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孙某与李某签订了购物合同,孙某签发了一张100万的支票给李某,后来李某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赵某,在经过了提示付款期限后赵某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曹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曹某向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孙某拒绝,则曹某可向李某、孙某行使追索权B 因为提示付款期限已过.曹某可直接向赵某行使追索权C 曹某只能在向付款人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D 孙某、李某仍须承担票据责任

题目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了购物合同,孙某签发了一张100万的支票给李某,后来李某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赵某,在经过了提示付款期限后赵某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曹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曹某向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孙某拒绝,则曹某可向李某、孙某行使追索权

B

因为提示付款期限已过.曹某可直接向赵某行使追索权

C

曹某只能在向付款人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D

孙某、李某仍须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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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单选题孙某与李某签订了购物合同,孙某签发了一张100万的支票给李某,后来李某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赵某,在经过了提示付款期限后赵某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曹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曹某向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孙某拒绝,则曹某可向李某、孙某行使追索权B 因为提示付款期限已过.曹某可直接向赵某行使追索权C 曹某只能在向付款人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D 孙某、李某仍须承担票据责任”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拾得一张汇票,伪造了汇票上的收款人甲公司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被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B.李某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C.李某有权向王某行使追索权

    D.李某无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D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被伪造入不承担票据责任;如果票据上没有伪造人的真实签章,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当然,伪造人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 第2题:

    张某为支付货款向李某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的支票。李某担心张某的信用,于是张某让其朋友陈某在该支票上写上了"保证"字样,并签上了陈某的名字。李某接收该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了安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则陈某的保证行为亦无效

    B.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保证行为无效

    C.如果安某到银行要求付款被拒绝,其可以向李某、陈某、张某行使追索权

    D.如果陈某在签署保证时附加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则当该条件未成就时陈某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3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A、B项表述错误。此外,陈某与孙某没有合同关系,D项表述错误。孙某将房屋事先出租给王某并已交付,导致李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孙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4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偿还借款2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
    解析:
    考查诉讼标的、反诉与诉讼请求的处理。《民诉解释》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在曹某与孙某侵权纠纷一案中,孙某提出曹某返还借款2万元:本诉是侵权纠纷,而反诉是借款合同纠纷,两个诉诉讼标的并不相同,孙某提出的反诉和本诉也没有牵连性。因此,CD错误,本题AB当选。

  • 第5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问:(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钱某只是古董的保管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钱某处分古董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2)孙某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而取得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而且其支付对价而取得古董。同时,钱某对古董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赵某的意思,而不属于非基于所有人意思的占有。孙某的取得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两者之间形成动产质押的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有关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属于“流质契约”,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无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因为钱某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 第6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清。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问: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钱某只是古董的保管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钱某处分古董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权处分行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所以,钱某与孙某之间达成的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2)孙某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而取得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而且通过有效交换,即支付对价而取得古董。同时,钱某对古董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赵某的意思,而不属于非基于所有人意思的占有。孙某的取得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两者之间形成动产质押的法律关系。根据有关的法律规三,动产质权须出质人将质物移转给质权人占有方能生效,故属于动产质押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属于流质契约,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如果有这种约定的,该约定应当认定为无效。所 (5)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支付。因为钱某与施工队之间有房屋修缮的承揽合同关系,由第三人赵某履行付款义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93条(无因管理)、《物权法》第208条(动产质权)、第211条(动产质权的流质契约之禁止)、《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有的考生认为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的是典当法律关系或者典权法律关系,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典权的标的物须为不动产,尽管典当的标的物为动产,但典当不同于质押,二者的区别并不是法律硕士考试的范围,所以本案例肯定考查的是质权,但可以强调一点,典当法律关系具有回赎期,但质押并不约定回赎期。第二,什么是流质契约?法律为何禁止流质契约?法律禁止流质契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权人以低值担保获取高额抵押物或者质物的所有权,避免债权人从中牟利。我国《物权法》第。186条和第211条规定了禁止流质契约条款,考生可以了解一下。第三,有关流质契约的规定和质权以占有作为生效的规定,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并无二致,只不过物权法区分了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

  • 第7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 B、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 C、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 D、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遏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无效。

  • 第9题:

    多选题
    施工队可以向()请求付款。
    A

    孙某

    B

    李某

    C

    任何人

    D

    赵某

    E

    钱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该案的正确处理结果是(  )。[2003年真题]
    A

    李某应将彩电交付赵某,李某对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B

    孙某应按时付清价款,彩电归孙某所有

    C

    孙某将该彩电退还李某,李某将价款退还赵某

    D

    李某将价款退还赵某,并对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违约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构成要件:①违约行为;②过错;③损害事实;④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本题中李某与赵某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有效,李某将该彩电交给孙某所有权发生转移,故彩电应归孙某所有;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李某因履行不能而承担违约责任。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拾得一张汇票,伪造了汇票上的收款人甲公司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被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有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B

    李某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C

    李某有权向王某行使追索权

    D

    李某无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签章被伪造的法律后果。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如果票据上没有伪造人的真实签章,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当然,伪造人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

    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

    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

    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某经营一个主营粤菜的个体餐馆,其雇佣的服务员孙某为客人齐某提供服务时,因与齐某曾有恩怨,故在见齐某已喝酒过量的情况下,将碱水当作白酒送到餐桌,致使齐某的喉咙被烧伤。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齐某可以李某与孙某为共同被告 B.齐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因为李某是餐馆的业主 C.齐某只能以孙某为被告,因为孙某具有故意 D.齐某可以李某为被告,李某承担责任后不得向孙某追偿


    正确答案:A
    根据《民诉意见》第45条规定,本题正确答案为A。李某在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孙某追偿,所以D说法不正确。

  • 第14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根据该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反诉。曹某与孙某的案件中,孙某提出的属于反诉的情形,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故C正确,ABD当选。

  • 第15题:

    甲公司和李某签订一单货物买卖合同,甲签发一张10万元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作为支付合同价款,但是李某迟迟拖延不履行合同。现在下列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的有:()

    A:李某请求甲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B:现李某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请求甲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C:假设李某将该票据送给程某,程某请求甲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D:张某所持票据已经超过出票日期2年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票据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与李某之间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甲公司可对李某进行抗辩,故A选项当选。B选项不当选。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本题中,李某将该票据送给程某,程某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李某,由于甲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抗辩,故可以拒绝向持票人程某付款,C选项当选。第17条第1项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故D选项当选。

  • 第16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反诉。曹某与孙某的案件中,孙某提出的属于反诉的情形,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故C正确,ABD当选。

  • 第17题: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CEO王某为支付向李某采购货物的购货款,签发了一张没有记载金额、收款人为李某、提示付款期限为3天、付款人为自己开户银行P银行的支票,并于当日将该票据交付给了李某。李某在票据金额上记载了金额100万元,并于7月1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王某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出示了拒绝付款通知书。
    王某签发的支票没有记载金额,对效力产生的影响是( )。

    A.李某未取得票据权利
    B.李某依法取得票据权利
    C.李某记载票据金额无效
    D.李某记载票据金额同王某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B,D
    解析:
    支票的金额可以授权补记,经出票人王某授权,李某记载票据金额有效。

  • 第18题:

    王某拾得一张汇票,伪造了汇票上的收款人甲公司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被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 B、李某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 C、李某有权向王某行使追索权
    • D、李某无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应当将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进行合并审理
    • B、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继续进行
    • C、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 D、本案为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李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宇通大客车,开车司机为赵某。客车行驶中与孙某驾驶的红旗小轿车相撞,致李某受伤。经认定,孙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可以向孙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

    李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

    李某可以向赵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

    李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李某与赵某、孙某的效力问题,正确的说法是(  )。[2003年真题]
    A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有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无效

    B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无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有效

    C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无效

    D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有效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即可成立。本题中两个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均一致且真实,两个合同均有效。

  • 第23题:

    多选题
    杨某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得由甲公司签发的面额2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杨某向张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以支付货款。后张某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又背书转让给何某。如何某在向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经查汇票上有“不得转让”的字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不得转让”是由甲公司所注,则票据的后续转让仍有效

    B

    若“不得转让”是由张某所注,则票据的后续转让仍有效

    C

    若“不得转让”是由张某所注,则何某在被银行拒绝承兑后,不能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D

    若“不得转让”是由甲公司所注,则何某在被银行拒绝承兑时,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两项,《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CD两项,第三十四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