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第1题:
关于司法的功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案件,可以有效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活动的引导、规范、约束等功能,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B.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的直接功能和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美国法学家庞德强调司法裁判的重要性,指出:“司法裁判最完全地按照法律来实现正义,他比任何其他裁判形式更好地把确定性和灵活性两者都具有的各种可能性结合起来”
D.司法机关的活动对公民具有教育、感化作用
第2题: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
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下列关于司法和执法的区别表述错误的是()。
第9题:
关于司法的功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第10题:
扭曲司法结果
损害司法正义
有利于司法监督
妨碍审判独立
第11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
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第12题:
司法是中立的;执法具有明显倾向性
司法是主动的;执法具有被动性
司法是独立的;执法是受拘束的
司法具有专属性;执法不具有专属性
第13题:
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 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第14题: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第21题:
关于舆论司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第22题: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第23题:
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者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在中国古代,没有司法的概念,也没有司法的活动
行政是实现国家目的的直接活动,司法是实现国家目的的间接活动
司法的过程是运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将法律适用于个案的过程
第24题:
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