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甲的诉讼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因为甲不是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特定对象,所以没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B.因为甲与该行政行为由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甲不能直接以原告资格起诉,但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甲不具有原告资格
第1题: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的特征是()。
A.行政主体所为的
B.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
C.行为具有反复适用性
D.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
第2题:
:关于甲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在本案中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
B. 甲公司与本案无关
C. 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因为海关没收的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
D. 甲公司具备原告资格
第3题:
下列关于甲的诉讼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因为甲不是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特定对象,所以没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B.因为甲与该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甲不能直接以原告资格起诉,但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甲不具有原告资格
第4题:
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根据债的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
C.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权
D.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
第5题:
关于甲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在本案中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B.甲公司与本案无关C.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因为海关没收的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D.甲公司具备原告资格,虽然没收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但对甲公司的所有权造成了直 接的影响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第10题:
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根据债的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11题: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12题:
甲是适格原告,因为甲最先发现案情并多次向110接警中心报警
乙是适格原告,因为乙是县公安局不作为行为的受害人
甲和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因为他们都是当事人
甲因为目击盗窃全过程并报警可以成为诉讼第三人
第13题:
甲、乙二人均系再婚,甲去世后,乙因为遗产问题同甲之子发生纠纷,甲之子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当初甲、乙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本人都未亲自到场,请求法院认定该登记行为是违法的,予以撤销。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丙无权提起诉讼,因为婚姻登记属特定人身权利,与雨无关系
B.丙有权提起诉讼,因为该婚姻关系成立与否直接影响丙继承权
C.丙与乙的继承纠纷应通过民事纠纷的程序解决
D.甲、乙二人如当初确未本人到场,则人民法院可作出确认判决
第14题:
关于甲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本案中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
B.甲公司与本案无关
C.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因为海关没收的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
D.甲公司具备原告资格
第15题:
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关于甲、乙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是适格原告,因为甲最先发现案情并多次向110接警中心报警B.乙是适格原告,因为乙是县公安局不作为行为的受害人C.甲和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因为他们都是当事人D.甲因为目击盗窃全过程并报警可以成为诉讼第三人
第16题:
某乡政府准备修建一条环村路,计划将有妨碍的房屋一律强制拆除。王某的住宅也在被拆除的房屋之列。王某对乡政府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此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具有直接执行力,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B.此行政行为非针对特定的相对人,不具有直接执行力,为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C.此行政行为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为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D.王某必须等到乡政府拆除了其房屋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第17题:
某市政府为了保护地方经济作出以下决定:本地的白酒批发商不得经营外省市生产的白酒,违者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此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该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B.该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但具有反复适用性,为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C.该行为影响了本地白酒批发商的经营自主权,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D.该行为不是强制本地白酒批发商不得经营外地白酒,不具强制力,是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E.该行为以决定的书面方式下达,为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下列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区别的选项中正确的有()
第22题:
下列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23题:
因为甲不是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特定对象,所以没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甲与该行政行为由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甲不能直接以原告资格起诉,但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甲不具有原告资格
第24题:
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
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权
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