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衣着破旧的消费者在某商场,看中一个2000多元的洗衣机,要求售货员介绍一下洗衣机的性能。售货员不仅不介绍,还对其冷嘲热讽。售货员这种行为违反了()。A、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B、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C、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D、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题目
一位衣着破旧的消费者在某商场,看中一个2000多元的洗衣机,要求售货员介绍一下洗衣机的性能。售货员不仅不介绍,还对其冷嘲热讽。售货员这种行为违反了()。

A、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B、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C、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

D、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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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消费者王某在某商店看见一件羊绒大衣,式样新颖,有意购买。商店售货员见状迎上来极力推荐,王某随意说了句“价格贵了些”,售货员马上说纽扣掉了两颗,可以降价50元,因此,王某买下这件大衣。售货员在开具发票时,在票据上写下“处理”二字,王某不解其意。售货员解释说,这是因为降低了价格,王某并未在意。王某穿此大衣半个月后,发现其严重起球,多处脱线。王某找到商店负责人,答曰:“此大衣为处理品,售出概不负责”。又找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得知凡处理品系指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购买此类产品,质量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至此,王某恍然大悟,难怪购买大衣时售货员要在发票上写上“处理”二字,原来商场早就料到消费者会来找他们。王某诉至法院。

    问题:(1)王某购买大衣时,是否有权了解大衣的真实情况?

    (2)商店是否有义务向王某如实介绍大衣的真实情况?


    参考答案:(1)王某购买大衣时,有权了解该大衣的真实情况,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其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商店有义务向王某如实介绍该大衣的真实情况,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提供信息的义务,应该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得做虚假宣传。在本案中,当王某对发票上有“处理”二字不解时,售货员隐瞒了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事实。因此,商店没有履行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侵犯了王某的知情权。

  • 第2题:

    2005年1月,消费者陈先生到某百货公司去购物,以110元的价格买下了一个电饭煲。付款后,陈先生向售货员索要发票,但由于某些原因,发票暂时开不了,于是售货员请陈先生一周后再来领取。一周后,当陈先生来领取发票的时候,要求售货员支付领取发票的来回车票钱(确认为合理票价),而售货员拒绝支付。请问:售货员有没有义务支付该票价()?

    A.有

    B.没有


    参考答案:A

  • 第3题:

    甲在商场看中一块价值600元的手表,便以选购手表为名,要售货员将手表拿来看看。甲在接到售货员递过来的手表后立即逃走。甲的行为构成()

    A.抢夺

    B.诈骗

    C.侵占

    D.盗窃


    抢夺

  • 第4题:

    你在商场买糖果时,想知道糖果甜不甜,不应该( )。

    A.直接拆开吃一个尝尝

    B.请售货员具体介绍

    C.详细观看其说明

    D.询问也在购买的其他消费者


    参考答案:A

  • 第5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 )。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之后,随即用该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000余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别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000元的大衣拿走

    C.钱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乘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000元的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元的海洛因拿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认定为盗窃罪,因此,选择A。对选项B、C,都比较容易误判为诈骗罪。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在于看被害人是否因受骗而自愿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只要不是被害人因受蒙蔽而自愿交付财物给行为人,就不构成诈骗罪,而只能构成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的行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行为人在取得财物之时或之前也使用欺骗手段,但是,如果这种欺骗手段并没有使财物控制者主动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则仍应构成盗窃罪。例如,行为人冒充电工、水暖工等骗取主人信任,得以进入他人住宅,趁机窃走他人财物,仍构成盗窃罪。有的时候,行为人想要窃取他人财物,但苦于无机会下手,就采取欺骗的手段分散主人对财物的注意力,趁机窃取。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只不过是为了秘密窃取财物创造条件而已,同样只能构成盗窃罪。(2)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控制者的信任,事实上获得了财物,成为财物的暂时持有人,但是,根据法律及社会观念,如果财物的主人在此等情况下并未失去对财物的有效控制,则行为人借机窃走财物仍构成盗窃罪,因为这时财物仍然归财物的主人占有,行为人尚未对财物取得任何有效控制。例如,选项B,行为人在商店里以试穿衣服为借口,从服务员的手中拿走一套名贵衣服,进入试衣间试衣服。虽然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已经拿到了财物,但是,因为商店的商业习惯,此时衣服并没有被行为人控制。如果行为人借试衣服之机窃取衣服,就构成盗窃罪。行为人在暂时持有他人财物的情况下,秘密窃取该财物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行为人暂时持有他人财物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但是,如果这种欺骗手段只是为了掩盖其秘密窃取行为,受害人并没有因为欺骗而将财物主动交给罪犯,则仍构成盗窃罪。例如,选项C,行为人以挑选为名从受害者那里拿到一件首饰,趁机秘密地用一个替代晶换走真品,这时,行为人仍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