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购入一批价值58万元的货物,2003年12月25日发票已到;2004年1月3日货物运达,货款尚未支付。甲公司2003年对此业务未作账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甲公司2003年年末存货虚减58万元B.甲公司2003年年末应付账款虚减58万元C.甲公司的处理是正确的D.甲公司应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在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E.甲公司可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题目

甲公司购入一批价值58万元的货物,2003年12月25日发票已到;2004年1月3日货物运达,货款尚未支付。甲公司2003年对此业务未作账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2003年年末存货虚减58万元

B.甲公司2003年年末应付账款虚减58万元

C.甲公司的处理是正确的

D.甲公司应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在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E.甲公司可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购入一批价值58万元的货物,2003年12月25日发票已到;2004年1月3日货物运达,货款尚未支付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购入一批价值58万元的货物,2003年12月25日发票已到;2004年1月3日货物运达,货款尚未支付。甲公司2003年对此业务作为在途物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2003年年末存货虚增58万元
    B.甲公司2003年年末应付账款虚减58万元
    C.甲公司的处理是正确的
    D.甲公司应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在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答案:C
    解析:
    此业务处理正确。

  • 第2题:

    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

    A.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其应收取的租金冲抵
    B.甲欠乙货款,甲主张将该货款与其寄存于乙处的财物冲抵
    C.甲欠乙一批苹果尚未交付,乙欠甲一批香梨也尚未交付,甲主张将两批货物的价值相抵
    D.甲租用乙的房屋,尚未支付租金,甲.乙之间又签订买卖合同,甲已支付了货款,但乙尚未向甲交付货物,乙主张交付货物的价值与租金冲抵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抵销制度。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只有选项A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所以可以抵销。

  • 第3题:

    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

    A.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其应收取的租金冲抵
    B.甲欠乙货款,甲主张将该货款与其寄存于乙处的财物冲抵
    C.甲欠乙一批苹果尚未交付,乙欠甲一批香梨也尚未交付,甲主张将两批货物的价值相抵
    D.甲租用乙的房屋,尚未支付租金,甲、乙之间又签订买卖合同,甲已支付了货款,但乙尚未向甲交付货物,乙主张交付货物的价值与租金冲抵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抵销制度。当事人互负债务 ,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只有选项A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所以可以抵销。

  • 第4题:

    K公司购入一批价值86万元的货物,2007年12月26日发票已到;2008年1月3日货物运达,货款尚未支付。K公司2007年对此业务未作账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K公司2007年年末存货虚减86万元
    B.K公司2007年年末应付账款虚减86万元
    C.K公司的处理是正确的
    D.K公司可不进行记录,但要在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答案:C
    解析:

  • 第5题:

    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

    A、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其应收取的租金冲抵
    B、甲欠乙货款,甲主张将该货款与其寄存于乙处的财物冲抵
    C、甲欠乙一批苹果尚未交付,乙欠甲一批香梨也尚未交付,甲主张将两批货物的价值相抵
    D、甲租用乙的房屋,尚未支付租金,甲、乙之间又签订买卖合同,甲已支付了货款,但乙尚未向甲交付货物,乙主张交付货物的价值与租金冲抵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抵销制度。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只有选项A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所以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