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题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B.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应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C.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

题目

第 61 题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应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

C.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再延长1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D.如果对于3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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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等三人密谋制造、销售假冒香烟,遂以赵某的名义与孙某签订租房合同,租用孙某的平房院落一座从事制造假冒香烟的活动,但赵某欺骗孙某说租房是为了存放汽车配件。后赵某等被查处。

    关于赵某与孙某签订的租房合同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是有效的

    B.该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合同

    C.该合同是孙某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D.该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孙某享有撤销权


    正确答案:D
    本案中孙某并不知晓对方的非法目的,该合同不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受欺诈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本题选D。

  • 第2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B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某珠宝店发生盗窃事件,张某、蔡某、朱某三人有作案嫌疑。
    已知:(1)该珠宝店采用特殊的防盗系统进行保护,破解防盗系统需要掌握某种特定的破解技术;(2)如果张某作案,那么朱某也参与作案;(3)蔡某不熟悉破解防盗系统的特定破解技术;(4)罪犯肯定是张某、蔡某、朱某三人中的一个或多个。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推出()。

    A.蔡某是罪犯,张某和朱某情况不明
    B.朱某是罪犯,张某和蔡某情况不明
    C.张某是罪犯,蔡某和朱某情况不明
    D.张某和朱某是罪犯,蔡某情况不明

    答案:B
    解析:
    根据(1)和(3),蔡某不懂破解技术,则他不能破解防盗系统,即不能单独作案。根据(2),如果朱某不作案,张某一定不作案,蔡某不能单独作案,则没人作案,不符合条件(4)。所以,朱某必须作案,但是张某和蔡某是否作案,不能确定。故本题选B。

  • 第4题:

    以下属于物权的取得不经登记即可生效的是:()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车辆拍卖,王某拍得了一辆夏利车
    B: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了抵押权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车辆

    答案:A,C,D
    解析: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A、C、D三项当选。

  • 第5题:

    2000年,马某在某市北区开设一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为谋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马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工具的措施。马某聘用孙某负责保安,聘用朱某协助管理卖淫妇女,三人还曾强奸林某后强迫其卖淫。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马某构成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B:孙某、朱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C:马某、孙某、朱某构成强奸罪
    D:朱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强奸罪

    答案:D
    解析:
    强奸后强迫卖淫的,只构成强迫卖淫罪一罪,而强迫他人卖淫又是组织卖淫的一种手段,故马某只构成组织卖淫罪一罪。A项错误。孙某、朱某应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而不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犯,故B项错误。C项,马某不再单独构成强奸罪。D项,强奸行为应不能包括在协助组织卖淫罪中,故D项正确。

  • 第6题: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后3人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 B、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 C、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再延长1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 D、如果3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7个月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民警朱某询问证人王某、孙某后,制作的询问笔录为同一时间,朱某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民警朱某和赵某询问证人王某、孙某后,制作的询问笔录显示两次询问为同一时间,经朱某作出合理解释,该笔录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下列关于犯罪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给孙某。后孙某利用新涂料将借款内容抹掉,重新书写内容,使借条变成借款20万元。后孙某持伪造后的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钱某偿还借款20万元。孙某构成诈骗罪
    • B、某市发生一起恶性强奸案,引起社会关注。民警李某办理刘某被强奸案,得知了该案件的很多细节。李某为炫耀,在微信朋友圈里披露了刘某被强奸的详细信息,导致刘某不堪压力而自杀。李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 C、韦某盗窃了一辆价值6000元的红色本田摩托车,借给朋友刘某骑了几天后便低价卖给了肖某,并告知肖某该车是盗来的。某日,肖某骑摩托车饭店吃饭,刘某路过看见停放的摩托车,认出是韦某盗窃的车,想起韦某告诉他要把车卖给别人,遂起贪念。于是刘某走进饭店,故作愤怒大喊:“外面那辆红色本田摩托车是谁的?给我*站出来!”肖某误以为是失主找上门,没敢答应。刘某便声称是自己的车,将该车开走。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 D、朱某将在路边行走的赵某强行拉上车蒙眼捆绑后,关在郊区出租屋内,欲向其家人索要财物,但朱某始终无法联系到赵某家人。后朱某怕被人发现,强行拿走赵某的手机、钱包等物品,将赵某放走。朱某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多选题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后3人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A

    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

    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C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再延长1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D

    如果3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7个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重刑案件的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故C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第156条的规定,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注意:这2个月是在上述规定的3个月期限基础上延长的,故B项说法错误。第15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58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孙某工伤待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3年真题]
    A

    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事故发生时,孙某尚处于试用期内。

    B

    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孙某所受伤害是由于其师傅王某操作不慎所致,孙某应该向王某索赔

    C

    孙某受伤应当视同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

    D

    孙某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受到伤害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12题:

    多选题
    某村村民张某与孙某各出资4000元购买了1头奶牛。张某到某配种站对奶牛进行配种(奶牛需要配种才能产奶),孙某认为张某未与自己商量,拒绝分担配种费。张某认为孙某蛮不讲理,提出分割奶牛,孙某拒绝。村民陈某擅自用炸药开采石头,奶牛受爆炸声惊吓导致流产,陈某将赔偿款交付给了张某,孙某认为陈某不应将赔偿款全部交付给张某,要求陈某支付给自己一半的赔偿款,陈某辩称不知道奶牛是张某和孙某共有。奶牛踩踏了村民赵某的青苗,赵某要求孙某赔偿,孙某认为该事件是在张某家中喂养时发生,自己不应当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孙某应分担一半的配种费

    B

    张某无权要求分割奶牛

    C

    孙某无权要求陈某再向自己支付一半的赔偿款

    D

    赵某无权要求孙某赔偿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因奶牛需要配种才能产奶,对奶牛进行配种属于对奶牛的管理,张某有权进行管理,配种费是奶牛的管理费用,张某和孙某应当按照份额负担,所以孙某应分担一半的配种费。
    B项,《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双方对分割没有约定,因此张某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CD两项,《物权法》第102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因此陈某将赔偿款全部付给张某后,孙某只能要求张某分割赔偿款,不能要求陈某再向自己支付一半的赔偿款。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 第13题:

    朱某原是某商场的司机,与商场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朱某与该商场主管人事的副经理因事发生争吵,争吵中朱某提出不在商场干了。结果从争吵第二天起,朱某就没来上班,并于一周后与一出租车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请问朱某的做法错在哪里?


    参考答案:

    朱某未依法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此,朱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第14题:

    朱某诉孙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孙某赔偿朱某损失5万元。孙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朱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无金钱可供执行,法院遂将孙某仅有的某项财产拍卖得8万元。在执行中,发现并查实孙某已将该项财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贷款6万元且尚未清偿,该银行现提出行使抵押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某银行应当优先受偿

    B.朱某应当优先受偿,因其主张权利在先

    C.某银行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比例受偿

    D.某银行应先行向法院起诉,取得执行依据后再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后3人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C.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再延长1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D.如果3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7个月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重刑案件的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故C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第156条的规定,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注意:这2个月是在上述规定的3个月期限基础上延长的)。故B项说法错误。第15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58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第16题: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 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 后3人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 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人,并在3月4日报请 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C.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再延 长1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1个月
    D.如果对于3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7个月


    答案: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 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故C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第156 条的规定,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注意:这延长的2个月是在上述规定的3个月期限基础上延长,故B项说法错误。第15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58条第1 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第17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 B、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
    • C、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
    • D、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某派出所民警朱某在处置一起聚众斗殴警情中,刘某不听制止,持刀砍向朱某,朱某躲避倒地后,刘某继续追砍,朱某情急之下开枪造成刘某死亡,同时造成一名围观群众受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朱某开枪的行为合法
    • B、朱某开枪后应当立即向所属分局报告
    • C、因朱某开枪造成围观群众受伤,应当对其给予处分
    • D、朱某所属公安机关应当对受伤群众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2006年7月8日晚,家住S县的孙某窜至相邻的C县抢劫作案一起,被抓获后,孙某供述,2005年6月在D县抢劫作案两起。办案民警以孙某属流窜作案,对其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关于延长提请审查批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符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条件,可以延长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期限至30日
    • B、孙某不属于流窜作案,但符合延长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期限至30日的条件
    • C、孙某系多次作案,可以延长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期限至30日
    • D、孙某既不属于流窜作案,也不属于多次作案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在犯罪现场,侦查人员王某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朱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对朱某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B、王某可以对朱某口头传唤,无须出示工作证件,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C、王某不可以对朱某口头传唤
    • D、王某对朱某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B

    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

    C

    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

    D

    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了购物合同,孙某签发了一张100万的支票给李某,后来李某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赵某,在经过了提示付款期限后赵某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曹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曹某向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孙某拒绝,则曹某可向李某、孙某行使追索权

    B

    因为提示付款期限已过.曹某可直接向赵某行使追索权

    C

    曹某只能在向付款人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D

    孙某、李某仍须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①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②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③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孙某将房屋事先出租给王某并已交付,导致李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孙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
    A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且已占有租赁物,李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并且依据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陈某作为与李某成立转租合同的相对人,与王某之间无权利义务关系,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D项,陈某与孙某没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不能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