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A.乙厂应自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2.94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题目
(2016年)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

A.乙厂应自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2.94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60.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0.00元

相似考题

2.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A.1.99 B.3.50 C.2.09 D.1.80

3.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A.0 B.1.50 C.0.90 D.0.77

更多“(2016年)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A.乙厂应自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2.94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2.16
    B.6.58
    C.3.25
    D.2.19

    答案:C
    解析: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5×5%=3.25(万元)。

  • 第2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2.16

    B.2.19

    C.3.25

    D.6.58


    答案:C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2)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5X5%=3.25 (万元)。

  • 第3题: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变更)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30%)

    A.乙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052.63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0.00元

    答案:B,E
    解析:
    本题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为了避免应缴税款的流失,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采取了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由受托方代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受托方所在地(某县)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甲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2)×10000÷(1-30%)×30%×5%=6857.14(元);甲厂提供加工劳务,就收到的加工费缴纳增值税和对应的城建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0×17%×5%=170(元)。
    提示: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 第4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97

    B.1.17

    C.1.20

    D.3.00

    答案:C
    解析:
    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X 5%- 120X 30%X5%=1.20 (万元)。

  • 第5题:

    某县城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

    A.555.88
    B.397.06
    C.352.94
    D.494.12

    答案:B
    解析: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7941.18(元)
    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941.18×5%=397.06(元)

  • 第6题:

    某市化妆品厂委托某县城一化妆品厂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180000元,支付不含增值税加工费24000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受托方无同类化妆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为( )元。
     

    A.3060
    B.3176.47
    C.3600
    D.4320

    答案:C
    解析:
    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80000+24000)÷(1-15%)×15%=36000(元),2020新版教材习题陆续更新,瑞牛题库考试软件,www.niutk.com 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36000×(5%+3%+2%)= 3600(元)

  • 第7题: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9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为30%,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95+20)÷(1-30%)×30%=49.29(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8题:

    某市化妆品厂委托某县城一化妆品厂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180000元,支付不含增值税加工费24000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受托方无同类高档化妆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 )元。

    A.3060
    B.3176.47
    C.3600
    D.4320

    答案:C
    解析:
    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80000+24000)÷(1-15%)×15%=36000(元),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6000×(5%+3%+2%)=3600(元)。

  • 第9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0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收回烟丝后已经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120万元,烟丝消费税为30%。
      要求: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120×30%=36(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成本为3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代垫不含税辅料费2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甲厂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焰火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5.25

    B

    5.55

    C

    6.18

    D

    6.53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化妆品厂(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份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当月将该批材料全部发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一批化妆品,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其消费税已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支付加工费,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加工费8000元、辅助材料4800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本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化妆品中,8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剩余20%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化妆品消费税适用税率15%。要求: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甲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款=(300000+8000+4800)÷(1-15%)×15%=368000×15%=55200(元)(2)甲厂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销售应纳的消费税:
    售价400000>受托方计税价格368000×80%=294400(元),根据财法[2012]8号文规定,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400000×15%-55200×80%=1584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栗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4.3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50千克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高档香水50千克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当月加工完毕,甲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髙档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高朽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髙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6. 16万元。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髙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7. 44万元

    B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C

    甲企业5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 56万元

    D

    甲企业5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38. 1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7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 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 )

    A.乙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60.00元

    答案:C,E
    解析:
    由受托方代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受托方所在地(某县)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甲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2) x 10000+ ( 1-15%) x 15% x 5%=2823.53 (元);甲厂提供加工劳务,就收到的加工费缴纳增值税和对应的城建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 x 10000 x 16%x 5%=160 (元)。

  • 第14题:

    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

    A.乙厂应自行申报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2.94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82.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0.00元

    答案:B,E
    解析:
    甲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2)×10000/(1-15%)×15%×5%=2823.53(元);甲厂提供加工劳务,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0×13%×5%=130(元)。

  • 第15题:

    2019年6月,某市区一化妆品厂(甲)委托某县城一加工厂(乙)(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甲)提供原材料成本为75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乙)无同类化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缴纳增税1300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5000元
    C.乙企业应缴纳城建税65元
    D.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750元
    E.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需要代收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案:A,B,C,D
    解析:
    (1)乙企业缴纳增值税=10000×13%=1300(元)
    (2)乙企业缴纳城建税=1300×5%=65(元)
    (3)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5000+10000)÷(1-15%)×15%=15000(元)
    (4)乙企业代收代缴的城建税=15000×5%=750(元)。

  • 第16题:

    甲企业(位于市区)委托乙企业(位于县城)加工5箱高档化妆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4万元。已知,乙企业同类高档化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万元/箱,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0.64
    B.0.38
    C.0.90
    D.1.05

    答案:B
    解析: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5×15%=7.5(万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5%=0.38(万元)。

  • 第17题:

    某市化妆品厂委托某县城一化妆品厂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180000元,支付不含增值税加工费24000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受托方无同类化妆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为( )。

    A.3060元
    B.3176.47元
    C.3600元
    D.4320

    答案:C
    解析:
    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80000+24000)÷(1-15%)×15%=36000(元),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6000×(5%+3%+2%)= 3600(元)。

  • 第18题:

    位于市区的甲化妆品厂,2020年3月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362万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县城的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12万元。补交增值税同时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共计8万元。则甲厂本月应向所在市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
     

    A.18.9
    B.19.74
    C.20.3
    D.25.34

    答案:B
    解析:
    甲厂本月应向所在市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62-30-50)×7%=19.74(万元)。

  • 第19题: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4.3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高档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高档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高档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7.12万元。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其他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3.4万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C.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D.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26.53万元

    答案:A,D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8×2×15%=23.4(万元)。(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的不含税价格(37.12÷1.13=32.85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78×2×20%=31.2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高档香水已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0×15%+37.12÷(1+13%)×15%-23.4=26.53(万元)。

  • 第20题:

    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化妆品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化妆品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

    A.7142.86
    B.7941.18
    C.20142.86
    D.20250.00

    答案:B
    解析:
    该化妆品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7941.18(元)

  • 第21题:

    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8.7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7.44万元。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6.8万元
    •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 C、甲企业10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 D、甲企业10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8万元

    正确答案:A,D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某县城高档化妆品厂受托为某市区公司加工高档化妆品套装作为礼品,其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

    B

    某县城高档化妆品厂受托为某市区公司加工高档化妆品套装作为礼品,其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5%

    C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所在地的规定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

    D

    撤县建市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应为5%


    正确答案: A,B
    解析: 选项A,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D,撤县建市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以外其他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仍为5%。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对此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无须缴纳增值税

    B

    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无须缴纳消费税

    C

    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无须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

    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无须缴纳关税


    正确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2)选项B:应缴纳消费税,进口应税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3)选项C://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进口不征,出口不退;(4)选项D://凡准许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应由海关征收进口关税或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