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刘涛、张直为同一居民楼邻居,刘涛住楼上,张直住楼下,现因刘涛希望卖出其房,张直找刘涛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张直以80万元价钱购买刘涛的房产。次日,刘涛的姐姐刘琳来看望刘涛,并提出愿出资90万元买刘涛的房产,刘涛又与刘琳订立书面合同,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1)刘涛与张直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张直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2)刘涛与刘琳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刘琳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3)如果刘琳明知刘涛与张直有合同在先,仍订立合同并出资购买刘涛的房产,刘琳是否能取得该房

题目

公民刘涛、张直为同一居民楼邻居,刘涛住楼上,张直住楼下,现因刘涛希望卖出其房,张直找刘涛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张直以80万元价钱购买刘涛的房产。次日,刘涛的姐姐刘琳来看望刘涛,并提出愿出资90万元买刘涛的房产,刘涛又与刘琳订立书面合同,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刘涛与张直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张直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2)刘涛与刘琳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刘琳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3)如果刘琳明知刘涛与张直有合同在先,仍订立合同并出资购买刘涛的房产,刘琳是否能取得该房所有权?

(4)如果刘琳住入该房后,张直拒绝刘琳从楼梯上下,并拿出其产权证,产权证的确将楼梯产权确认给张直,张直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5)如果刘琳住入该房后,张直每晚卡拉0K直至深夜,这种行为是否侵犯刘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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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对于林霞所遇到的问题,治疗师刘涛依据理解、友好、同理等原则,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平等的合作治疗关系,组成调查研究小组,与林霞一起观察、一起建立问题的假设、一起设计和执行服务治疗计划等。在此过程中,刘涛所采用的是( )技巧。

    A.苏格拉底式的提问

    B.合作式的治疗关系

    C.结构化和心理教育

    D.认知重塑


    正确答案:B
    认知行为治疗的技巧包括个案概念化、合作式的治疗关系、苏格拉底式的提问、结构化和心理教育以及认知重塑等。其中,合作式的治疗关系,即治疗师依据理解、友好、同理等原则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平等的合作治疗关系,组成调查研究小组,一起观察、一起建立问题的假设、一起设计和执行服务治疗计划等。

  • 第2题:

    某村村民张某在盖房时将邻居李某摆在门口的一根木材取走作为房屋的横梁,李某回家时以为该木材被偷,至张某将房盖好后方知木材是被其拿走。李某请求张某归还木材,张某一直未予理睬。一年后张某的房屋坍塌,李某乘张某不在,将落下的横梁拿回家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B:李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C:张某的行为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D:李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的侵权

    答案:A,C,D
    解析:
    附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的情形,是添附的一种。本题是动产和不动产的附和,其法律效果是导致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该附和物的所有权。故张某将李某的木材和其房屋附合后即取得对木材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归属效果不因后来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离而发生变化。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依《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张某未经李某的同意将其木材附合入自己的房屋,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木材因附合而成为张某所有的横梁后,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拿回家中,同样构成侵权。因此,C、D两项正确。

  • 第3题:

    6、作为演员,对台词要求精准极致,将职业精神体现淋漓尽致、不放过自己的这个人是:

    A.孙俪

    B.刘涛

    C.邓超

    D.蒋欣


    孙俪

  • 第4题:

    刘涛是个体工商户,在县城开一家电,专门销售各种电机,其供货商是天伦电机公司,双方一直处于合作之中。目前,刘涛尚欠天伦公司到期货款200万元,刘涛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乙的货款时,天伦公司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

    A.刘涛放弃县农业局下面的国有企业对该县辖区内某集体企业采购电机的债务的保证担保
    B.刘涛先行偿还其他债权人的未到期债务
    C.刘涛买福彩中奖后,表示将所有奖项全部捐给当地学校
    D.刘涛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问题。根据《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V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选项A、B正确。本题有争议的可能在于刘涛的中奖奖金是否可以自主处分,从保护债权人角度,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因此选项C正确。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放弃自己确定可以得到的财产,符合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所以,可以实施撤销权。因此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D。

  • 第5题:

    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按份共有的是()。

    A:王某和李某投资盖了两层楼,王某住楼上,李某住楼下
    B:王某和李某共住一间房,为节省费用,共同购买了一台电冰箱
    C:王某和何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房
    D:王某和张某合作开发一项新技术

    答案:C
    解析:
    按份共有因为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比如,共同购买物品、共同投资建筑房屋、兴修水利、举办企事业、共同开发自然资源、高新技术以及物的添附等,都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按份共有。C项属于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