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题目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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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 第2题:

    甲厂业务员王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甲厂拒收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有权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 C, D

  • 第3题:

    下列关于对甲某和乙某行为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有( )。

    A.乙某和甲某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B.乙某和甲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乙某和甲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D.甲某构成犯罪,乙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4题:

    下列情形中成立共同犯罪的选项是:

    A.甲乙二人在生产作业时不小心造成火灾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自己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A项不是共犯。B项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C项,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利用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不是共犯。D项,根据刑法基本理论,帮助犯属于从犯,应当和主犯定同样的罪名,适用同一法条定罪量刑,但是我国刑法分则将一些帮助犯分离出来,单独定罪。D项丙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其不成立共犯。

  • 第5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采集者退散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正确答案:D

  • 第6题:

    代理,是指一人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权限内,以他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的结果却归属他人的行为。无权代理则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构成无权代理的是( )。
    A.某医疗仪器推销员谎称是钱某的邻居田某订购的医疗仪器,钱某代收并代为付款
    B.白某去学校传达室帮宿舍同学小海拿回了一封信件
    C.张山冒用王易的姓名从某出版社领取了王易的稿酬并据为己有
    D.青山有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白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A项钱某并没有受其邻居田某的委托代收医疗仪器,故而没有代理权的钱某擅自代收医疗仪器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B项白某帮小海拿回信件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即其根本不属于代理。C项张山是冒用的王易的名义,显然不是以王易的代理人的身份参与民事行为的,故其行为不属于代理,实际上其行为构成了侵权。D项不属于代理,其不符合“没有代理权”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实际上该董事长的行为属于越权代表。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7题:

    在没有乙建筑公司委托的情况下,甲某却以乙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向丁水泥供应商订购了一批水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 )

    A.甲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该合同无效
    B.甲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
    C.乙建筑公司可以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
    D.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甲某有代理权,如果乙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甲某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的,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的行为。

  • 第8题:

    在没有乙建筑公司委托的情况下,甲某却以乙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向丁水泥供应商订购了一批水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
    B.甲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该合同无效
    C.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甲某有代理权时,该合同才成立
    D.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甲某有代理权,如果乙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甲某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2页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如果予以追认,则无权代理可转化为有权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不会发生代理人的赔偿责任。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则无权代理人需承担因无权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和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 第9题:

    红星建筑工程公司委托其业务员甲某外出采购水泥,甲某以红星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B、甲某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
    C、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代理权
    D、甲某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

    答案:A
    解析:
    代理权限是有范围的,甲某超越其代理权限,其权限只限于采购水泥,属于无权代理。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2009年真题]
    A

    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

    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

    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

    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法律特征之一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通过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变更、终止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已经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冒名行为不符合代理关系的这一特征。
    B项,《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该代表行为有效。题中的代表行为为表见代理而非无权代理。
    C项,基于委托授权或法律规定而形成的代理关系只能存在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其内容为前者以后者名义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
    D项,关某并未基于李某授权取得委托代理权,却以李某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权代理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钢材,张某明知该钢材含碳量和含硫量过高,但为了收取高额回扣,仍然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甲公司收到钢材后,引发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B

    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C

    张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D

    张某和乙公司应对甲公司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张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权益,对该项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构成无权代理的是(  )。
    A

    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

    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

    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

    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无权代理是基于非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A项,虽然甲是冒用乙的姓名进行的民事行为,但是,并非旨在将行为效果归属于乙,而是旨在据为已有,不满足无权代理的条件。B项,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公司的代理人,而是代表人。代理人与法人代表地位也不同,法人代表人在代表法人时,自己的人格被法人吸收,法人代表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时,仍是以自己的意思独立实施行为,只是该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本项中,董事长的行为是代表行为,而非代理行为。C项,《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项中的求职面试行为根据实践经验可知,属于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由代理人代理,因此,刘某冒充丁某参加请求面试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不属于是否有权代理的评价范围之内。D项,从“推销员谎称”信息中可以判断出关某没有得到李某的授权,关某认为此保健品是邻居李某订购的,并代李某接收且付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 第13题:

    学者王某在甲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王某并未声明不得转载和摘编,但甲刊物声明不得转载和摘编,后该学术论文被乙刊物转载,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未经王某同意,乙刊物不得转载

    B.未经王某同意,乙刊物可转载,但要支付报酬

    C.甲刊物已发表不得转载声明,故乙刊物转载构成侵权

    D.甲刊物虽发表不得转载声明,但对乙刊物转载不产生约束力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作品转载问题。作品刊登以后,除声明不得转载和摘编的以外,转载和摘编行为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不必取得著作权人同意。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刊物的出版者只是对该刊物的版式设计享有权利,而对作品本身不享有权利。因此,其在刊物上发表不得转载的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14题:

    杨某是海星公司的乙分公司的负责人,因为自身原因向甲借款5000万元,甲要求杨某以乙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并且盖上乙公司的公章。杨某拿出来公司的委托授权书告诉甲对外担保超出来了乙公司的授权范围,甲坚持仍让杨某盖上了乙公司的公章。债务到期后,甲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乙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杨某是无权代理

    B.杨某是表见代理

    C.合同无效

    D.合同可撤销


    参考答案:C

  • 第15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正确答案:D
    [考点]无权代理
    [解析]要正确判断哪种情形构成无权代理,必须从无权代理的特征入手。无权代理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必须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行为人必须以自己为代理人,同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2)行为人实施代理行为时不具有代理权。不具有代理权包括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三种情况。
    本题中,选项A并非无权代理,因为甲在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时,并非是以乙为被代理人,以自己作为乙的代理人进行,而是直接冒用乙的姓名,使他人认为自己即是乙本人而进行法律行为,故不符合无权代理的特征。实际上,选项A的情形系传统民法的“冒名行为”。选项8也非无权代理。公司作为一种组织体,无法像自然人一样自行从事法律行为,需要法人机关与法定代表人负责形成并执行法人的全部意志及活动。故传统民法理论认为,法人机关与法定代表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活动即为法人本身的活动.二者是一元的,不可分割,这种关系不同于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二元关系。选项B中作为董事长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从事的担保行为,应当属于一种代表行为,而不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选项C也非无权代理。对此可从两个角度加以分析。一方面,刘某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时,必是以丁某本人的身份,而非丁某的代理人参加,故此情形应当属于“冒名行为”而非代理行为;另一方面,无权代理特征之一是行为必须符合代理的表面特征,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知,代理适用范围为民事法律行为,即首先必须为一种合法行为,故刘某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这一非法行为不适用代理也不属于无权代理。
    选项D符合无权代理的情形。一方面,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时,是以自己作为李某的代理人,而以李某为被代理人从事的行为,而且该代收保健品并代为付款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代理的表面特征;而关某在进行此法律行为时,并没有取得被代理人李某的授权。所以,关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选项D是正确的。

  • 第16题:

    甲乙丙合作写了一篇学术论文。甲欲将作品交某杂志社发表,乙则以该杂志社对其不够友好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

    A.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B.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杂志社发表


    参考答案:B

  • 第17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答案:D
    解析:
    【考点】无权代理【详解】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选项A中,甲冒用乙的名义将稿酬据为己有,并没有直接归属本人乙所有,故甲的行为是侵权而非无权代理。选项C中刘某并没有以委托人周某的名义行事,也不符合无权代理要件。《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故选项B的情形可能属于表见代理,其代理行为有效,也可能属于表见代表,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D中关某以李某名义代收物品、代为支付货款,但未得到李某的授权,构成无权代理。故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D。【陷阱】无权代理,具备代理行为其他成立要件,仅仅缺代理权而已。因此构成无权代理必须具备有权代理的表象,据此构成无权代理的要件为:一是以本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二是直接对于本人发生效力,三是没有代理权。

  • 第18题:

    甲某和乙某是朋友,甲素知乙家境优越出手阔绰,平时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某日,甲想从乙身上弄些钱,于是约乙一起喝酒,将乙灌得酩酊大醉失去知觉,随后,甲取出乙随身携带的钱包,果然发现内有现金人民币1万元,甲将1万元据为己有,将钱包丢弃,之后将乙送回家中。以下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甲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甲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甲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 第19题: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唐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甲公司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
    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本题考查:代理

  • 第20题:

    红星建筑工程公司委托其业务员甲某外出采购水泥,甲某以红星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B.甲某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
    C.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代理权
    D.甲某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

    答案:A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4
    代理权限是有范围的,甲某超越其代理权限,其权限只限于采购水泥,属于无权代理。

  • 第21题:

    甲与乙系同事,甲觊觎乙的手表(价值1万元)已久,某晚聚餐,甲故意将乙灌醉,乙不胜酒力,意识不清,甲主动提出送乙回家,行至某偏僻处,甲取下乙的手表据为己有,甲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 B、盗窃罪
    • C、抢劫罪
    • D、侵占罪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
    A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

    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

    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

    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选项C中写情书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代理。

  • 第23题:

    单选题
    刘某是甲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客户,但未被告知刘某离职的事实,当刘某持甲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洽购100斤的大蒜时,乙公司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民事代理行为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该合同

    B

    甲公司有权根据无权代理制度撤销该合同

    C

    乙公司有权根据表见代理制度主张该合同有效,甲公司应当履行该合同

    D

    如果乙公司根据表见代理制度主张该合同有效,甲公司不得以刘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构成无权代理的是()
    A

    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已有

    B

    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

    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

    关某未受委托而以好友李某的名义订购了某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