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A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B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D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题目
多选题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A

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B

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C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D

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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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洗钱罪规定()

    A、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B、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关于洗钱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七类
    B.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协助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协助的是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存在“明知”
    C.洗钱罪的成立不以上游犯罪的确定判决为前提
    D.被告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这属于洗钱罪中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洗钱罪的具体认定。参见《刑法修正案(六)》第16条。同时参见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第2条。

  • 第3题: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正确说法是:

    A:甲将自己受贿所得一块价值50万元的金表对乙谎称是走私进口的手表,以5万元的低价卖给乙,乙买下。乙没有洗钱罪的故意
    B:通过典当方式协助转换受贿犯罪所得的,也属于洗钱行为
    C:通过虚设债权方式,协助将金融诈骗犯罪所得换为“合法”财物的,属于洗钱行为
    D:通过买卖彩票方式,协助转换贪污犯罪所得的,不属于洗钱行为

    答案:B,C
    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4题: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追缴范围,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 A、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 B、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 C、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 D、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犯罪嫌疑人将电信网络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后,不予追缴的是()。

    • A、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 B、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 C、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财物的
    • D、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

    正确答案:D

  • 第6题:

    行为人实施诈骗犯罪后,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其中应当依法追缴的有()。

    • A、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 B、对方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
    • C、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 D、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正确答案:A,C,D

  • 第7题:

    《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其它情形之一的有()。

    • A、通过购买房产、土地、汽车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 B、通过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 C、通过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 D、通过买卖彩票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 E、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 F、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正确答案:A,B,C,D,E,F

  • 第8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以下哪种情形不能认定被告人对犯罪所得属于“明知”情形。正确答案()

    • A、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 B、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 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 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多选题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洗钱罪规定()
    A

    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B

    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C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D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追缴范围,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A

    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B

    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C

    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D

    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解释》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
    A

    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B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C

    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D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E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F

    协助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其它情形之一的有()。
    A

    通过购买房产、土地、汽车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B

    通过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C

    通过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D

    通过买卖彩票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E

    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F

    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刑法规定的4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对以下6种洗钱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二.是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三.是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四.是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五.是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六.是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 第13题:

    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以下哪种情况人民法院不予追缴:( )

    A.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B.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C.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
    D.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涉案财产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1)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2)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3)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4)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所以A、B、C项说法正确。根据第11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即人民法院并不对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财物进行追缴,而是通过其他诉讼解决,故D项不予追缴。

  • 第14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7类
    B.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协助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协助的是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存在“明知”
    C.洗钱罪的成立不以上游犯罪的确定判决为前提
    D.被告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这属于洗钱罪中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洗钱罪的具体认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6条。同时参见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第2条。

  • 第15题: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以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 A、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 B、他人无偿取得的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 C、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 D、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 E、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正确答案:A,B,C,D,E

  • 第16题:

    《意见》强调,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但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或者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一律()。

    • A、依法处置
    • B、依法追缴
    • C、依法追究
    • D、依法处理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下列情形中,应当依法追缴的是()。

    • A、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 B、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 C、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 D、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理解正确的是:()

    • A、协助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与其职业不符的财物
    • B、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移财物的
    • C、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 D、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解释》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

    • A、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 B、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 C、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 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 E、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 F、协助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正确答案:A,C,D,E

  • 第20题: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 A、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 B、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 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 D、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多选题
    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理解正确的是:()
    A

    协助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与其职业不符的财物

    B

    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移财物的

    C

    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D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理解。参见《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 第22题:

    多选题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A

    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B

    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C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D

    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六类行为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
    A

    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B

    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C

    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D

    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以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A

    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B

    他人无偿取得的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C

    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D

    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E

    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