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问,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O.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已有。关于本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B.退回的信函虽属予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C.退回的信函处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

题目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问,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O.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已有。关于本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B.退回的信函虽属予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C.退回的信函处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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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国内扁平状邮件的分拣封发参照( )分拣封发的相关内容作业。

    A、挂号信函

    B、包裹

    C、平常信函

    D、平常印刷品


    答案:C

  • 第2题: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已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B.退回的信函虽属于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C.退回的信函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私自毁弃邮件罪、贪污罪。 AB项,根据《刑法》第252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毁弃邮件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私自毁弃邮件罪是身份犯,是特别法条,根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甲的行为不再认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故AB项错误,不当选。
    C项,甲将邮政中心控制下的财物非法处分的,属于贪污行为,但是由于涉案金额只有0.4×500=200元,所以不构成贪污罪。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253条第1款的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毁弃邮件的,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所谓“毁弃”是指妨害邮件本来效用的一切行为。甲作为邮政工作人员,将退回的信函(也属于邮件,邮局应将其退回给寄信人)当作废品卖掉,属于妨害邮件本来效用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故D项正确,当选。

  • 第3题:

    甲施工企业向乙水泥厂发函,询问某种型号的水泥的销售价格,乙水泥厂立即将各种型号的水泥价格发函报给了甲施工企业。对前后两封信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两封信函都属于要约
    B.两封信函都属于要约邀请
    C.第一封信函属于要约,第二封信函属于承诺
    D.第一封信函属于要约邀请,第二封信函属于要约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要约邀请。《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第4题: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已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B.退回的信函虽属于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C.退回的信函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私自毁弃邮件罪、贪污罪。 AB项,根据《刑法》第252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毁弃邮件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私自毁弃邮件罪是身份犯,是特别法条,根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甲的行为不再认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故AB项错误,不当选。
    C项,甲将邮政中心控制下的财物非法处分的,属于贪污行为,但是由于涉案金额只有0.4×500=200元,所以不构成贪污罪。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253条第1款的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毁弃邮件的,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所谓“毁弃”是指妨害邮件本来效用的一切行为。甲作为邮政工作人员,将退回的信函(也属于邮件,邮局应将其退回给寄信人)当作废品卖掉,属于妨害邮件本来效用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故D项正确,当选。

  • 第5题: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己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B:退回的信函虽属于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
    C:退回的信函处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毁弃邮件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53条的规定,私自毁弃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本案中,虽然是被退回的信函,但是邮政局有义务将这些信件退回给寄信人,即退回的信函也属于邮件。将这些信函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一种毁弃邮件的行为。由于甲是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属于邮政工作人员,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选项D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252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见,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毁弃邮件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私自毁弃邮件罪是身份犯,是特别法条,因此甲的行为虽然也符合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但根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甲的行为应定性为私自毁弃邮件罪。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中,虽然甲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但原因不是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253条第2款的规定,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从重处罚。因此选项C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