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达公司持有背书转让的汇票一张,汇票到期后,银行拒绝付款,则仁达公司不可以向下列哪些人追偿?( )。A.友和公司,系汇票的出票人B.明天公司,系仁达公司的前手C.盛大公司,系汇票的保证人D.利得公司,系明天公司的债务人

题目

仁达公司持有背书转让的汇票一张,汇票到期后,银行拒绝付款,则仁达公司不可以向下列哪些人追偿?( )。

A.友和公司,系汇票的出票人

B.明天公司,系仁达公司的前手

C.盛大公司,系汇票的保证人

D.利得公司,系明天公司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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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后,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在票据上记载特别内容,对背书转让加以一定限制,则构成限制背书。限制背书实为对背书人担保责任或被背书人权利施加的限制,主要有:
    (1)出票人限制背书。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不能再依票据法规定的背书方式转让,通过一般背书或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2)背书人限制背书。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若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如贴现、质押),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负票据责任。
    (3)回头背书。回头背书以已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债务人为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是出票人的,只有在汇票已承兑时才可以向承兑人行使追索权;被背书人是先前的背书人时,因其须对后手负担保责任,因而不能向他们行使追索权。
    (4)附条件背书。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5)部分背书和分别背书。将票据金额部分转让或分别转让给不同被背书人,背书无效,票据权利不发生转移。
    (6)期后背书,票据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后的再转让,该背书人对后手负责。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的,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 第3题:

    (2013年)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以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
      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本题中,A银行对汇票承兑后即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不能以甲公司的账户余额不足为理由拒绝向持票人丁付款。
      (2)丁可以向丙公司(前手背书人)、甲公司(出票人)和A银行(承兑人)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另外根据规定,背书人(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丙公司)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后手(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乙公司向丙公司转让票据时记载了“禁止转让”字样,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后手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票据责任,丁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戊公司有权向银行提示付款,要求银行支付汇票金额的50%
    B:丙公司债务到期前,丁公司有权背书转让汇票
    C: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A,B,C
    解析:
    依《票据法》第33条规定,A选项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不能再将票据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所以B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丁公司向乙公司背书转让汇票,乙公司对其后手没有追索权,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是乙公司的后手,因此乙公司无权对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乙公司可以向其前手和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此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所以D选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向付款行提示承兑,付款行拒绝承兌,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汇票被拒绝承兌后,不得再背书转让
    B.乙公司的背书行为无效
    C.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追索
    D.乙公司应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D
    解析:
    。考查票据的期后背书。《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兌、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58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兌、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知A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