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改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3

题目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改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86.答:(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该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 000万元注册资本符合规定。(3)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因此符合法律规定。(4)《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两个发起人的出资所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更多“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改建股份有限公司。股 ”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比例不得低于75%。( )


    正确答案:×
    国有资产控股时,不得低估作价折股,一般应以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折为国有股股本。但在一定的市场条件下,也允许公司净资产不完全折股,但折股比率不得低
    于65%。

  • 第2题: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形式,其发起人至少有5个,其中须有过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例外的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个,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限公司。新奇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 资,并将成为新奇公司第一大股东。3家发起人为筹办新奇股份公司,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立公司的申请。
    对碧海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有5家发起人,3家发起人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B.由于本案属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因此发起人可以为3人
    C.因为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故新奇公司只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
    D.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若少于5人,应采用募集设立方式


    答案:A,B,D
    解析:
    无(原答案为ABD)。根据《公司法》第79条规定,发起入的人数下限是2人,A项认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有5家发起人,3家发起人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错误的。B选项认为“发起人可以为3人”是正确的,但是其理由是本案属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而法律并未作此限定,因此错误。法律也并未要求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只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故C项错误。D项同样没有法律依据。

  • 第4题: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时,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发生的盈亏,由 ( )享有和承担。
    A.主发起人 B.全体发起人
    C.原国有企业 D.改建后的企业


    答案:A
    解析: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时,在按评估结果建立新账时,应当注意,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发生的盈亏,一般由主发起人享有和承担。

  • 第5题:

    甲、乙、丙三家企业均为国有企业,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三家企业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共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计划将公司注册资本分为1000万股。其中,甲企业认购300万股,乙企业认购150万股,丙企业认购100万股;其余450万股依法向社会公开募集。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章程由甲、乙、丙三家企业共同制定;由于公司的规模较小,为了精简公司的机构,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企业的厂长李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的总经理。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符合。因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人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第6题: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1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1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5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国内其他法人认购股份40%;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股份30%。试分析: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 《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两个发起人的出资所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至少二名经办律师签署。
    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所指的“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属此类。

  • 第7题:

    案情: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出资资本的20%,而火炬厂的工业产权作价已超过了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法律规定。

  • 第8题: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时,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可能发生的盈亏一般应由()享有或承担。

    • A、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制企业的各发起人
    • B、改建前的国有企业
    • C、改建后的公司制企业
    • D、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制企业的主发起人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方式。
    A

    发起设立

    B

    借贷设立

    C

    集资设立

    D

    募集设立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不定项题
    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 (2)无线电一厂认缴股本600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无线电二厂认购股本300万元,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250万元和50万元;华科电子研究所认购股本300万元,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200万元并出现金100万元; (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 (4)若公司因故不能设立,则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股比例分担。请回答问题: 就本案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问题,结合公司法的规定,哪些提法可以成立?( )
    A

    依我国《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发起人必须有5人,本案中发起人不足5人,故而不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B

    因为本案中的发起人有两个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企业改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因此,本案的3家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C

    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发起人少于5人,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所以,如果本案采取募集设立,则合法

    D

    因本案不属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故必须满足5个发起人的最低要求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本案中,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两家国有企业)与科华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 限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故应当适用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而本案中只有3个发起人是不合法的,股份有 限公司不能成立。

  • 第11题:

    问答题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1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1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500 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国内其他法人认购股份40%;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股份30%。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 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1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1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500 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国内其他法人认购股份40%;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股份30%。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正确答案: 《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两个发起人的出资所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14题: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 )


    正确答案:×

  • 第15题: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时,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发生的盈亏,由( )享有和承担。

    A:主发起人
    B:全体发起人
    C:原国有企业
    D:改建后的企业

    答案:A
    解析: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时,在按评估结果建立新账时,应当注意,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发生的盈亏,一般由主发起人享有和承担。

  • 第16题: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


    答案:对
    解析: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 第17题: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以是3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A与B均为国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案情: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正确答案: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 第20题: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形式,其发起人至少有5个,其中须有过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例外的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个,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问答题
    案情: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正确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该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千万元注册资本符合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时,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可能发生的盈亏一般应由()享有或承担。
    A

    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制企业的各发起人

    B

    改建前的国有企业

    C

    改建后的公司制企业

    D

    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制企业的主发起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发生的盈亏,一般应由主发起人享有或承担。

  • 第23题:

    判断题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以是3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