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是( )。A.由黄某任职地的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

题目

黄某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是( )。

A.由黄某任职地的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

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

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

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


相似考题
更多“黄某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是( )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合法的?

    A.张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张某任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某任该县检察院检察官、起诉科科长

    B.王某和赵某系多年同窗,王某的儿子和赵某的女儿恋爱、结婚,王某为某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某为该区检察院检察官 ~

    C.检察官甲从乙县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担任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丙强奸案件的辩护人

    D.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某,建议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该省某一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某的职务


    正确答案:D
    [考点]检察官担任职务的限制,建议撤换检察官的主体
    根据《检察官法》第l9条的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A项中,张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在同一检察院担任检察长和检察员,所以A项不合法;B项中王某的儿子和赵某的女儿恋爱结婚后,王某和赵某就有了近姻亲关系,因而也不得在同一检察院担任检察长和检察员,所以B项也不合法。同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l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建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故D项表述正确。

  • 第2题:

    关于检察官的任职,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些选项?( )

    A.甲某和乙某系夫妻关系,甲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乙某任A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B.丙某和丁某系父子关系,丙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某任A市C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C.戊检察官被选为所在区的人大代表
    D.丁检察官同时兼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案:B,C
    解析:
    考查检察官的任职。

  • 第3题:

    ★ 关于检察官的任职,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些选项?( )
    A.甲某和乙某系夫妻关系,甲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乙某任A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B.丙某和丁某系父子关系,丙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某任A市C区人民检察院检査员
    C.戊检察官被选为所在区的人大代表
    D. 丁检察官同时兼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案:B,C
    解析:

  • 第4题:

    黄某系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经过下列哪些程序?( )。

    A.由黄某任职的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

    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免除

    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

    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


    正确答案:C

    「考点」罢免的程序「解析」《检察官法》第12条第3款规定,地方爸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返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故选C

  • 第5题:

    依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王某,天津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在律师事务所做全职律师满2年,可以担任辽宁省人民 检察院检察官
    B.李某,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满1年,可以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官
    C.张某是重庆市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对他的任免由检察委员会决定
    D.刘检察官因职务过失受到警告处分,该警告处分不影响其继续担任检察官一职


    答案:D
    解析:
    《检察官法》第10条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 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 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 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 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王某必须从事法 律工作满3年才能担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故A项错误。李某必须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才能担任北 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故B项错误。《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 任免。”故C项错误。《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可见,警告处分不属于任职禁止条件。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