撞死。关于保险受益人针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由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

    A.投保单虽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但甲公司交纳了保险费,因此保险合同成立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责
    C.张某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D.张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答案:A,B,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保险理赔。 A项:《保险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本题中,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代为填写和签字,经过甲公司的认可,不影响甲公司购买保险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成立,故A项正确。
    B项、D项:《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中,张某的行为虽有不妥之处,但不构成犯罪行为,而且张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属于因故意犯罪而导致死亡的情形,故B、D两项正确。
    C项:张某打碎李某的车窗玻璃,本题中张某向李某催要租金,达不到情势紧迫不能及时请求公力救济的条件,因此,属于违法的侵权行为而非合法的自助行为,故C项错误。

  • 第2题:

    某单位为其职工张某与甲保险公司订立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张某本人签字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张某指定其朋友王某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000元。甲保险公司向乙保险公司办理了20%的成数分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张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 )。


    A.张某和甲保险公司

    B.某单位和甲保险公司

    C.张某和王某

    D.王某和甲保险公司

    答案:B
    解析:
    某单位和甲保险公司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 第3题:

    利宏建筑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为其全体员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该公司员工丁某于2011年3月13日因意外事故受伤,造成手部残废。同年5月9日丁某在高空作业时又不慎跌落致重伤,经抢救无效三天后死亡。丁某作为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曾指定其母为受益人。而丁母已于同年4月13日病故。之后丁某未再指定受益人。丁某生前欠下债务5000元未还。丁某去世后,家中尚有丁某的弟弟、丁某的妻子和丁某的女儿。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保险公司对两次事故分别理赔,设丁某生前已经领取残废保险金1200元,则其受益人可再领取死亡保险金()。
    A.16800元
    B.18800元
    C.20000元
    D.21200元


    答案:B
    解析:

  • 第4题: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谁可以领取该笔保险赔偿金?


    正确答案:李某的继承人可领取该笔保险金。依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第5题: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什么是保险利益?


    正确答案: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定利害关系以及由此涉及的经济利益。

  • 第6题: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l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l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乙认为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因此,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给付给乙。

  • 第7题:

    某公司为每位员工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规定死亡保险为10万元,意外伤残保险金为5万元。2002年5月10日,该公司组织员工进行省内旅游,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员工张强当场死亡,员工王成左腿骨折,在医院抢救过程中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张强、王成的受益人均请求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的保险金。保险公司决定给付张强1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而给付王成5万元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强和王成同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不能作出不同的赔偿决定
    • B、张强因车祸死亡,属于意外伤害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赔偿10万元
    • C、王成因心肌梗塞死亡,不属于意外伤害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D、车祸不是王成死亡的近因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信息中告知其职业是某公司综合部秘书。在公司改制中李某下岗,为生计在一保洁公司应聘了高层清洁工,在保险期内一天,李某在工作中不幸从高处坠落身亡。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应该给付李某的保险金是()。

    • A、0元
    • B、50万元
    • C、25万元
    • D、15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某企业在A保险公司投保,员工享有的保障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万、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团体定期寿险保额5万,其中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员工甲在企业投保60天后被诊断初次患上恶性肿瘤,经治疗无效180天后不幸身故。员工乙在企业投保80天后遭遇工伤,经治疗200天后仍未结束,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全残索赔申请。员工丙因酗酒闯红灯遭遇车祸,经治疗无效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应该对该企业的()承担保险责任。

    • A、员工甲
    • B、员工乙
    • C、员工丙
    • D、员工甲和员工乙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张某通过甲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赵某向该保险公司为李某投了20万元的人身保险。该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 )。

    • A、张某
    • B、李某
    • C、赵某
    • D、甲保险公司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问答题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什么是保险利益?

    正确答案: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定利害关系以及由此涉及的经济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本案中甲公司是否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保险法,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本案中无论是员工本人还是代表其利益的工会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未被明确告知而没有机会表态,公司办公室主任擅自将公司列为受益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保险期间内,张某找到租用甲公司槽罐车的李某催要租金。李某与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打碎车窗玻璃,并挡在槽罐车前。李某怒将张某撞死。关于保险受益人针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由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投保单虽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但甲公司交纳了保险费,因此保险合同成立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责
    C:张某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D:张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答案:A,B,D
    解析:
    【考点】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保险人法定免责【详解】《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虽然投保单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签字和填写,但甲公司成功缴纳了保险费,应视为保险公司已同意承保,所以保险合同成立。A正确。根据《保险法》第43条至第45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仅于以下情形下免责:(1)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2)被保险人自杀的,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张某打碎车窗玻璃的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张某的死亡也并非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造成,因此保险公司不得因此免责,B、D正确。张某的行为不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且与保险理赔并无关系,所以不是针对保险公司索赔的理由,C错误,不选。

  • 第14题:

    利宏建筑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为其全体员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该公司员工丁某于2011年3月13日因意外事故受伤,造成手部残废。同年5月9日丁某在高空作业时又不慎跌落致重伤,经抢救无效三天后死亡。丁某作为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曾指定其母为受益人。而丁母已于同年4月13日病故。之后丁某未再指定受益人。丁某生前欠下债务5000元未还。丁某去世后,家中尚有丁某的弟弟、丁某的妻子和丁某的女儿。请分析本案并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保险公司对两次事故分别理赔,设丁某生前已经领取残废保险金1200元,则其受益人可再领取死亡保险金(  )。
    A.16800元
    B.18800元
    C.20000元
    D.21200元


    答案:B
    解析:
    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0元,死亡保险金为20000-1200=18800(元)。

  • 第15题: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案


    2008年9月16日下午,A市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甲客运公司一辆客车载客30人,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在一拐弯处,驾驶一辆大货车的王某因疲劳驾驶,与正常驾驶的客车相撞,致使客车翻入山谷,造成5人死亡(包括客车司机李某),1 8人受伤,王某自己也受了重伤,客车、货车均报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几日后,该市的保险公司在处理该保险业务时发现:(1)甲客运公司于2008年1月向保险公司为其员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2万元。投保时李某在受益人一栏中填写其母顾某,顾某于2008年5月20日病故,李某未重新指定受益人,李某的父亲早已死亡,有妻张某和一个女儿小李,还有一个弟弟在工厂工作。李某生前欠客运公司2000元。李某死后,客运公司、李某的弟弟、李某的妻子张某均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为此引起保险纠纷。(2)甲客运公司曾为该客车办理了15万元的车辆全额损失险。事故发生后,甲客运公司从责任人王某处获得赔偿2万元,现以实际损失15万元向保险公司索赔。且甲客运公司将报废了的客车进行拆卸,把有用的零部件拆卖给了一汽车修理厂,得款3万元。(3)有父子两人刘某、小刘(5岁)在车祸中当场死亡,刘某曾经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为小刘,另外曾为小刘购买了死亡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史某(小刘的母亲);又查明,事故发生前几日,史某在一次保险宣传活动中,为刘某、小刘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但还未来得及告知刘某和小刘。(4)梁某也是在车祸中丧生的一人,其投了人身意外保险,但轻信自己不会发生意外,没有交付第二期保费,至2008年9月16日已逾期61天。事故发生的当天早上,其妻正好路过保险公司,并到保险公司补交了保险费。(5)王某为其货车也投了20万元的车辆全额损失险,但几日前王某与罗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该货车卖给罗某,但尚未交付,约定2008年9月20日交付。


    【问题】


    1.保险公司因李某意外死亡而应付的保险金2万元,应该归谁所有?


    2.对于甲客运公司要求15万元赔偿的行为,保险公司应如何理赔?


    3.对于刘某所购买的2份保险及其妻史某购买的保险,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4.保险公司对于梁某的死亡,应否承担保险责任?为什么?


    5.保险公司对于王某为该货车所购买的保险应如何理赔?为什么?


    6.若王某已于9月15日将货车交付给罗某并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如何理赔?



    答案:
    解析:

    1.保险金应该归李某的妻子张某及其女儿所有。因为她们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在受益人顾某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同时李某的妻子张某应以该财产向甲客运公司偿还2000元债务。


    2.保险公司首先要确认15万元的损失是否属实,然后根据规定减除甲客运公司从王某处获得的2万元赔偿,保险公司只对剩下的1 3万元进行理赔。此外,由于保险公司赔偿客车损失保险金后,客车的全部权利属于保险公司,客运公司无权处理该客车,所以对客运公司拆卖该客车所得价款保险公司可予以扣减。因此甲客运公司不能获得15万元的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实际仅应赔偿10万元。


    3.(1)对于刘某为自己购买的人寿保险,推定受益人小刘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刘某的遗产,由刘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2)对于刘某为小刘所购买的死亡保险合同,合同有效。小刘死亡后,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史某。


    (3)对于史某为刘某购买的保险,史某不能作为受益人获得该赔偿金。因为《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本案中,史某为刘某投保,刘某根本不知情,更谈不上指定受益人。该赔偿金由刘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史某作为继承人之一依法继承刘某的遗产。


    对于史某为小刘购买的保险,史某可以以受益人的身份获得保险赔偿金。因为小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监护人史某为其指定受益。


    4.保险公司对于梁某的死亡,应当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因为在梁某死亡前该保险合同的效力已经恢复。


    5.保险公司应赔偿王某货车损失20万元,而不是赔偿罗某。因为王某仍然是该货车的所有权人,对该货车享有保险利益。


    6.保险公司应赔偿罗某货车损失20万元。因为交付后罗某成为货车的所有权人,王某通知保险公司后,罗某便承继了王某的该货车所购买的保险的权利义务。



    本题意在考查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的赔付,重点考查保险利益、受益人的确定、代位权的行使、死亡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定等问题,这都是《保险法》中的高频考点。修改后的《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作了不同的规定,需要注意。涉及保险受益人时,要注意应首先确定该保险合同有无适格的受益人,若有,则根据给定的信息确定受益人的情况,从而确定保险金的归属;若无,则该保险赔偿金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发生继承关系。涉及代位权时要明确代位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且在财产保险合同的适用中还存在例外,即《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请考生务必注意。涉及死亡保险合同时,注意《保险法》第33、34条关于死亡保险合同订立的特殊要求,同时注意《保险法》第44条的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第16题: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本案中甲公司是否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不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保险法,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本案中无论是员工本人还是代表其利益的工会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未被明确告知而没有机会表态,公司办公室主任擅自将公司列为受益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 第17题: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本案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保险合同有效。理由在于:《保险法》规定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当事人所签订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本案中甲公司为全体员工投保前已经代表员工利益的工会表决认可,应看作已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甲公司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享有合法的保险利益。

  • 第18题: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l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l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乙认为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因此,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56天第二款规定:“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抵押。”本案中,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

  • 第19题:

    甲公司是一家总部在北京、机构分布全国,员工人数超过2万人,稳定经营多年的金融服务企业;乙公司是一家由几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成立的在北京从事同城快递业务的新公司,现有员工15人。为增进员工福利,促进企业发展,甲公司准备给员工建立补充保险,以便为员工在职期间身故或发生意外伤害致残提供保障,并为员工因遭受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用通过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费用;乙公司则希望保险公司在员工因发生意外事故而死亡或残疾、以及医疗费用提供保障。两家公司都首次选择A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甲公司的保费由企业与员工分摊,乙公司的保费全部由企业负担。为了满足甲公司的保险需求,A保险公司准备为甲公司提供以下保险产品建议,你认为合适的是()。 ①团体定期保险; ②团体终身保险; 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④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 A、①③
    • B、②③
    • C、①③④
    •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李某于2006年2月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同年3月李某所在单位为每个职工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李某的保险金额为3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2006年10月,李某家被盗。经勘查发现李某损失72000元。三个月后公安机关未能破案,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甲保险公司接到索赔申请后,经审查,决定赔偿甲50000元。乙保险公司接到索赔申请后,得知李某已向甲保险公司投保,遂以李某以同一财产进行重复保险,与该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赔。 问: (1)本案是否属于重复保险?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本案属于重复保险。因为李某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甲、乙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符合重复保险的特征。
    (2)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案中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甲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为72000×[50000÷(50000+30000)]=45000元。乙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为72000×[30000÷(50000+30000)]=27000元。

  • 第21题:

    某企业在A保险公司投保,员工享有的保障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万、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团体定期寿险保额5万,其中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员工甲在企业投保60天后被诊断初次患上恶性肿瘤,经治疗无效180天后不幸身故。员工乙在企业投保80天后遭遇工伤,经治疗200天后仍未结束,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全残索赔申请。员工丙因酗酒闯红灯遭遇车祸,经治疗无效不幸身故。员工甲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领取的保险金为()。

    • A、5万
    • B、10万
    • C、15万
    • D、20万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信息中告知其职业是某公司综合部秘书。在公司改制中李某下岗,为生计在一保洁公司应聘了高层清洁工,在保险期内一天,李某在工作中不幸从高处坠落身亡。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应该给付李某的保险金是()。
    A

    0元

    B

    50万元

    C

    25万元

    D

    15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本案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保险合同有效。理由在于:《保险法》规定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当事人所签订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本案中甲公司为全体员工投保前已经代表员工利益的工会表决认可,应看作已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甲公司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享有合法的保险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某企业在A保险公司投保,员工享有的保障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万、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团体定期寿险保额5万,其中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员工甲在企业投保60天后被诊断初次患上恶性肿瘤,经治疗无效180天后不幸身故。员工乙在企业投保80天后遭遇工伤,经治疗200天后仍未结束,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全残索赔申请。员工丙因酗酒闯红灯遭遇车祸,经治疗无效不幸身故。员工甲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领取的保险金为()。
    A

    5万

    B

    10万

    C

    15万

    D

    20万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