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妻子朱某、女儿李梅(12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某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某各借款1万元,又向邻村借款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7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某冒着大雨天、山路十分湿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某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人亡。朱某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

题目

李某与妻子朱某、女儿李梅(12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某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某各借款1万元,又向邻村借款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7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某冒着大雨天、山路十分湿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某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人亡。朱某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某、张某、李梅。经查,李某夫妇共有财产2000元存款、房屋及家庭生活用品。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2)你认为本案依法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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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李某与妻子朱某、女儿李梅(12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某分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

    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

    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

    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参考答案:AD

  • 第2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E.推定王某、李某和女儿同时死亡


    正确答案:ABC
    [答案] 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 第3题: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向邻村村委会借款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1)朱兰名下一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1栋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
    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问: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①李梅对李天志、朱兰的财产继承问题;②李天志、朱兰两人与债权人信用社等人的债务清偿问题;③监护人的设定问题;④李梅的行为能力问题。
    (2)依民法规定,本案应作如下处理:①李天志、朱兰遗留的遗产共有2000元存款、房屋和家庭生活用品,应由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李梅继承。李梅为未成年人,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②在为李梅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后,剩余遗产应用于清偿信用社、张海、邻村村委会、刘江等人的债务。由于这些债权均没有担保,故应平等受偿。且债务清偿以剩余遗产为限,未清偿部分李梅不再承担清偿责任。③关于李梅的监护问题,如果李天容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经村委会同意,其可为李梅的监护人。如果不能征得李天容的同意,则应由村委会作为李梅的监护人。④该协议对李梅没有拘束力。因为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 第4题:

    于某与李某乃邻居,因李某长期辅导于某之子英语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于某便将家传之宝一珍珠赠与李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十分精致。李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数日后反悔想要此珍珠,于某表示珍珠其妻子保管,恰其妻回娘家,等妻子回来后将珍珠送于李某。后于某妻子回家不同意,不愿赠与珍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于某应交付珍珠

    B、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C、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尚未成立,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D、李某与于某之问赠与匣子合同已经履行,但于某有权撤销赠与


    参考答案:B

  • 第5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依此规定,王某和李某为夫妻,辈份相同,应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同时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由于王某李某与女儿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三者同时死亡,根据前述条款精神,应推定王某和李某作为长辈先死亡,女儿作为晚辈后死亡,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因此本案正确答案应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