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5周岁的高二学生甲把自己的价值1万元的掌上电脑捐给希望工程
甲把自己的电视机保管在乙处,乙因急需用钱,把电视卖与不知情的丙
乙是著名专家,甲以乙的名义向丙购买了手机一部,乙并不知情
甲欠乙1万元,甲因有事需外出很久,遂叫丙代为履行自己的债务,并未通知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