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7年3月29日,优先权日是2016年4月11日。国际检索单位于2017年7月17日将国际检索报告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规定,对权利要求书提出修改的最晚期限是?A.2017年8月11日B.2017年9月17日C.2017年10月15日D.2018年2月11日

题目

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7年3月29日,优先权日是2016年4月11日。国际检索单位于2017年7月17日将国际检索报告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规定,对权利要求书提出修改的最晚期限是?

A.2017年8月11日

B.2017年9月17日

C.2017年10月15日

D.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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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3月18日,优先权日为2015年3月19日。下列记载了相同发明内容的哪个专利文献构成该申请的抵触申请?( )

    A.一件在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为2016年6月15日,优先权日为2015年6月15日,国际公布日为2016年12月15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
    B.同一申请人于2015年3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9月19日
    C.一件在欧洲专利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15年6月15日,优先权日为2014年6月15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15日
    D.日本某公司在中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14年12月15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12月15日,公开日为2015年6月15日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由此可见,构成抵触申请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申请日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以前(不含申请日),公开日公告日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属于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2.2节中还规定,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由专利局作出公布或公告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抵触申请仅指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在申请日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因此,在判断是否满足抵触申请的时间要求时,有优先权的,应以优先权日来判断。选项A中的PCT国际申请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但其优先权日为2015年6月15日,晚于本申请的优先权日2015年3月19日,因此不符合抵触申请需要满足的时间要求。选项B中于本申请的优先权日,即2015年3月19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但抵触申请的时间要求为: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提出,不包含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提出,因此不符合抵触申请需要满足的时间要求。选项C的专利申请是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的,因此不满足抵触申请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这一条件。选项D满足抵触申请的上述三个条件,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 第2题:

    一件国际申请日为2016年3月23日的PCT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提出了多项优先权要求,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信息(优先权日为2015年2月23日)记载在该申请国际公布文本的扉页上,该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声明中写明的在先申请信息应当与该申请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的记载一致,除非国际局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传送通知书以表明所涉及的优先权要求已经失去效力
    B.申请人认为国际阶段的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某一事项存在书写错误的,可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同时或自进入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改正请求
    C.在国际阶段中,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填写符合规定,但由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优先权要求费,而使其中要求的一项优先权被视为未要求,申请人可以在进入国家阶段后请求恢复该项优先权
    D.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没有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写明

    答案:A,B,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1节中规定,申请人应当在进入声明中准确地写明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及原受理机构名称。除下段所述情况外,写明的内容应当与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的记载一致。审查员发现不一致时,可以以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记载的内容为依据,依职权改正进入声明中的不符之处,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国际局曾经向专利局传送的“撤回优先权要求通知书”或“优先权要求被认为未提出通知书”中所涉及的优先权要求应认为已经失去效力,不应写入进入声明中。因此选项A正确。申请人认为在国际阶段提出的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某一事项有书写错误,可以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同时或者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出改正请求。故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没有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写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针对该项优先权要求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故选项D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5节中规定,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后,由于下述情形之一导致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请求恢复要求优先权的权利:……(4)要求优先权声明填写符合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优先权要求费。选项C符合此规定,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该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日2016年3月23日在2015年2月23日这一优先权日起的12个月至14个月之间,《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1节中明确指出,中国对《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出保留,相应的优先权在中国不发生效力。因此C错误,不能进行优先权的恢复。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3题:

    7、关于国际检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际检索只能是在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B.如果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前,国际局已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国际检索报告将随申请文件一起进行国际公布#C.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书面意见不会随申请文件一起进行国际公布#D.申请日为2015年2月1日的国际申请(未要求优先权),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的2015年3月1日,则完成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的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
    ABD

  • 第4题:

    对于PCT国际申请在国际申请阶段或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申请人所做的修改,以下哪些是允许的?( )

    A.申请人自国际检索单位向申请人和国际局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2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向国际检索单位提交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修改替换页
    B.申请人在提交国际初审请求书时,向国际初审单位提交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修改替换页
    C.申请人在国际初审单位传送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制定之前,向国际初审单位提交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修改替换页
    D.申请人在该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修改替换页

    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及《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6.1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国际检索单位向申请人和国际局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2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6个月,以在后届满的期限为准,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但不能修改说明书及附图。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规定,申请人在提交初审请求书时或至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制定之前,可以修改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故选项B、C正确。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第41条的规定,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 第5题:

    关于国际检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国际检索只能是在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
    B.如果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前,国际局已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国际检索报告将随申请文件一起进行国际公布
    C.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书面意见随申请文件一起进行国际公布
    D.申请日为2015年2月1日的国际申请(未要求优先权),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的2015年3月1日,则完成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的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

    答案:A,B,C,D
    解析:
    在国际阶段的修改包括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或第34条进行的修改。《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规定,申请人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有权享受一次机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国际申请的权利要求向国际局提出修改。《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规定,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作出之前,申请人有权依规定的方式,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这两个修改的发生时间都在国际检索之后,可知国际检索是在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选项A正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8.2条明确了国际公布包含的内容,国际检索报告应当予以公布。如果在国际公布技术准备完成之前,国际局尚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国际检索报告将随后进行公布,因此选项B正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在2005年进行修订时,将原来第44条之三有关书面意见的保密性的规定予以删除,因此,按现行《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规定,选项C正确。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的期限是:自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没有优先权日的,则指申请日),以后到期的为准。选项D中,2015年3月1日收到检索本,3个月后则为2015年6月1日,申请日为2015年2月1日,9个月后为2015年11月1日,以后到期的为准,则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的期限是2015年11月1日。因此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