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夫妻二人能否分别以各自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
  • 第1题:

    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规定,成都公积金职工必须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第2题:

    夫妻二人能否分别以各自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的,所以夫妻双方不能以各自的名义贷款。

  • 第3题:

    婚前买房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已结清贷款6年。现以妻子名义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最低首付多少?


    正确答案: 可以,在贷款结清后,若以配偶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为二次贷款。现行青岛公积金二次贷款最低首付为60%,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青岛公积金二次贷款流程】。

  • 第4题:

    问答题
    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规定,成都公积金职工必须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贷款时,夫妻均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夫妻离异,无贷款一方可否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 要根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是否有承担偿还该笔贷款的义务来定,无贷款一方若不承担偿还该笔贷款的义务,就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否则就不能提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购买二手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是多少?

    正确答案: 可以,只要您符合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现行成都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5年(含)以下贷款利率为3.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25%。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现打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发现华夏银行贷款比较方便,不知能否到华夏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可以,华夏银行属于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之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夫妻俩名下各有一套住房,现打算在买一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能,您这种情况属于购买第三套住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婚前买房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已结清贷款6年。现以妻子名义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最低首付多少?

    正确答案: 可以,在贷款结清后,若以配偶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为二次贷款。现行青岛公积金二次贷款最低首付为60%,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青岛公积金二次贷款流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正确答案: 根据有关规定,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办理住房抵押时须以产权人及其共有产权人同意。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是选择住房置业保证担保方式的,应由夫妻双方(包括其他共有人)到现场共同办理抵押(反抵押)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其它方面?

    正确答案: 《条例》中明确住房公积金的专项用途是: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他用。在目前的情况下,公积金制度着眼于帮助城镇居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即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因此,对于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住房建设方面的贷款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目的和条件,不能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正确答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办理抵押时须经产权人及共有人同意。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由夫妻双方到场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有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其夫妻双方也均需到场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以个人名义首次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否超过46万?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应该怎么办?


    正确答案: 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所以不能超过46万元。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70%。

  • 第14题: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其它方面?


    正确答案: 《条例》中明确住房公积金的专项用途是: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他用。在目前的情况下,公积金制度着眼于帮助城镇居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即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因此,对于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住房建设方面的贷款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目的和条件,不能办理。

  • 第15题:

    夫妻俩名下各有一套住房,现打算在买一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能,您这种情况属于购买第三套住房。

  • 第16题:

    问答题
    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正确答案: 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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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以个人名义首次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否超过46万?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应该怎么办?

    正确答案: 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所以不能超过46万元。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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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已缴存公积金8个月,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还款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可以,武汉公积金人员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武汉公积金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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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

    正确答案: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若您们名下的房产贷款已还清且已卖出,即“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载已结清且“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结果为注销,一般可不计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广州住房公积金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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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能否多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解决职工购、建住房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重要手段,所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有在上次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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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能否二次申请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已连续6个月或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申请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结清了贷款,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咨询028-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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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08年跟老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现打算以自己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在买一套房子。不知是否算二套房?能否申请?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再次贷款必须自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被认定为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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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正确答案: 配偶一方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