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
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
要求投诉人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认定为无效投诉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财政部门在投诉审查期间,认定投诉事项与采购人行为有关但采购人不是被投诉人的,应当要求投诉人将采购人追加为被投诉人。
第4题: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副本。
第5题:
财政部门经审查()提出的方式的投诉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并及时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6题: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日。
第7题:
财政部门;代理商
代理商;供应商
财政部门;供应商
供应商;财政部门
第8题: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9题:
供应商有权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人可以拒绝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
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财政部门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应当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所投诉事项已经过质疑
投诉人不是参加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的方式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和信息来源
第12题:
投诉处理结果
质疑答复
投诉书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等方便供应商投诉的事项
第13题:
第14题: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过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应当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
第15题: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下哪些内容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16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投诉事项或投诉请求不清晰的,应当()。
第17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投诉处理程序。
第18题:
《政府采购协议》规定,投诉应优先采用磋商的方式解决,供应商应在知悉或应知悉投诉事项起的()天内提起投诉,并通知采购机构。
第19题:
10
15
30
45
第20题:
10
15
30
40
第21题:
继续
中止
终止
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22题:
不予受理
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
要求投诉人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认定为无效投诉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
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终止投诉处理;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印章,且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