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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签订了“幕墙工程分包协议”,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幕墙工程质量不合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分包单位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B.分包单位就全部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C.总包单应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D.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96页
    由于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都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均应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向建设单位负责。如果分包工程发现问题,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分包工程已分包他人为由推卸自己的总承包责任,而应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 第2题: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


    A.建设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B.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施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D.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故选项D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 第3题:

    甲总承包单位与乙分包单位依法签订了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该专业工程质量不合格。关于该专业工程质量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5真题 )
    A.乙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B.甲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C.甲和乙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甲对建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第4题: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 A、独立承担各自的责任
    • B、不承担责任
    • C、承担适当的责任
    • D、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5题:

    问答题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G应各自承担哪些损失或费用(不考虑保险因素)?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的经纪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原有上在某行存入一定比例且不低于担保余额2%的保证金,并同意某行进行资金监管的要求。
    (3)所担保的贷款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其资本金的20倍,原则上单笔最高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4)在当地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业务规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钻凿井壁检查孔造成井壁漏水,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各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依法发包工程的责任
    2、委托监理的责任
    3、依法报批,接受政府监督的责任
    4、遵守国家的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责任
    5、提供资料,组织验收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质量控制的监控主体,对工程质量()
    A

    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

    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

    承担监理责任

    D

    与设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双方各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2)审批工作的延误。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均视为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设计人提交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后,按照设计人已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对待,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结清全部设计费。
    3)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照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A.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B.已开始设计工作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C.设计工作未全部完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超过一半时,支付该阶段全部设计费。
    (2)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1)设计错误。
    A.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B.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C.由于设计错误导致工程实际受到严重损失时,应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责任大小、合同约定的百分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3)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

    正确答案: (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 (5) 履行定金罚则(6)赔礼道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建设单位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1)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2)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移交有关资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总承包单位与乙分包单位依法签订了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该专业工程质量不合格。关于该专业工程质量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B.甲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C.甲和乙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甲对建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总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第14题:

    下列关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C.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需要先行赔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第15题:

    某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的施工交由分包单位完成。就分包工程的施工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C、应由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D、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16题: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 A、独立承担各自的责任
    • B、承担过错的责任
    • C、承担适当的责任
    • D、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问答题
    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有关人员应成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所谓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所谓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万以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有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有以下10种: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乙两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双方约定如出现质量问题各自承担50%的责任,后由于甲公司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而给建设单位代来了损失,建设单位要求索赔2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是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故而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B

    因约定各自承担50%,故乙公司只应对建设单位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

    C

    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则乙公司应先对2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

    D

    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乙公司才应先承担责任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 第21题:

    问答题
    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一)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收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利: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和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获得知识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7、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8、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法律责任:
    1、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8)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3、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受伤、残疾、死亡的;
    (2)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对这些行为应根据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有哪些情形?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法》第3章专门规定了“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这是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密切相连的问题: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从而不构成侵权的,行为人即不承担责任;而那些构成侵权的情形,如果对于损害之形成另有原因力存在或受害人存在过错的,减轻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具体而言,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类:
    (1)受害人的故意与过失
    《侵权责任法》第26条和第27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由于受害人系故意还是过失会在结果上产生很大的区别,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两种主观状态各自的认定作更深入的分析:
    ①受害人的故意。这是一种受害人明知其行为将导致自己遭受某种损害而仍然有意为之的主观心理状态。从过错角度而言,当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时,意味着损害结果是受害人所追求的,受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从因果关系而言,在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下,表明损害和受害人的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当由受害人承担全部损害。
    ②受害人的过失。受害人的过失主要是指,受害人没有采取合理的注意或者可以获得的预防措施来保护其身体、财产以及其他权益免受损害,以致遭受了他人的损害或者在遭受了他人损害后进一步导致了损害结果的扩大。
    (2)第三人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是指除受害人和侵权人之外的第三人,而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是指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所具有的主观过错。第三人过错的主要特征是主体上的特殊性,其过错形式则与其他类型的过错没有区别,包括故意和过失。“第三人过错”具有以下特点:
    ①过错主体是第三人。
    ②第三人与受害人、侵权人均没有过错联系。
    ③它是免除或者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律依据。
    (3)不可抗力
    《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对于不可抗力,我国《民法总则》第180条第3款将之界定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地震等,一些社会因素也可以构成不可抗力,如计划的变更等。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是指损害的后果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对损害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
    (4)正当防卫
    《侵权责任法》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的必要防卫措施。实施正当防卫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侵害行为的存在。
    ②防卫行为合法和适度。
    (5)紧急避险
    《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人财产损害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确定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首先应查明险情发生的原因,然后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如果险情的发生归因于人的行为或者人管理下的物件或活动,则应由该行为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个人可以是避险人、受害人、受益人或者其他人。
    ②如果险情的发生归因于自然力(如雷电引起火灾),避险人不负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依公平原则,让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行为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6)见义勇为
    《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的法律构成要件如下:
    ①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
    ②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
    ③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
    ④行为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建设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建设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正确答案: 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资料,相邻建筑地下工程有关资料;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压缩合约工期;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费用;不得明示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东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