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租庸调到两税法的演变根据及其主要内容。 ”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两税法出现的原因及其内容、意义。


    答案:
    解析:
    原因: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激烈,均田制被破坏,农民失地破产,沦为地主的佃户。唐肃宗以后,天下百姓“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唐初按丁征收租庸调的办法不通了。安史之乱后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为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统一各项税收,创立两税法.主要内容有:(1)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2)不分主户客户一律收税;(3)根据资产田亩的多少征收产税和地税;(4)行商按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纳税;(5)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6)根据财政支出定出全国税额。
    意义: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它扩大了纳税面.官僚地主不再享有免税特权,根据资产、田亩征税比按丁收税合理、进步,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 第2题:

    简述两税法产生的背景、内容及其评价。


    答案:
    解析:
    古代的几次大的赋役制度改革是基础知识,是每年的必考点必须掌握,两税法就是其中的一次影响比较大的,也是比较成功的改革,考生在复习中要把几次改革联系在一起,比较异同,进而挖掘其内在的规律。

  • 第3题:

    明朝张居正主持的赋税制度的改革是()。

    • A、租庸调制
    • B、两税法
    • C、一条鞭法
    • D、摊丁入亩

    正确答案:C

  • 第4题:

    以财产的多少作为征税标准的赋税方法是()。

    • A、租庸调制
    • B、两税法
    • C、摊丁入亩
    • D、一条鞭法

    正确答案:B

  • 第5题:

    试述唐朝“两税法”产生的原因及其主要内容,并分析其意义。


    正确答案: 原因:唐朝政府实行的一系列理财措施,虽然在一定时期缓解了财政困难,但并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赋税征收中的混乱现象和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因之在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内容:
    一、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役、杂税,但保留丁额。
    二、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等入户籍,交纳赋税。
    三、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四、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纳税。
    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要在六月交完,秋税要在十一月交完。
    六、“量入制出”。
    意义:一、在一定时期内,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二、扩大了税源,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不合理状况。三、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 第6题:

    试述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异同。


    正确答案:租庸调制和两税法是唐代实行的两种赋税制度。
    (1)租庸调制是唐初实行的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制度。它规定: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其服役,则每丁可按照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称作庸。这项赋税制度的推行,使农民能有较多的时间进行生产,多少改善了农民的处境,对唐前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一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2)两税法是一项与庄园经济相适应的赋税制度。
    内容是:
    ①取消租庸调以及各项杂税的征收,保留户税和地税。
    ②地税按田亩征收谷物。
    ③户税按每户资产的多少分九等征钱,资产多者其税多,资产少者其税少。
    ④对于工商业者三十税一(后改为十税一)。
    ⑤按照“量出制入”的方法来确定赋税总额。收税的标准实际上是“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无论地税还是赋税都分为夏秋两季征收。
    作用:
    ①它改变了按人丁户口征计的办法。以土地财产多少征税,使赋税负担相对合理,而且适应唐代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和佃农大量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势。
    ②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简化了税收的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中间环节对百姓的盘剥。
    ④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唐王朝的实力,促成了所谓的“元和中兴”,它对唐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这种税制直到明代行一条鞭法后才被废除。

  • 第7题:

    唐朝财政立法主要有()

    • A、一条鞭法
    • B、两税法
    • C、租庸调法
    • D、重法地法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试论唐代租庸调与两税法的区别


    正确答案: (1)首先,从征税对象来看,两税法的征税面比租庸调更广泛。租庸调体制下,贵族官僚具有免税的特权。寄居外地的客户也可逃避赋税,居无定所的商人更无需纳税。纳税的主体只是居住在原籍的农户,纳税面很窄。许多贫穷的农户处在经济崩溃的边缘,所以租庸调的征税对象极不稳定。而两税法体制下,占有大量土地和拥有许多财产的贵族官僚也必须缴纳户税和地税,是全民纳税的体制。其纳税面更广,税源更稳定,使国家的财政收入迅速增加。
    (2)从立税的原则来看,两税法比租庸调更为公平。租庸调体制下,赋税征收的依据是“身丁”,而不顾事实上存在的严重的贫富差距。如所周知,均田制的实行并不彻底,许多成丁的受田量严重不足,这样就导致土地少、财产少的穷丁,与那些有田庄、有财产的富丁,缴纳一样的税额,这样就很不公平。实行两税法之后,赋税征收的依据转向“资产”。户税的征收是按照户等的划分来进行。富裕之家,户等高,便多纳税。贫穷之家,户等低,便少纳税。地税的征收是根据土地的多少来征税赋税的,土地多的有产之家,需要多交地税,无地少地的贫穷之户,就少交地税。这样赋税的征收,就变得更为公平合理。
    (3)租庸调的实施是和均田制的实行相配套使用的,而均田制本身有限制土地过分兼并和贫富悬殊的内涵。两税法实行后,等于从法制上肯定了土地兼并的合理性。之后土地兼并以更迅猛的速度进行,直接导致了唐后期贫富差距的悬殊。
    (4)租庸调体制下,征收的赋税额是规定死的;而两税法体制下,是“量出定入”。根据支出来规定收税的数量,这样政府就可以逐渐扩大税额,通过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来满足其财政支出。

  • 第9题:

    单选题
    明朝健全税制,创立()
    A

    两税法

    B

    一条鞭法

    C

    租庸调制

    D

    商税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租庸调法是唐初颁布的,随着均田制的瓦解,为两税法所取代。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租庸调到两税法的演变根据及其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原因:唐朝政府实行的一系列理财措施,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赋税征收中的混乱现象,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因此,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这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而称“两税法”。
    主要内容:
    一、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傜、杂税,但保留丁额;
    二、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登记入户籍,交纳赋税。
    三、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四、无固定住所的行商也要纳税。税额初为三十分之一,后为十分之一。
    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六月交完,秋税十一月交完。
    六、“量出制人”。中央财政根据指出的需要先做预算,定出总额,分配到各地征收,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唐朝“两税法”产生的原因及其主要内容,并分析其意义。

    正确答案: 原因:唐朝政府实行的一系列理财措施,虽然在一定时期缓解了财政困难,但并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赋税征收中的混乱现象和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因之在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内容:
    一、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役、杂税,但保留丁额。
    二、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等入户籍,交纳赋税。
    三、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四、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纳税。
    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要在六月交完,秋税要在十一月交完。
    六、“量入制出”。
    意义:一、在一定时期内,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二、扩大了税源,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不合理状况。三、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唐朝为了推动均田制在全国范围内的施行,特实行(  )的赋役制度。
    A.一条鞭法
    B.两税法
    C.租庸调法
    D.市舶税法


    答案:C
    解析:
    解析:唐朝为了推行均田制,特实行租庸调法,租庸调法是均田制得以颁行的主要原因。

  • 第14题:

    明朝健全税制,创立()

    • A、两税法
    • B、一条鞭法
    • C、租庸调制
    • D、商税法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租庸调法是唐初颁布的,随着均田制的瓦解,为两税法所取代。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唐朝后期实行由实物向钱转换的制度是()。

    • A、租庸调制
    • B、初税亩
    • C、两税法
    • D、均田制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简述租庸调到两税法的演变根据及其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原因:唐朝政府实行的一系列理财措施,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赋税征收中的混乱现象,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因此,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这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而称“两税法”。
    主要内容:
    一、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傜、杂税,但保留丁额;
    二、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登记入户籍,交纳赋税。
    三、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四、无固定住所的行商也要纳税。税额初为三十分之一,后为十分之一。
    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六月交完,秋税十一月交完。
    六、“量出制人”。中央财政根据指出的需要先做预算,定出总额,分配到各地征收,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

  • 第18题:

    比较租庸调法与两税法各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租庸调法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主要特点是按丁征收。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两税法的特点是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两税法不征力役,以实物为主,具有实物地租的性质。它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的多少征税。标志着农民对封建官府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贫富不均的现象。扩大了纳税面,即使国家不增税,也会大大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增强中央的经济力量。

  • 第19题:

    唐朝后期实施两税法的直接原因是()

    • A、安史之乱
    • B、均田制破坏
    • C、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 D、宦官专权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简述当前我国增值税法、所得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2009年我国增值税法改革的内容有:
    1、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原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2、为堵塞因抵扣固定资产可能带来的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随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3、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原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便利征收和纳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4、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的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相关条款。
    5、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征收和纳税成本,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一个季度的纳税期限,调整了外汇结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的规定,补充了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 
    2008年我国企业税的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率统一为25%,同时规定了两档特别税率: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81条第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实施条例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说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说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原企业所得税发优惠政策相比,优惠范围扩大,优惠力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由按高新技术产品划分改为按高新技术领域划分,规定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已解决原来政策执行中产品列举不全、覆盖面偏窄、前瞻性欠缺等问题。具体领域范围和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21题:

    问答题
    比较租庸调法与两税法各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租庸调法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主要特点是按丁征收。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两税法的特点是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两税法不征力役,以实物为主,具有实物地租的性质。它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的多少征税。标志着农民对封建官府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贫富不均的现象。扩大了纳税面,即使国家不增税,也会大大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增强中央的经济力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异同。

    正确答案: 租庸调制和两税法是唐代实行的两种赋税制度。
    (1)租庸调制是唐初实行的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制度。它规定: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其服役,则每丁可按照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称作庸。这项赋税制度的推行,使农民能有较多的时间进行生产,多少改善了农民的处境,对唐前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一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2)两税法是一项与庄园经济相适应的赋税制度。
    内容是:
    ①取消租庸调以及各项杂税的征收,保留户税和地税。
    ②地税按田亩征收谷物。
    ③户税按每户资产的多少分九等征钱,资产多者其税多,资产少者其税少。
    ④对于工商业者三十税一(后改为十税一)。
    ⑤按照“量出制入”的方法来确定赋税总额。收税的标准实际上是“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无论地税还是赋税都分为夏秋两季征收。
    作用:
    ①它改变了按人丁户口征计的办法。以土地财产多少征税,使赋税负担相对合理,而且适应唐代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和佃农大量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势。
    ②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简化了税收的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中间环节对百姓的盘剥。
    ④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唐王朝的实力,促成了所谓的“元和中兴”,它对唐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这种税制直到明代行一条鞭法后才被废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唐朝财政立法主要有()。
    A

    一条鞭法

    B

    两税法

    C

    租庸调法

    D

    重法地法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论唐代租庸调与两税法的区别

    正确答案: (1)首先,从征税对象来看,两税法的征税面比租庸调更广泛。租庸调体制下,贵族官僚具有免税的特权。寄居外地的客户也可逃避赋税,居无定所的商人更无需纳税。纳税的主体只是居住在原籍的农户,纳税面很窄。许多贫穷的农户处在经济崩溃的边缘,所以租庸调的征税对象极不稳定。而两税法体制下,占有大量土地和拥有许多财产的贵族官僚也必须缴纳户税和地税,是全民纳税的体制。其纳税面更广,税源更稳定,使国家的财政收入迅速增加。
    (2)从立税的原则来看,两税法比租庸调更为公平。租庸调体制下,赋税征收的依据是“身丁”,而不顾事实上存在的严重的贫富差距。如所周知,均田制的实行并不彻底,许多成丁的受田量严重不足,这样就导致土地少、财产少的穷丁,与那些有田庄、有财产的富丁,缴纳一样的税额,这样就很不公平。实行两税法之后,赋税征收的依据转向“资产”。户税的征收是按照户等的划分来进行。富裕之家,户等高,便多纳税。贫穷之家,户等低,便少纳税。地税的征收是根据土地的多少来征税赋税的,土地多的有产之家,需要多交地税,无地少地的贫穷之户,就少交地税。这样赋税的征收,就变得更为公平合理。
    (3)租庸调的实施是和均田制的实行相配套使用的,而均田制本身有限制土地过分兼并和贫富悬殊的内涵。两税法实行后,等于从法制上肯定了土地兼并的合理性。之后土地兼并以更迅猛的速度进行,直接导致了唐后期贫富差距的悬殊。
    (4)租庸调体制下,征收的赋税额是规定死的;而两税法体制下,是“量出定入”。根据支出来规定收税的数量,这样政府就可以逐渐扩大税额,通过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来满足其财政支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