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银行有权请求丙公司支付设备的价款
甲企业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支付的价款主张抵押权
乙银行有权对该套设备主张抵押权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甲公司因企业改制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乙公司对登记在丙公司名下一栋房产的归属提出异议,认为该房产应属乙公司所有。经咨询律师后,乙公司于8月8日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异议登记手续。8月10日,丙公司将该栋房产抵押给丁公司,以担保到期支付约定的货款,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9月8日,付款期限届至,丙公司无力支付,丁公司准备行使抵押权,乙公司提出异议,引起纠纷。经查,乙公司自办理异议登记后未再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6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不知道该设备已抵押的丙公司,钱货两清。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7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8题:
第9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抵押物出售而失去效力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无效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有效
乙银行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第10题:
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
可以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
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 (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第17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 (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第18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 (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第19题:
乙银行有权请求丙公司支付设备的价款
甲企业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支付的价款主张抵押权
乙银行有权对该套设备主张抵押权
第20题:
乙银行有权请求丙公司支付设备的价款
甲企业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将支付的价款主张抵押权
乙银行有权对该套设备主张抵押权
第21题:
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第22题:
第23题:
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
不能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
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