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规则。”相关问题
  • 第1题:

    以下几种出资形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劳务出资
    B:管理技能出资
    C:信用出资
    D:知识产权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第2题: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哪些资产出资?


    正确答案: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及权利作价出资。

  • 第3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能够成为出资人(股东)出资的主要形式有()。

    • A、劳动
    • B、设备
    • C、知识产权
    • D、货币

    正确答案:B,C,D

  • 第4题:

    问答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的主要内容为?

    正确答案: 公司名称;
    公司登记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是否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公司法》对其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填空题
    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正确答案: 30%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规则。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论我国宪法关于分配制度的规定。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论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以及在具体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论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正确答案: 文化制度一向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有着丰富的内涵,其主要表现在:
    (1)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宪法修正案第18条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文化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国家发展教育事业。《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3)国家发展科学事业。《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4)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5)国家发展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缴纳出资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人缴纳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正确答案: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
    ①、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③、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 第14题:

    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正确答案:30%

  • 第15题:

    以下几种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劳务出资
    • B、管理技能出资
    • C、信用出资
    • D、非专利技术出资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问答题
    论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规则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主要有:
    1.法定义务规则。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由法律明文予以规定。
    2.正确履行。即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适当的标的。
    3.亲自履行。是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约定不明的履行。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以便合同的履行。
    5.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
    6.价格变动的履行。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哪种价格履行的问题。
    7.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H情势变更。是指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根本的变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这样的规则属于()。
    A

    强行性规则

    B

    义务性规则

    C

    指导性规则

    D

    禁止性规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论我国《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婚姻法有关夫妻人身关系的规定

    正确答案: 关于夫妻人身关系,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有夫妻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婚姻住所决定权、计划生育义务等四个方面的内容。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加规定,倡导夫妻应当互相忠实。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l7条实际上承认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2001年12月29日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l7条规定夫妻有生育权,并完善了有关夫妻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的立法。
    (1)夫妻姓名权
    (2)夫妻人身自由权
    (3)家事代理权
    (4)婚姻住所决定权
    (5)同居的权利和义务
    (6)计划生育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论我国婚姻家庭法有关夫妻扶养义务的规定。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有关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立法规定。

    正确答案: (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使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但未规定任何选择标准。(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侵权行为处理。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特殊原则。但这一规定有不尽合理之处(与日本和德国的有关规定比较即可看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但不可以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进行出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第23题:

    单选题
    以下几种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

    劳务出资

    B

    管理技能出资

    C

    信用出资

    D

    非专利技术出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论我国法律关于监护内容的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规定了监护的内容。《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这条规定比较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民法通则》的《意见》中,对监护的内容进行了细化。(1)人身方面的监护。监护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人身受到伤害;为其医治疾病;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被监护人;监督其学习、生活,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指定被监护人住所地;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享有交还被监护人的请求权——当未成年人被绑架、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人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对被监护人适度的惩戒权。(2)财产方面的监护。包括:制作被监护人财产清单——清点被监护人的财产并登记造册,制作财产目录;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管理、使用、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为监护人或其他人使用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代理被监护人与自己为民事行为;负责监护终止前的财产报告、清算及财产返还等。(3)代理活动。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是监护人的一个重要职责。监护人在代理参与民事活动中,他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就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监护人应当遵守《民法通则》有关代理人的要求,要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不得代理被监护人为赠与行为,不得滥用代理权或者做出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除民事活动外,涉及被监护人的诉讼活动和其他方面的活动,也应由监护人代理。(4)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权益时,应承担法律责任。理论上认为,下列几种情况下,监护人都应承担责任:第一,监护人违反义务对被监护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监护人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第三,监护人为自己消费并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四,给被监护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五,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利益相反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亲属或其他有监护资格人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选任其他人担任监护人或特别代理人。同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亦应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规定的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