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道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某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其内,甲,乙,丁

题目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道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某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其内,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71.对于该“劳力士”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 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 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 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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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7~20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对于该“劳力土”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拾得遗失物制度中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认领手表,该手表的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甲由此丧失对该表的所有权。后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表交予拍卖,由乙买下该手表,则该表的所有权即转归乙享有。虽然后来丙将其窃得的手表卖给丁,但一因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因丁也不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表,故丁不能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手表的所有权最终应归属于乙,选项B正确。

  • 第2题: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
    2011年2月,甲在动物园游玩时,由于自己管理不善,将佩戴的手表丢失。
    该手表被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
    因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
    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手表交给代售店拍卖。乙以800元价款拍得该手表

    2012年,乙在火车站买票时手表被丙盗走。丙将手表以700元卖给了丁。2013年,
    丙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其在2012年曾偷过手表一块。经查,该手表的失主是乙。
    乙根据公安机关的通知前去认领。在偶然情况下,
    甲认得该手表是自己在动物园丢失的,要求乙返还。而丁认为手表是自己买的,
    要求拥有该手表。三方争执不下。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手表的所有权。
    材料中所涉及的就是手表所有权的转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已经转移、但原所有人尚未丧失所有权的是( )。

    A: 承包
    B: 拍卖
    C: 抛弃
    D: 赠与

    答案: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2
    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80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
    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
    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公民、
    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因此,只有选项A
    中的承包权由承包人占有、使用、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
    其他三个选项原所有权人均随着财产的转移而丧失所有权。故本题答案选A。

  • 第3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
    B.丙
    C.丁
    D.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1)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2)丁基于赠与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3)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 第4题:

    甲赠送乙一块名牌手表(价值1万元)。乙生性多疑,认为该表是赝品,最多值100元,便花言巧语欺骗丙,将该手表以1万元卖给了丙。乙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既遂
    B.诈骗罪未遂
    C.诈骗罪预备
    D.无罪

    答案:D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它的行为结构是: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或者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对方遭受了财产损失。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诈骗手段有让对方遭受财产损失的危险性。乙的行为在客观上没有让丙遭受财产损失的危险性,故不构成诈骗罪,D项正确。本题的实际考点是不能犯与未遂犯的区分,主要是判断行为对法益有无侵犯的危险。

  • 第5题:

    甲将一块罗马表丢失,被人捡到送至失物招领处。招领期限过后因无人认领,该表被拍卖给乙。后丙盗得该表并将其转卖给丁。该案查获后,甲、乙、丁都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归谁所有?( )
    A.甲 B.乙 C. 丁 D.乙、丁共有


    答案:B
    解析:
    【详解】
    甲丢失罗马表,但未在招领期限内去认领,该表转归国家所有,甲丧失了对表的所有权。乙基于拍卖取得表的所有权,属于合法所有人。丙盗得该表并将其转卖给丁,由于该表属于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不管丁是善意还是恶意,都不能取得表的所有权,因此该表应归乙所有。

  • 第6题:

    甲将名贵邮票一枚丢失,为乙拾得。乙将该邮票交公安局;甲逾期未能认领,公安分局遂委托拍卖行将该邮票拍卖。丙竞争买成功,将该邮票赠与友丁。戊自丁处盗得该邮票,并自己占有。该邮票现应()。

    • A、归甲所有
    • B、归丙所有
    • C、归丁所有
    • D、归戊所有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乙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乙未经甲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丙协商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手表被丁捡到,并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戊。后戊在佩戴该表时被丙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了冲突。丙是否有权要求戊归还手表?


    正确答案:根据《物权法》107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由于丙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获得了手表的所有权,为所有权人。故其有权要求丁损害赔偿或自知道戊为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要求戊返还。

  • 第8题:

    甲提出盗窃某商场,乙、丙同意,按甲的分工,丙在外望风,甲与乙撬门进入该商场后窃得现金5000元,甲、乙各分得2000元,丙得1000元。公安机关抓获丙,甲、乙在逃,丙供述了犯罪事实。本案已经破案。()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甲将手表借给乙使用,乙以市场价卖给丙,丙不知道手表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该手表属于()

    • A、甲
    • B、乙
    • C、丙
    • D、乙丙共有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某甲将手表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A

    有返还义务

    B

    没有返还义务

    C

    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

    D

    将手表交还某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乙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乙未经甲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丙协商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手表被丁捡到,并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戊。后戊在佩戴该表时被丙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了冲突。丙能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丙能取得对手表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乙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虽属无权处分,但丙对此并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且手表已经交付,故丙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丙,丙又赠予好友丁,丁戴了7天后在广场被戊偷走,戊抢走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A

    B

    C

    D


    正确答案: C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丙属于善意取得,则享有所有权,因此丙、丁之间的赠与有效,丁依据赠予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故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丁。

  • 第13题:

    某甲在一家餐厅就餐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某甲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卖商店出售。某乙从寄卖商店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女朋友某丙。某丙在外出购物中,该手表被一小偷偷去,小偷将这块表以低价格卖给老乡某丁,这块手表应归谁所有?( )

    A.某甲所有

    B.某乙所有

    C.某丙所有

    D.某丁所有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共用题干

    甲在一酒吧玩通宵结果不慎丢失新买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当地派出所。甲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派出所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拍卖。某乙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同学丙做生日礼物。某丙在外出购物中,该手表被丁偷去,丁在自由市场贱价出售手表,结果被甲发现,扭送其到公安机关,问这块手表应归谁所有?()
    A:甲所有
    B:乙所有
    C:丙所有
    D:丁所有

    答案:C
    解析:
    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添附、先占、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所有权、没收、罚款、国有化、善意取得、劳动等。A选项属于先占取得所有权;B选项比较特殊,树根属于继受取得,但将树根雕刻成为根雕后,根雕与树根在法律上不是同一个物,根雕是树根的转化物,甲取得根雕所有权是因为其劳动行为(注意不是加工,因为加工是对他人的物进行劳动),所以获得根雕所有权是原始取得;C选项是因加工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D选项中丁因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也属于原始取得,本题应选ABCD选项。


    乙通过购买获得所有权,通过赠与将所有权转让给某丙,故某丙具有所有权。另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具体可参见《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 第15题:

    甲在某公园游览时,不慎将祖传佩玉丢失,价值2万余元。乙拾到后交到公安机关失物招领处。招领期满无人认领,该佩玉被依法拍卖,但甲并不知此事。此佩玉在拍卖时由丙购得,丙在商店购物时,不慎被小偷偷走,小偷将其卖与丁。不久,丁又将佩玉丢失,被人拾到后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招领失物时,甲、丙、丁均去认领,三人发生争执。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产权。甲称此物系祖传遗物,自己从小佩戴,有照片为证。丙称自己在拍卖会上购得,拍卖公司可以作证。丁称自己购此物花了25000元,单位同事、领导均可作证。
    问:甲、丙、丁是否对该佩玉拥有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甲由于没有在招领期间认领佩玉,而且佩玉被依法拍卖,所以甲丧失所有权。丙从拍卖会取得佩玉,因善意取得而取得所有权。因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丁不能取得佩玉的所有权。

  • 第16题:

    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A.甲
    B.丙
    C.丁
    D.甲、丙、丁三人

    答案:A
    解析:
    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甲以合法(拍卖)方式得到该表,属于正当取得。

  • 第17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
    B.丙
    C.丁
    D.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善意取得。(1)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2)丁基于赠与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3)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 第18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 A、甲
    • B、丙
    • C、丁
    • D、庚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乙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乙未经甲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丙协商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手表被丁捡到,并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戊。后戊在佩戴该表时被丙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了冲突。丙能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丙能取得对手表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乙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虽属无权处分,但丙对此并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且手表已经交付,故丙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 第20题:

    甲盗窃乙的手表后,按市场价格卖给丙,对于这只手表公安机关在处理过程中不能扣押,但是可以依法进行登记。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
    • B、丙
    • C、丁
    • D、庚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A

    B

    C

    D


    正确答案: B
    解析: (1)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2)丁基于赠与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3)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劳力士手表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该手表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手表卖给了丙。甲和丙就该手表权利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关于该手表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因为该手表已质押给甲

    B

    丙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

    丙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手表

    D

    乙有权决定手表的所有权归属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