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王某的土地上建了一间仓库存放杂物,根据规定,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拆除仓库,恢复原状,这体现了土地权利的(  )特征。A.支配权 B.排他性财产权 C.对世权 D.请求权

题目
张某在王某的土地上建了一间仓库存放杂物,根据规定,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拆除仓库,恢复原状,这体现了土地权利的(  )特征。

A.支配权
B.排他性财产权
C.对世权
D.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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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王某将楼房第二层出售给张某后,张某即成为该栋楼房的业主之一,与王某就该栋楼房形成了建筑区分所有权关系。该栋楼房楼顶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张某作为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张粟成为业主后,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应经各共有人同意,王某和张某同为共有人,因此,张某单方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王某在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利用,则根据《物权法》第80条的规定,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2题:

    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 )。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消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E.债权人孙某请求债务人钱某归还欠款的权利


    正确答案:ABD
    [答案] ABD。[解析] 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E项孙某的权利是请求权。

  • 第3题: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答案:A,B,C,D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及建筑物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它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部分,如地基、屋顶、外墙、大门、楼梯、电梯、公共的排水和照明设施、停车场、绿地等;(2)由部分业主共有的部分,如各相邻专有部分之间的楼板、隔墙等。根据《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王某和张某对于这栋两层的楼房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关系。据此,选项B是正确的。王某在楼顶上设置一个商业广告牌的行为属于合同行为。因为楼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部分,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据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作为业主之一的王某对共有的楼顶享有权利,可以使用,所以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据此,选项A也是正确的。王某在楼顶上设置商业广告牌所赚取的广告收益,应当由其他业主共同分享,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 第4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5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
    【考点】拾得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详解】《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由此可见,就所有权的追回而言,手表无论在李某、王某还是郑某手中,由于手表系遗失物,只要不违反上述法条规定的两项条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给付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所付费用),所有权人张某均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本题中的情形并没有违反上述条件,因此张某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手表。但是,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必须向所有物的直接占有人要求返还,上述的李某、王某、郑某均非直接占有人,故张某无从要求上述三人返还,因此A、B、C三项均非正确答案;D项的朱某系手表的直接占有人,题目中也没有说明其行使留置权进行抗辩,因此D项正确。【陷阱】本题陷阱较深。看起来,本题就是一道简单地考查《物权法》第107条的题目,但实则不然,在此法条的基础上,本题进一步考查了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针对主体。此外,其陷阱还在于:首先设置了一个2年的时间问题,考查考生对《物权法》第107条中2年的涵义的理解;其次,由于考生的思维惯性,一遇到维修不给维修费立刻会想到留置权,许多考生就会轻易地排除D选项,但答案偏偏就是D选项。

  • 第6题:

    张某继承商铺一间,商铺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批准,张某将商铺转让给王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由( ) 缴纳。

    A.张某
    B.王某
    C.张某与王某共同
    D.张某与王某协商

    答案:B
    解析:
    划拨土地的转让有两种规定:一是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是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 第7题:

    王某居住在一楼,张某居住在王某楼上。某日,王某决定要在自家安装栅栏式防盗窗,张某坚决反对,认为王某的防盗窗有可能成为小偷进入自家的“楼梯”。后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除防盗窗,并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张某的诉求不成立。对本案的认识,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本案是王某与张某的安居权之争
    • B、王某安装防盗窗未对张某造成实质性损害
    • C、相邻权关系人之间行使权利时必须考虑他人的权利
    • D、若小偷沿防盗窗进入张某家进行盗窃,则张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其全部损失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 C、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张某继承商铺1间,商铺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批准,张某将商铺转让给王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由()缴纳。

    • A、张某
    • B、王某
    • C、张某与王某共同
    • D、张某与王某协商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居住在一楼,张某居住在王某楼上。某日,王某决定要在自家安装栅栏式防盗窗,张某坚决反对,认为王某的防盗窗有可能成为小偷进入自家的“楼梯”。后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除防盗窗,并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张某的诉求不成立。对本案的认识,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

    本案是王某与张某的安居权之争

    B

    王某安装防盗窗未对张某造成实质性损害

    C

    相邻权关系人之间行使权利时必须考虑他人的权利

    D

    若小偷沿防盗窗进入张某家进行盗窃,则张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其全部损失


    正确答案: B
    解析: 若小偷进入张某家进行盗窃,与王某安装防盗窗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张某的损失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选D。

  • 第11题:

    多选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已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

    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

    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

    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此,本题中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C两项,《物权法》第其实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本题中王某与张某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关系,二人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项,《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由此,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收益。

  • 第13题: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张某履行债务,现李某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某有权( )。

    A.请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王某或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20.A EM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张某有权请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 第14题:

    张某承诺将电脑卖给王某,王某提出要签订书面合同,张某同意,王某起草完书面合同,王某和张某签字前,张某将电脑交付给王某,王某受领了电脑,张某认为没有必要再签订书面合同,遂未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后来王某拒绝向张某支付电脑价款。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要求王某返还不当得利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D: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本题中虽然张某与王某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是签字盖章前,张某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王某接受,因此合同成立并生效,王某拒绝支付价款,应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当然,张某有权选择要求王某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是只能要求王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A选项不正确。张某按照与王某的约定将电脑交付给王某,王某并未侵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况且王某不支付价款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王某承担的不是缔约过失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毕业在即,为方便论文写作,张某与李某二位同学分别出资4000元、2000元合伙购买 了一台电脑。2011年3月2日电脑出现故障后交由王某修理,花去修理费600元。请问以下 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600元修理费
    B.王某有权请求李某支付600元修理费
    C.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400元修理费、李某支付200元修理费
    D.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李某各支付300元修理费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共有人的对外债务承担 ’
    【解析]《物权法》第102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 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 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 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 第16题:

    王某在土地里发现玉石一块,经专家估价后价值在2万元左右,玉石艺术家李某见到该玉石后爱不释手,请求王某借与其观赏数日,王某应允,后李某擅将该玉石进行雕琢,做成一精美的玉石艺术品,价值达到50余万元,李某的好友张某见后大加赞赏,遂以45万元将之买下,王某闻知后要求张某予以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无权处分王某的物品,张某应当将该物返还给李某
    B:张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C:李某有权处分该物,张某基于买卖合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D:李某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

    答案:C,D
    解析:
    本题关键在于弄清该玉石艺术品究竟是归王某所有还是归李某所有。在加工人和原物所有人对加工后的新物的所有权无约定的情况下,加工后产生的新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人以补偿,但是当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较多时,加工物归加工人所有,由加工人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本题中李某的加工行为使原物的价值大增,所以李某对加工后的玉石艺术品有所有权,李某将该物卖与张某属有权处分,张某基于买卖合同而非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对于王某的损失,李某应当赔偿。因此,C、D两项正确。

  • 第17题:

    (2017年)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答案:A
    解析:
    ( 1)诉讼的性质:虽然是经理王某捣乱,但拖延分配利润损害的是股东张某的“个人利益”,故张某提起的诉讼属于“股东直接诉讼”(而非股东代表诉讼)。( 2)起诉条件:股东直接诉讼,由股东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必先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起诉;因此,选项 BCD错误,选项 A正确。

  • 第18题:

    李某与王某约定,李某可以在王某的土地上通行运送货物的汽车。后来李某与王某之间因为小事发生争吵,王某便在自己土地的道路上堆放了很多垃圾和石块等杂物,严重影响汽车的通行。为此李某要求王某清除路上的东西,保障道路畅通。对此,王某表示土地是自己的,他有权堆放东西,况且汽车并非不能通行,只是有点麻烦而已,这并没有根本违反合同约定。双方就此事争执不下,遂起诉到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与王某之间是地役权关系
    B.李某与王某形成相邻权关系
    C.李某无权要求王某清除道路上的杂物
    D.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清除道路上的杂物
    E.李某应尊重供役地所有人的权益,容忍供役地的行为

    答案:A,D
    解析:
    本案中李某与王某设定的是地役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尽量保证通行地役权的正常行使。供役地人应当尽可能的保证供役地符合地役权行使的要求,不能给地役权的行使制造障碍。

  • 第19题:

    张某租住王某的房子,合同约定半年付一次租金。半年后,王某向张某索要房租,张某以房子漏为由拒绝支付租金。王某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2年
    • B、1年
    • C、半年
    • D、20年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张某把汽车出租给李某,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汽车开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只能要求李某将汽车归还
    •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C、张某无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或王某将汽车归还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多选题
    刘某将其房屋(某住宅小区一层)出租于王某。王某未经刘某同意,也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将房屋阳台部分拆除,并扩建了一个门面房,将之出租于陈某用于经营打印店生意。邻居张某嫉妒打印店生意火爆,遂主张经营生意影响其居住,要求刘某拆除门面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与陈某的租赁合同无效

    B

    刘某有权不经催告直接解除合同

    C

    刘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因转租获得的收益

    D

    张某动机不纯,无权要求刘某、王某排除妨碍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本题中,扩建的门面房属于违章建设,当事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B项,《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承租人王某私自改建建筑物,并用作商业用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C项,《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由此可见,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以获得租金为对价让渡了租赁物的收益权,无权要求王某返还转租收益。
    D项,依照《物权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题中,刘某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其邻居张某可作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请求排除妨害,与其主观动机无关。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

    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

    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

    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论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只要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未超过2年的,即可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李某是拾得人,王某是第一受让人,郑某是第二受让人,若手表由这三个中的任何人占有,张某可依据上述条文请求返还手表,但手表现由朱某占有,只能考虑请求朱某返还。《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于手表是遗失物,不适用物权的善意取得,所以朱某不享有不享有留置权,对于张某来说,朱某是无权占有手表,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继承商铺1间,商铺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批准,张某将商铺转让给王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由()缴纳。
    A

    张某

    B

    王某

    C

    张某与王某共同

    D

    张某与王某协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