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某在既无货物,又无货源的情况下,声称自己推销汽车,与某单位签订购销l00辆汽车的合同。双方同意交付30%的预付款,即l00万元后,3天内提货。结果未予兑现。经多次派员催要货款,虽然要回60余万元,其余已被楼某挥霍一尽,给某单位造成将近50万元(包括支付银行利息)的损失。楼某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经济合同纠纷C.合同诈骗罪D.民事债务纠纷

题目

楼某在既无货物,又无货源的情况下,声称自己推销汽车,与某单位签订购销l00辆汽车的合同。双方同意交付30%的预付款,即l00万元后,3天内提货。结果未予兑现。经多次派员催要货款,虽然要回60余万元,其余已被楼某挥霍一尽,给某单位造成将近50万元(包括支付银行利息)的损失。楼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经济合同纠纷

C.合同诈骗罪

D.民事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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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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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市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朋友汪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汪某隐瞒汽车真相,与外市郊区农民吴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5万元.吴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自组装的,便向利达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吴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收缴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被告退回原告货款5万元及其利息.被告汪某与被告利达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被告利达汽车修配厂未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和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鉴定、批准、检验合格、开具准予生产的证明,也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照,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核发经营汽车的营业执照,私自组装汽车并出售,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告汪某明知该汽车是私自组装,属违法商品,仍然代其出售,也是错误的.因此,人民法院判令代理人汪某与被代理人利达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是正确的.

  • 第2题:

    周某有一辆奔驰轿车要出售,分别与陈某杜某邹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的签订日期分别是4月2日、4日和6日。8日,周某将车辆交付给了杜某,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11日,周某又将此车过户登记给了邹某。后来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该车交付之后,所有权已经转移
    B.陈某可以以自己的合同签订在先为由请求周某将车交付给自己
    C.法院应当判决汽车归杜某所有
    D.若周某没有将汽车交付给杜某,也没有过户给邹某,此时应当优先保护陈某,因为陈某的合同签订在先

    答案:B
    解析:
    A.正确。不管特殊的动产还是一般的动产,都是以交付为标志转移所有权,故A正确。 B.错误。在特殊动产一物多买的情形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0条之规定,最优先获得保护的是先受领的买受人,若都没有受领则优先保护先登记的,若都没有受领也都没有登记,就优先保护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据此,B错误,C、D正确。

  • 第3题:

    林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称欲低价出售二手汽车一辆,好友贾某看到后随即给林某打电话希望购买该汽车,但因资金不足,要求分期付款。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林某以20万元价格售予贾某汽车一辆,贾某在半年内分5次付款,每期4万元。在贾某付清全部货款前,林某保留汽车所有权。双方还约定,协商后的次日到林某居住地签订确认书。同时,林某提出自己因搬家需要继续使用该汽车,希望借用半个月,贾某表示同意。
    <1>、关于买卖合同的订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林某发布的售卖信息内容明确具体,则应定性为要约
    B.针对贾某的要约,林某若同意则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C.在林某同意贾某报价时,该买卖合同成立
    D.在林某与贾某签订合同书时,该买卖合同成立
    E.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林某居住地

    答案:B,D,E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订立。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须是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4)要约须是受相对人承诺拘束的意思表示。所以选项A错误。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所以选项B正确。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所以选项E正确。

  • 第4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一项合同,张某将一辆二手汽车转让给李某。张某交货后李某迟迟不付钱,张某拟申请支付令。现知李某的住所地为甲地,张某的住所地为乙地,汽车交付地为丙地,合同于丁地签订,则张某应向哪地法院申请?(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的是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191条中所称的“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指的是根据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本案甲地基层法院有权管辖,故A选项正确。

  • 第5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