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

题目

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

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

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

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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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刑诉解释》第283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6)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其中第3项的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属于审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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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
    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
    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

    答案:C
    解析:
    【考点】死刑复核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8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七)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究其根本,死刑复核程序的目的在于审查死刑判决是否正确,故审查内容均应与定罪量刑有关,包括犯罪构成、量刑情节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甲的人际关系与其定罪量刑无关,故选项A不正确。至于B项,因为被告人甲已经委托辩护人,法院就无需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故选项B不正确。死刑复核程序实行不开庭审理,因此,法院无需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选项C符合前述司法解释第3项之规定,故正确。

  • 第2题:

    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A.应当调查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B.应当调查一审中,甲的律师辩护是否达到有效辩护的标准

    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D.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D

  • 第3题: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B

  • 第4题: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1条规定,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裁定”核准甲死刑,而是“判决”核准甲死刑:B项表述正确,CD两项均错误。

  • 第5题:

    4、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A.应当调查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B.应当调查一审中,甲的律师辩护是否达到有效辩护的标准

    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D.应当审查甲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C 《刑诉解释》第283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6)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其中第3项的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属于审查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