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丁某系夫妻,育有一尚未成年的孩子小李,三人都是李道村村民。李某一家在外出游玩时发生车祸全部遇难,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李某已经死亡,遂将丁某与小李带回医院,但是两人在途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后查明。李某在生前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为丁某;丁某尚有胞弟,而李某与小李均无其他继承人。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丁某是长辈,应当推定丁某先于小李死亡 B.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小李先于丁某死亡 C.因为李某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应当推定受益人丁某先于被保险人李某死亡 D.李某遗

题目
李某与丁某系夫妻,育有一尚未成年的孩子小李,三人都是李道村村民。李某一家在外出游玩时发生车祸全部遇难,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李某已经死亡,遂将丁某与小李带回医院,但是两人在途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后查明。李某在生前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为丁某;丁某尚有胞弟,而李某与小李均无其他继承人。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丁某是长辈,应当推定丁某先于小李死亡
B.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小李先于丁某死亡
C.因为李某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应当推定受益人丁某先于被保险人李某死亡
D.李某遗产归李道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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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小李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其先于丁某死亡,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本案中,李某实际先于丁某与小李死亡,不适用该条关于死亡时间推定的规则,选项C错误。《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李某一家遗产应由丁某胞弟继承,并非无人继承,故不适用该条规定,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更多“李某与丁某系夫妻,育有一尚未成年的孩子小李,三人都是李道村村民。李某一家在外出游玩时发生车祸全部遇难,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李某已经死亡,遂将丁某与小李带回医院,但是两人在途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后查明。李某在生前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为丁某;丁某尚有胞弟,而李某与小李均无其他继承人。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后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

    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

    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

    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参考答案:AD

  • 第3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E.推定王某、李某和女儿同时死亡


    正确答案:ABC
    [答案] 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 第4题:

    李某与丁某系夫妻,育有一尚未成年的孩子小李,三人都是李道村村民。李某一家在外出游玩时发生车祸全部遇难,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李某已经死亡,遂将丁某与小李带回医院,但是两人在途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后查明。李某在生前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为丁某;丁某尚有胞弟,而李某与小李均无其他继承人。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丁某是长辈,应当推定丁某先于小李死亡
    B.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小李先于丁某死亡
    C.因为李某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应当推定受益人丁某先于被保险人李某死亡
    D.李某遗产归李道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答案:A,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小李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其先于丁某死亡,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本案中,李某实际先于丁某与小李死亡,不适用该条关于死亡时间推定的规则,选项C错误。《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李某一家遗产应由丁某胞弟继承,并非无人继承,故不适用该条规定,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5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依此规定,王某和李某为夫妻,辈份相同,应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同时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由于王某李某与女儿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三者同时死亡,根据前述条款精神,应推定王某和李某作为长辈先死亡,女儿作为晚辈后死亡,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因此本案正确答案应为ABCD。

  • 第6题:

    王某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行人李某突然闯红灯,王某反应不及将李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将伤者李某受到某医院时,由于李某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明,医院拒绝救治,导致李某死亡。对于李某的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要负责大部分损失,因为损失由他而起
    • B、医院要对李某的死亡负责,因为其拒绝救助是不合法的
    • C、王某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D、李某的近亲属可以请求李某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 A、推定李某先死
    •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 C、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 D、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李某与孙某共谋杀害丁,当日李某突然腹痛未赶至丁家,孙某一人杀死了丁。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形态。

    • A、犯罪预备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既遂
    •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路人随即将被害人乙送往医院,但仍然抢救无效死亡。甲不救助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

    乙将一颗即将爆炸的手雷扔到李某的身边,李某立即将其踢开,将王某炸死。乙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

    丙进入李某家,将李某卧室房门反锁。在丙搬运财物的过程中,李某醒来但不能走出房间制止丙的行为。丙将李某反锁的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

    丁为强奸妇女李某,故意实施了足以导致其死亡的暴力行为,并致李某死亡。丁的强奸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路人“随即”将被害人送往医院,“仍然”死亡,意味着被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不救没有关系。不是因为行为人逃逸,被害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而是先前甲肇事的行为引发的,跟甲逃逸的行为没有关系,所以被害人死亡与甲不救的行为也就当然没有因果关系。
    B项,李某的反应是正常的,是人的本能反应,李某的行为不是异常的介入因素,因果关系不中断,因此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项,丙的行为是将李某在房间内,压制对方反抗,强行取得财物。这个案件中丙构成抢劫罪,并且属于入户抢劫。因为行为人把被害人锁起来是为了取财,使得被害人难以反抗,这是抢劫罪的手段行为。手段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项,丁为了强奸故意实施了足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暴力,这一个行为既构成强奸,又构成故意杀人,这个案件中丁构成强奸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而死亡结果是由故意杀人的行为造成的,丁故意杀人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开车撞伤丁某,伤势很重。过路人方某送丁某到医院治疗,到医院后,护士王某因打错针而使丁某死亡。此案中丁某死亡的原因是()。
    A

    李某撞伤的行为

    B

    方某的过错

    C

    李某、方某、王某的行为

    D

    王某的过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死亡给付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但并未指定其妻子的具体姓名,投保一年后李某与其妻子王某离婚,并在次年与张某再婚,李某死亡后,其受益人应为()。
    A

    王某

    B

    张某

    C

    李某的子女

    D

    李某的法定继承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

    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

    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

    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错误认识。甲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其已死亡,遂将其尸体埋入雪沟,致使刘某被冻死,属于事前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通常认为在此种情况下,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应肯定第一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且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图实现的结果相一致,因此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B项,若行为人履行义务可以阻止或者避免危害结果,但行为人未履行义务,使该结果发生,则该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C项,13岁的王某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无法认识到过量吸食毒品造成的危害,丙向王某赠送毒品的行为与王某死亡结果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D项,丁实施的杀害行为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导致周某不得不跳河求生,周某因跳河溺水死亡的结果与丁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 第13题:

    李某夫妇外出旅游,不幸遭遇车祸,李某当场死亡,李某之妻在被救后不久亦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夫妇有子女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已于3年前死亡,仅遗一子丁。乙在得知父母双亡后病情急剧加重不久就死亡,留有一子一女戊、己。李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财产的1/2归其孙丁继承,请问,李某夫妇的遗产(一栋房屋)应如何继承( )

    A. 丙、丁各继承1/3,戊、己各继承1/6

    B.丙、丁、戊、己各继承1/4

    C.丁继承2/3,丙继承1/6,戊、己各1/2

    D.丙继承1/4,丁继承1/2,戊、己各1/8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遗产的确定、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券;(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是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处理。根据上述规定,该栋房屋属于李某夫妇的共同财产,在李某死亡时,只有1/2是李某的遗产,另1/2是李某之妻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第1O条的规定,李某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李某之妻和甲、乙、丙三人。李某之子甲先于李某夫妇死亡,其子丁可依据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李某夫妇的遗产,代位继承规定于《继承法》第11条,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乙后于李某夫妇死亡,留有子女戊、和己,戊和己可依转继承之规定,继承乙的份额。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分得遗产或接受遗产之前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归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一种制度。《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李某生前所立遗嘱具有优先效力。综上所述,可获得李某遗产的人包括:李某之妻、丁、丙、戊、己,其中戊和己的总份额与其他3人相同,李某遗产的1/2即房屋的1/4由他们等份额继承,即李某之妻和丙各继承1/16,戊和己各继承1/32,丁继承5/16。李某之妻的遗产是房屋的1/2+1/16,继承人是丁、丙、戊和己4人,丁和丙各继承I/3,即3/16,戊和己各继承1/6,即3/32。最后李某夫妇遗产的份额是:丁,1/2;丙,1/4;戊,1/8,己,1/8。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 第14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 第16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并收养了戊,后张某与李某离婚,甲、乙归李某抚养。李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李某与吴某居住,后李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同时领养了庚,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张某和吴某先后去世,庚尚未成年。经查,吴某生前立有遗嘱一份,写明房屋由丁继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去世后,李某、甲、乙与戊均可继承其财产
    B.吴某去世后,丁、李某、乙和庚均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加继承
    C.李某、乙、丙和丁都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但吴某的房屋只能由丁继承,如果丁先于吴某死亡的,则遗嘱无效,房子也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D.戊可以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庚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吴某抚养的人获得适当的财产

    答案:C,D
    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10条第3至5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本题中,张某去世后,李某不再是张某的配偶,李某不能继承张某遗产,甲、乙作为张某的亲生子女,戊作为张某的养子女,均可继承张某的财产,A错误。吴某去世后,李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和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乙作为与吴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可在第一顺序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领养的庚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故没有形成法定的拟制血亲,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抚养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人分得适当财产,故B错误,D正确。如上分析,李某、乙、丙和丁均可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吴某立有遗嘱故房子只能由丁继承,又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C正确。

  • 第17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以伤害故意将王某打得重伤昏迷,离开现场时出于习惯随手扔掉烟头,未料到竟引起火灾,烧死了王某。甲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以伤害故意将李某打成重伤,然后离开现场。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乙的哥哥来到现场。李某的哥哥也来到现场欲抢救李某,但乙的哥哥不许其进入抢救,导致李某死亡。事后证明,如果李某的哥哥抢救,则李某不会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绑架吴某,警察前来营救。警察由于重大判断失误,竟将吴某误以为是丙,将吴某开枪打死。丙的行为与吴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放火引起大楼火灾,消防队员实施正常的灭火行为,其中一名消防队员被火烧死。丁的放火行为与消防队员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A项错误。A项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甲以伤害故意对王某实施的重伤行为,对王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火灾,不是扔烟头,发生火灾很异常;第三,介入因素即火灾对王某死亡的作用大,先前行为与王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甲对王某的重伤行为与王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B项错误。B项也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乙对李某的重伤行为,制造了致命危险,但是当救助行为出现后,该危险便变得不致命了,也即先前行为对最终死亡的作用变得不大了。第二,介入因素是乙的哥哥不许抢救李某的行为,属于第三人行为,该行为比较异常,因为根据一般人的认识,乙对李某重伤后离开现场的行为并不必然或者通常会引起另一个人如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的行为。另外,即使是根据行为人的特别认识,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也超出了乙的预见范围,乙也不能特别认识到会有乙的哥哥来阻断李某的哥哥的救助行为。故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作为介入因素很异常。第三,介入因素即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对李某死亡的作用大,先前行为与李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乙的重伤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项错误。C项也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丙对吴某的绑架行为,对吴某死亡的作用小,二者无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警察出于重大误判的开枪行为,属于第三人行为,该行为比较异常,先前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第三,介入因素即警察出于重大误判的开枪行为对吴某死亡作用大,先前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丙对吴某的绑架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项正确。根据被害人自陷风险理论,危险的实行者是消防员,消防员对危险有认识能力,但是,消防员对危险没有自如的避免能力,因为进入火场灭火是其职责,因此消防员的死亡结果不能归属于消防员,只能归属于放火者。

  • 第18题:

    丁某与李某结婚多年,现两人准备离婚,丁某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 A、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 B、李某经常虐待丁某导致离婚
    • C、李某遗弃有脑瘫的儿子导致离婚
    • D、李某经常在外赌博导致离婚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丁某是李某的司机。某日,丁某开车送李某去开会,因超速将一行人撞成重伤。丁某欲送伤者去医院救治,李某不同意,并要求丁某赶紧去会议地点,于是丁某打了“120”后开车离去,伤者因医治时间延误而死亡。关于此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某不构成犯罪,丁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 B、李某、丁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 C、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丁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 D、李某、丁某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李某开车撞伤丁某,伤势很重。过路人方某送丁某到医院治疗,到医院后,护士王某因打错针而使丁某死亡。此案中丁某死亡的原因是()。

    • A、李某撞伤的行为
    • B、方某的过错
    • C、李某、方某、王某的行为
    • D、王某的过错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老张与李某结婚时,老张的儿子小张20岁,李某的儿子小李10岁。小张在老张与李某结婚后就外出打工,靠工资养活自己,小张没有把自己的收入分给家里,而小李则依靠老张与李某的收入上学读书,且到年满21岁才出去工作。刚工作不久的小李突然死亡,关于小李的继承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老张是小李的继承人

    B

    李某是小李的继承人

    C

    小张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D

    老张和李某均是小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 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小张和小李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因此小张不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 第22题:

    问答题
    某日,丁某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因车速过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的身体左侧。丁某失去平衡从自行车上摔下,井将李某压在身下。李某当即不省人事,丁某立即将其送到医院,但李某因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发时,丁某15周岁。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丁某未满16周岁。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毒、贩卖毒品等8种罪的,才应负刑事责任,上述犯罪主观状态都是故意犯罪。而在本案中,丁某的行为不属于上列情况,故不应负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丁某与李某结婚多年,现两人准备离婚,丁某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A

    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B

    李某经常虐待丁某导致离婚

    C

    李某遗弃有脑瘫的儿子导致离婚

    D

    李某经常在外赌博导致离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A

    推定李某先死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D

    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