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增的部分,按照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捐增允许扣除的是哪些部分?
第1题: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灾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10%
B.20%
C.30%
D.50%
第2题: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如数扣除。()
第3题: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5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第4题:
56、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如数扣除。()
第5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A.3%
B.10%
C.20%
D.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