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北京公司于2005年8月7日(当日的邮戳)以平信方式向深圳公司发出要约,予以某一价格出售一定数量的服装给深圳公司,并言明深圳公司在10日内答复有效。信内未载明日期。深圳公司于8月10日收到该信,因此时深圳公司在与另一家公司磋商合同事宜,至8月19日磋商失败才急忙向北京公司传真发出承诺的通知。北京公司在收到传真后未作任何表示,后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A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B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有效要约,因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

题目
单选题
北京公司于2005年8月7日(当日的邮戳)以平信方式向深圳公司发出要约,予以某一价格出售一定数量的服装给深圳公司,并言明深圳公司在10日内答复有效。信内未载明日期。深圳公司于8月10日收到该信,因此时深圳公司在与另一家公司磋商合同事宜,至8月19日磋商失败才急忙向北京公司传真发出承诺的通知。北京公司在收到传真后未作任何表示,后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
A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

B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有效要约,因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

C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但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

D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相似考题

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以每个2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出售5000个计算器,要约中写明该要约不可撤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于1月1日以挂号信方式发出该要约,预计1月6日到达乙公司。1月3日,甲公司以快递方式发出一封通知取消该要约,预计1月sa到达乙公司。结果由于某些原因,该要约和取消该要约的通知于1月7日同时寄达乙公司。由于要约的取消通知未能在要约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该要约生效.并依其明示,不可撤销B.乙公司收到甲公司要约后,认为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不错,但因近来才购买了大量计算器,于是乙公司将甲公司的要约转寄到与自己一直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丙公司,丙公司收到后在要约的承诺期限内向甲公司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即成立买卖合同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要约后,回复甲公司说由于本公司近来才购买一批计算器,故希望能够以20元每个的价格购买3000个计算器。由于乙公司的回复对甲公司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要约失效D.在甲公司要约到达乙公司后,计算器市场行情看好,甲公司即发出撤销要约盼通知,于1月15日到达乙公司。同时,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说希望以20元每个的价格购买8000个计算器。由于甲公司已经在要约中写明该要约不可撤销,刘该要约不可被撤销,依然有效

更多“北京公司于2005年8月7日(当日的邮戳)以平信方式向深圳公司发出要约,予以某一价格出售一定数量的服装给深圳公司,并言明”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参考答案:A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3题:

    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 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10月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
    A. 10月20日10月16日
    B. 10月16日10月16日
    C. 10月20日10月14日
    D. 10月16日10月20日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因而要约应于10月20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根据本法第24条的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案中,信件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应该是承诺的起算日期。故选C。

  • 第4题:

    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10月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 A、10月20日、10月16日
    • B、10月16日、10月16日
    • C、10月20日、10月14日
    • D、10月16日、10月20日

    正确答案:C

  • 第5题:

    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声称作出承诺的时间为5月1日,乙公司于3月15日收到该要约,并于3月20日向甲发出拒绝电报,甲公司于3月25日收到该拒绝电报。后来乙又反悔,于4月10以信函方式通知甲公司愿意接受其要约。甲公司又于4月21日向乙公司发去通知,可以按原要约与乙公司进行合作。乙公司于4月28日收到甲公司的此一申请时立即向甲公司付出购买甲公司货物的货款。甲公司于3月1日发出的要约是否是可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甲公司发出的邀约是属于不可撤销的邀约,因为要约人在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承诺期限来表明了合同是不可以撤销的。

  • 第6题: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件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快件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甲、乙之间()。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达成了一致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甲公司欲出售一批零配件给乙公司。2009年11月16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该信末尾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16日。信件于2009年11月18日发出,邮戳日期是2009年11月18日。要约中所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2天,信件于2009年11月21日到达乙公司处。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日期和乙公司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分别应为()。

    • A、11月16日和11月16日
    • B、11月18日和11月16日
    • C、11月21日和11月21日
    • D、11月21日和11月16日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声称作出承诺的时间为5月1日,乙公司于3月15日收到该要约,并于3月20日向甲发出拒绝电报,甲公司于3月25日收到该拒绝电报。后来乙又反悔,于4月10以信函方式通知甲公司愿意接受其要约。甲公司又于4月21日向乙公司发去通知,可以按原要约与乙公司进行合作。乙公司于4月28日收到甲公司的此一申请时立即向甲公司付出购买甲公司货物的货款。甲公司于3月1日发出的要约是否是可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 甲公司发出的邀约是属于不可撤销的邀约,因为要约人在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承诺期限来表明了合同是不可以撤销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一拟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5日到达B公司。B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但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该快件于10月20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已将该批羊毛出售,因此未做任何答复。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

    B公司所发出的快件属于绝对无效的承诺

    B

    双方之间合同成立

    C

    如果A公司在10月20日收到B公司回复快件时立即拒绝,B公司的承诺无效

    D

    A公司要约有效期自10月5日起算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11题:

    单选题
    北京公司于2005年8月7日(当日的邮戳)以平信方式向深圳公司发出要约,予以某一价格出售一定数量的服装给深圳公司,并言明深圳公司在10日内答复有效。信内未载明日期。深圳公司于8月10日收到该信,因此时深圳公司在与另一家公司磋商合同事宜,至8月19日磋商失败才急忙向北京公司传真发出承诺的通知。北京公司在收到传真后未作任何表示,后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
    A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

    B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有效要约,因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

    C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但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

    D

    深圳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本题中,北京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要约,信件也未载明日期,因此承诺期限应从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即从2005年8月7日起算,承诺期限为10天,深圳公司于8月19日作出承诺已过承诺期。而北京公司对此未做任何表示,即未对该新要约作出承诺,所以合同不成立。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建筑材料。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拟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到达乙公司。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

    B

    与要约同时

    C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

    E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后


    正确答案: D,E
    解析:

  • 第13题:

    2005年2月,甲公司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要约,要约于2月23日到达乙公司。乙公司意欲承诺,但看到信件中标明“本要约5日内答复有效”。该信件中载明的时问为2月19日,寄出方邮局邮戳日期为2月20日,到达方邮局的邮戳日期为2月22日。该承诺的起算时问应为( )。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北京公司与上海公司在贸易洽谈会上达成订立合同的初步意向。洽谈会结束后,北京公司于8月7日以信件方式(当日邮戳)向上海公司正式发出要约,欲以一定价格出售一批机器给上海公司,并言明,上海公司可在10日内答复。信件内未载明日期。上海公司于8月9日收到该信件。因此时上海公司正与宁波公司磋商合同订立事宜,及至8月18日,因与宁波公司的磋商失败,才急忙向北京公司用传真发出承诺通知。北京公司收到传真后,未做任何表示。后因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
    B.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北京公司未做任何表示
    C.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但北京公司不做任何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
    D.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北京公司不做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承诺期限问题。依《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故本题中,北京公司的要约所规定的10日承诺期限应自8月7日起算,至8/I 17日止。上海公司于8月18日发出接受要约的通知,为超过承诺期限的通知,依《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因要约人北京公司未做任何表不,故上海公司的通知应为新要约,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 第1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建筑材料。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拟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到达乙公司。

    A、在要约达到乙公司之前
    B、与要约同时
    C、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前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
    E、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后

    答案:A,B
    解析:
    要约撤回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16题: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 C、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单选题
    A公司于2014年10月1日给B公司发电子邮件,称本公司有一批电子元件欲出售,单价800元,5日内保证有货,款到后立即发货。B公司收到邮件后,立即于当日给A公司回复邮件,表示愿意购买,并表明货物必须于10月11日之前送到,对于货款只同意单价500元,而且已经通过银行汇给了A金司。A公司当日收到电子邮件,10月2日收到银行汇款。收到汇款后,A立即通知B,货物只能按照单价800元出售,请及时补齐货款,货款到位后发货。B收到A的通知后于10月3日回电子邮件表示:单价500元是自己的最高报价。B的通知到达A公司后,由于秘书的疏忽,A公司老板没有及时看到B的回复,直到10月5日才看到。A公司老板表示接受B的报价,但提出要签订正式的合同书。于是A公司遂以双方电子邮件的内容为基础草拟了合同书。10月6日,A公司董事长在位于北京的营业所内签字,并将合同书寄给了B公司,同时将元件交C运输公司交给B公司。因为此时,B公司老板在深圳出差,B公司遂派人将合同书送往深圳。B公司董事长于10月9日在合同书上签字,并于之前10月8日收到该批货物。A公司于2013年10月1日给B公司发的邮件,以及B公司的回复分别属于(  )。
    A

    要约邀请承诺

    B

    要约要约C要约邀请要约

    C

    要约承诺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欲出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后,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可以被撤回?()
    A

    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该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

    撤回要约的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

    C

    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该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

    撤回要约的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

    在收到承诺前到达乙公司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22题:

    问答题
    2009年10月,北京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签订了购买100台彩电的合同。深圳公司先提供50台彩电后,北京公司检验认定质量不合格予以退货,但50台彩电货款已付。深圳公司自知本公司提供合乎要求的产品已属于不可能,就向北京的公司提议,邀请青岛某公司供货,货款由北京公司汇付青岛公司账户。 北京公司与青岛公司均表示没有异议,双方虽然曾经约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但双方终未签订书面合同。3个月后,青岛公司如期完成供货,质量经过北京公司检验合格并收货。但北京公司将货款汇付青岛公司指定的账户时,扣除了支付给深圳公司的50台不合格彩电的货款。青岛公司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该部分货款。北京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与青岛公司没有书面合同关系,订购彩电合同是与深圳公司签订的,只是代深圳公司支付货款,因此,有权减除支付给深圳公司的货物的价款。青岛公司律师认为,北京公司、深圳公司、青岛公司三方在深圳公司供货有困难时,约定由青岛公司履行供货义务,这一约定与北京公司与深圳公司的前合同没有关系,虽然这一约定未以书面形式确定,但青岛公司如期完成供货,而且北京公司也已验收。因此,北京公司应该按约定付足贷款。北京公司与深圳公司关于前50台彩电的债务与青岛公司无关,北京公司私扣贷款是违约的。北京公司与青岛公司之间没有按照约定的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能否成立?

    正确答案: (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合同法)第36条又对此作了补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在本案中,青岛公司已履行了交付彩电的义务,并且北京公司也已经接受货物。因此,该合同已经有效成立,不能以该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声称作出承诺的时间为5月1日,乙公司于3月15日收到该要约,并于3月20日向甲公司发出拒绝电报,甲公司于3月25日收到该拒绝电报。后来乙公司反悔,于4月10日以信函方式通知甲公司愿意接受其要约,甲公司又于4月21日向乙公司发出通知,可以按原要约与乙公司进行合作,乙公司于4月28日收到甲公司的此一申请时立即向甲公司付出购买甲公司货物的货款。甲公司于3月1日发出的要约是否是可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 甲公司发出的邀约是属于不可撤销的邀约,因为要约人在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承诺期限,这表明了要约不可以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持有乙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继续收购的,仍有权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

    B

    甲公司继续收购的,应以要约方式进行,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

    C

    甲公司继续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必须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

    D

    甲公司继续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可以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


    正确答案: C,B
    解析: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有以下规定:①收购人通过协议收购,在一个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但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权益披露;②协议收购超过30%的,超过部分应以要约方式进行,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③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如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