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董开山收房,收房后,董开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损。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房屋毁损风险由董开山承担B.东方公司无需将房款返还给董开山C.董开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东方公司赔偿损失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东方公司承担

题目

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董开山收房,收房后,董开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损。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毁损风险由董开山承担

B.东方公司无需将房款返还给董开山

C.董开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东方公司赔偿损失

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东方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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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CD,本题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问题。依《商品房解释》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可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也采取交付为界点,但《商品房解释》并未明确在出卖人根本违约,买受入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若出卖人根本违约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仍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更多“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80万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1)~(3)题:(2010年)

    公司主张,双方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时,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该《认购书》无效,以此为基础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应无效。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法律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之一
    B.《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条件
    C.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该合同有效
    D.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变化的,房屋可另售他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商品房预售制度。 A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据此,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之一。故A项正确。
    B项:《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是独立的合同,其确立的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为预售人负有为预购人保留所选房号,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预购人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义务,预购人则负有在预售人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预售人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义务。该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属于预约,其本约即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两合同相互独立,取得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而非预售商品房认购书的生效条件。故B项正确。
    C项:双方签订预售合同时,公司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因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有效的,故C项正确。
    D项:《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据此,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变化不影响合同效力,房地产开发公司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另售他人。故D项错误。

  • 第2题:

    共用题干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80万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第95-97题。

    经双方协商,高某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在款项支付问题上,双方发生分歧。高某要求返还80万元首期房款本息并双倍返还定金。公司主张只退还80万元首期房款和一万元“保证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商品房预售合同无约束力,只能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
    B、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但《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无效,故应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
    C、《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均有效,应该支持高某的主张
    D、开发商违约,高某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A、C项说法正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必要条件。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预售合同合法有效。B项说法正确,《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即预约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人并不需要按照《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来缴纳购房款。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必要条件。D项说法错误,双方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的变化将房屋另售他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故登记备案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ACD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A项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B项说法错误,一万元“保证金”实为定金,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C项说法正确,《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合法有效。D项说法正确,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高某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3题:

    共用题干
    小李到大明房地产公司买了一套期房,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面积为140㎡,期房单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

    大明房地产公司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已签订,并缴纳了担保金
    C: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答案:A,C,D
    解析:

  • 第4题:

    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1份商品房预 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 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董开山收房。收房后,董 开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 用,因此,向东方房地产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 房款,赔偿损失。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 损。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房屋毁损风险由董开山承担
    B.东方房地产公司无须将房款返还给董开山
    C.董开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东方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
    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东方房地产公司承担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 负担问题。依《商品房解释》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 可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也采取交付 为界点,但《商品房解释》并未明确在出卖人根本违 约,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由谁 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 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 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 人承担。因此,若出卖人根本违约致使买受人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而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仍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 确选项为CD。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80万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第95-97题。

    公司主张,双方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时,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该《认购书》无效,以此为基础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应无效。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法律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之一
    B、《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条件
    C、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该合同有效
    D、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变化的,房屋可另售他人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A、C项说法正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必要条件。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预售合同合法有效。B项说法正确,《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即预约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人并不需要按照《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来缴纳购房款。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必要条件。D项说法错误,双方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的变化将房屋另售他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故登记备案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ACD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考点】商品房预售与按揭【详解】A项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B项说法错误,一万元“保证金”实为定金,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C项说法正确,《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合法有效。D项说法正确,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高某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