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至()。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质量监督部C.监察机关D.公安机关

题目

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至()。

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质量监督部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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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B.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C.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D.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作出补充侦查的处理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高检规则》第40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由此可见,答案为ABC。

  • 第2题: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  )


    答案:对
    解析:

  • 第3题:

    立案后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正确

  • 第4题:

    请问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A:侵占案,没有告诉
    B: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C: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D: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不起诉。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情形。A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B也正确,D属于酌定不起诉,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错误。

  • 第5题: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A.没有犯罪事实的

    B.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D.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