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无证驾驶陈某的摩托车被警察张某将摩托车拘留。当张某将摩托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撞坏了摩托车。陈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可能采用下列哪个理由()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损害是刘某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题目

刘某因无证驾驶陈某的摩托车被警察张某将摩托车拘留。当张某将摩托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撞坏了摩托车。陈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可能采用下列哪个理由()

  •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C、损害是刘某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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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一天下午,张某在大街上闲逛时看见,王某骑着一辆摩托车经过,遇见熟人叫他,王某随即停下来,将摩托车靠在马路边的一棵树旁,和熟人聊天。张某趁机骑上王某的摩托车就跑,王某和熟人马上追了上去,但没追上,就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过了2天,警察抓住了张某,并追回了王某的摩托车,张某所犯的罪属于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治安管理罪


      参考答案:B

      【解析】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张某并没有对王某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取得摩托车,故张某不属于抢劫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题中张某趁王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中没有治安管理罪这个具体罪名。所以ACD三项都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B项

  • 第2题:

    赵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3个月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赵某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赵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赵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赵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赵某故意没有告知其已经将车取回的事实,并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赵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赵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盗窃罪

    B.诈骗罪 ?__?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正确答案:B
    B【解析】本案中,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秘密据为己有的行为。赵某虽未经借用人王某的同意,并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摩托车推回,但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其不能构成盗窃罪: (1)该摩托车系赵某所有,赵某将车借给王某占有并使用,不论王某是否知情,也不论王某是否同意,赵某以任何方式取回自己的摩托车都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也就无所谓盗窃摩托车;(2)本案中赵某并没有侵犯他人的摩托车所有权;(3)如果说赵某构成盗窃罪,那么其盗窃的对象应该为摩托车,但是其想要得到的却是王某的摩托车赔偿款4000元,其犯罪目的与犯罪对象相矛盾,因此其不能构成盗窃罪。
    赵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由于赵某已经将自己的摩托车取回,但是其在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自己,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的时候,故意没有告知其已取回摩托车的事实,所以,此时其出于非法占有王某摩托车赔偿款的目的,隐瞒其已经取回摩托车的真相,使王某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并将王某的摩托车赔偿款据为己有。因此,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第3题:

    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高级山地车。后张某因迷上网吧,私自将山地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事后经其家长的认可即属于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有效。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订立该合同的能力,所以张某与刘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 第4题:

    被告人:黄某,男,22岁;刘某,男,20岁;靳某,女,17岁。
    2001年夏天,被告人黄某从某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因手续不全,黄某让被告人靳某到某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某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黄某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刘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在黄某的授意下,2001年10月30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黄某的二哥家。黄某藏于室内,刘某先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某为他们提供15万元贷款。张某借故推脱,刘某继续殴打,此时,黄某从室内出来,与刘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便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行急需二万元现金”的便条,要某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刘某持此便条到某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直到晚上,黄某、刘某才将张某放回。
    问:本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为了获取资金,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后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威逼,即使用了暴力和胁迫的手段;尽管被害人是以写便条的方式由被告人刘某领取了现金,但是被害人为信用社主任,其便条即能够对信用社值班人员产生相应的约束力,值班人员也正因对便条的执行而向被告人刘某提供现金。因此,虽然本案中从被告人向被害人威逼写便条到被告人实际取得现金之间的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并非被害人直接交出现金,但是由于被害人的特殊身份,应认为是被告人直接向被害人劫取了财物。所以,黄某等三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
    (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黄某与刘某、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谋划、实施抢劫被害人钱财的行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共同犯罪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3)在共同犯罪中,黄某和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靳某是未成年人,所以对于靳某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第5题:

    保险公司接到张某的报案称,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经核实,张某单位为其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出险在有效期内。经落实事故原因及经过,张某驾驶无证摩托车摔倒受伤,张某驾驶证合格有效。请问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

    • A、因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故应该由单位来索赔,张某提起的索赔无效,不能赔付。
    • B、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属于除外责任,应拒赔。
    • C、驾驶摩托车无证,但驾驶证合格有效,应赔付50%。
    • D、因该事故构成意外事故,不是张某能预料,能控制的,应全额赔付。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张、郭16000多元的报酬一直不付。张、郭二人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于是,张、郭商定将A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A。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16000元将A卖掉。陈某买回A后,要与A结为夫妻,遭到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放A回原居住地与家人团聚。陈某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张某,让张某退回自己的1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张某、郭某、陈某分别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张某、郭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属于共同犯罪。
    2、对于张某、郭某,应按照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
    3、对于张某、郭某构成的拐卖妇女罪应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定刑。其中张某按拐卖妇女罪的基础法定刑量刑,郭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法定刑升格。
    4、陈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5、陈某所犯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由于他中途自愿将被害人放回家,属犯罪中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 第7题:

    张某驾驶摩托车行进中,被12岁小学生王涛乱扔石子击中面颊。张某捂脸时致车辆失控,将一骑自行车的人撞成重伤。请问:张某和王涛对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 A、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 B、王涛应承担刑事责任
    • C、张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 D、王涛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张某将一辆自用的报废摩托车赠予易某使用,其行为是违法行为,应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下列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是()。

    • A、甲骑一辆摩托车从陈某身边经过,拽下陈某脖子上的项链后,迅速逃离
    • B、乙骑一辆摩托车从张某身边经过,从身后去拽张某的挎包,张某死死拉住挎包,被甲强拉硬拽十几米后,挎包被乙抢走
    • C、丙骑一辆摩托车在一个巷子里把陈某强行逼倒后,把陈某的挎包抢走
    • D、丁骑一辆摩托车看见前方一位妇女独自行走,就用摩托车撞击该妇女,趁其没回过神来抢走其挎包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当年张某因迷上网络游戏,私自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是()。

    • A、有效
    • B、无效
    • C、可撤销
    •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在某摩托车商城趁试车的机会,利用店主疏于防备,突然驾车离开商城,将车骑到另一金店,挑选了价值2000元的白金项链,付款时谎称自己钱没带够,将自己的摩托车作为抵押,回头再拿钱来换,金店老板见摩托车较新,价值在2000元以上,就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张某随即带着项链离开。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张某构成抢夺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B

    张某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C

    张某构成抢夺罪

    D

    张某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质押协议的约定,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乙某违背约定擅自使用摩托车并造成撞毁,其责任全在于乙某,乙某的行为属于违反质押协议的行为,也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此时乙某的行为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发生竞合。因此,甲某要求乙某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将得到法院的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黄某(男,13岁,初二学生)一直梦想能亲自开摩托车体验一下“兜风”的感觉。某日,黄某见邻居张某新买的摩托车停放在小区院里,遂产生试一试的念头,于是来到张某家中假装找张某的儿子玩,趁其家人不注意,将车钥匙偷出,并将摩托车推出小区。但由于黄某此前从未开过摩托车,其上车“试”了不到1000米,就人仰车翻,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张某修理摩托车共花费32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

    B.黄某因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不应对其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C.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黄某的监护人对黄某严加管教

    D.黄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可向其父母提出赔偿要求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14题:

    案情: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问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考点】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拐卖妇女罪及其法定刑升格情况;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数罪并罚的情况;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共同犯罪;盗窃罪的构成
    【答案及详解】
    1.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张某与郭某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迭21天之久,构成非法拘禁罪。
    2.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两人向赵某索债不成,遂将甲以6000元卖给陈某,系以出卖为目的,将扣押的妇女转手出卖给他人,构成拐卖妇女罪。需要注意的是,张某与郭某虽然是以索债为目的扣押赵某的女儿甲,而且是在索要债务没有成功的情况下出卖了甲,但这一事实并不影响拐卖妇女罪的成立。因为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将妇女卖给他人,就构成拐卖妇女罪。
    3.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在实施非法拘禁和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张某与郭某二人相互协商,相互配合,主观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4。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并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只定拐卖妇女罪一罪,但法定刑升格。因此,郭某奸淫甲的行为不单独定罪,但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幅度内量刑。
    5.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这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有的共犯者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的范围,单独实施其他犯罪,由于其他共犯者对此缺乏共同故意,不构成共犯。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趁机奸淫了甲,张某对此并不知情,因此,张某对郭某的奸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6.陈某以6000元的价格买回被拐卖的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7.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陈某为防止甲逃走,将其反锁在房间里一月有余,构成非法拘禁罪。
    8.根据《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陈某后采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而放其返回家乡,因此.可以不追究陈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9.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遭到张某拒绝之后,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陈某花6000元钱从张某、郭某手中买回甲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这项买卖不受法律保护,陈无权向张某、郭某索取这笔款项。这6000元钱属于赃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也不能归张某、郭某所有。

  • 第15题:

    蓝天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某派工作人员王某去邮局寄送急件,王某为赶去邮局,向正到公司办事的好友张某借用其摩托车。在去邮局的途中,王某出了车祸,不仅摩托车报废,而且还致一行人高某重伤。经交通部门事故鉴定,是因为王某超速行驶而撞伤行人高某,后又撞在一石头护栏上致使摩托车损坏。于是,张某、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蓝天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张某摩托车的损失应由王某承担

    B.张某摩托车的损失应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高某的损害应由王某承担

    D.高某的损害应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正确答案:AD
    [考点] 执行职务过程中侵权的处理
    [答案及解析] AD。本案中,王某向张某借用摩托车的行为不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也未得到公司的授权,该行为与执行职务没有本质的关联,在外观上不具有执行职务的特征,依社会共同经验也难以认定其行为与执行职务相关联,因此,其借用行为应属个人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其个人承担。至于高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依据执行职务说,该损害是王某执行职务过程中因侵权行为丽发生的损害,故该损害应由蓝天公司承担。

  • 第16题:

    张某与他人合伙开办一工作室,但资金暂缺,为此,2011年5月20日张某向王某借款 2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哈雷摩托作为抵押担保。5月25日, 王某将20万元交付给张某,但张某却没有如约将摩托车交付给王某,也没有办理任何登记 手续。后工作室需购买电脑,张某便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从李某处购置了 50台电脑, 价值总计15万元,双方约定一方不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货款的,将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 同时,张某向李某交付了 1万元的定金。后李某又要求张某提供担保,于是二人在5月29 日订立了质押合同,张某将其哈雷摩托车质押给李某,并于次日将摩托车交付于李某。后来 李某因无法提供如数的电脑而给张某的业务带来影响,导致其损失5万元。在李某占有摩托 车期间,其将摩托车出质给了不知情的赵某。而赵某由于酒后开车,出了交通意外,摩托车 多处损坏。赵某到周某的修理铺进行维修,赵某交付了修理费后要将车取走,但周某却以赵 某之前尚欠其修理费未还而留置了该摩托车。
    问题:
    1.张某与王某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2.张某与王某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王某的抵押效力如何?
    3.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是否生效,李某的质押效力如何?
    4.张某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其最多向李某可以主张多大的赔偿责任?
    5.赵某由于过错导致摩托车多处受损,张某应该向谁请求赔偿其损失?
    6.周某能否留置赵某送来维修的摩托车?
    7.若本案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都有效且有行使的依据,其行使顺序为何?


    答案:
    解析:

    1.张某与王某签订的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
    2.张某与王某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但是王某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3.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于2011年5月29日生效,李某的质权于5月30日产生。
    4.张某最多可要求李某承担3万元的违约责任。
    5.张某应向李某要求赔偿损失。
    6.周某不能留置赵某送来修理的摩托车。
    7.其行使的先后顺序是:周某的留置权、赵某善意取得的质权、李某的质权、王某的 抵押权。

  • 第17题:

    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本案中的质押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我国《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这是出于对出质人利益的保护而做出的对流质条款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本案质押借款协议书中“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是对流质约定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质押合同的整体无效,如果流质的无效只是合同的部分内容,则仅此部分无效。此部分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案中甲某与乙某之间的质押借款协议除了流质条款无效外,并没有其他导致协议无效的内容,因此该质押借款协议仍然是有效的。

  • 第18题:

    2010年7月8日,公安民警董某与席 14某在巡逻时当场抓获正在盗窃的张某,便将张某带回执法办案区域进行讯问。张某随即交代,曾先后在多地盗窃摩托车、彩电等财物。讯问结束后,侦查人员让张某在笔录末页签字、捺指印。同时,侦查人员将证人孙某、毕某召集在一起进行了询问。为了迅速破案,董某没有办理法律手续,就在张某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将张某存放在家中的摩托车、彩电等赃物予以扣押,写了一个便条存于案卷。后董某将扣押的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上下班。公安机关有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1).让张某在笔录末页签字、捺指印错误,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捺指印;
    (2).询问证人孙某、毕某不能在一起询问,应该分别询问;
    (3).应当先办理立案手续,再开展搜查等侦查工作;
    (4).到嫌疑人张某家中进行搜查时,没有经过批准并开具、出示《搜查证》;
    (5).在搜查的时候,没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6).搜查的情况没有制作《搜查笔录》;
    (7).对搜查到的赃物没有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8).董某将扣押的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上下班的行为是错误的。对于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 第19题:

    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被歹徒报复砍伤。陈某跑得过程中,歹徒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司机拒载。当歹徒即将追上时,适逢一妇女丁某骑一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被拒绝。眼看已经逼近,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害),骑车逃走。陈某骑车至安全地点,将摩托车工具箱撬开,将箱内现金12000元占为己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此后逃往外地。分析陈某上述各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陈某将丁某推倒后骑车逃走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因为,陈某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丁某造成损害,且该损害未超过必要限度。
    2、陈某将丁某的12000元现金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因为该摩托车可视为由陈某代为保管的财物。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3、陈某毁坏摩托车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陈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而且数额较大。

  • 第20题:

    民警张某驾驶摩托车在出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残,丧失了工作能力,公安机关对张某不得辞退。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民警高某接到报警称有人飞车抢夺,于是设卡拦截,因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冲卡而逃,即驾驶警车闯红灯追赶。犯罪嫌疑人逃至一小巷,警车无法驶入,高某便使用公民李某的摩托车继续进行追赶,抓获犯罪嫌疑人,但不慎将摩托车撞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驾驶警车闯红灯应予处罚
    • B、应及时归还李某的摩托车并支付适当费用
    • C、民警使用李某的车辆需经李某同意
    • D、对李某车辆损失应当补偿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黄某(男,13岁,初二学生)一直梦想能亲自开摩托车体验一下“兜风”的感觉。某日,黄某见邻居张某新买的摩托车停放在小区院里,遂产生试一试的念头,于是来到张某家中假装找张某的儿子玩,趁其家人不注意,将车钥匙偷出,并将摩托车推出小区。但由于黄某此前从未开过摩托车,其上车“试”了不到100米,就人仰车翻,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张某修理摩托车共花费32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
    • B、黄某因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不应对其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 C、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黄某的监护人对黄某严加管教
    • D、黄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当年张某因迷上网络游戏,私自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是( )。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