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销售的石脑油、燃料油按适用税率征税
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免征消费税
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免征消费税
购进石脑油、燃料油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根据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取消汽油、柴油税目,新增的消费税税目为()。
第5题: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征收消费税。
第6题:
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第7题: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第8题: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
第9题:
以蒸馏酒或食用酒为酒基,具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洒,按“其他酒”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自2011年10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
自2011年10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退还所含消费税
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生产企业销售给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照常征收消费税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成品油生产企业开具的石脑油、燃料油专用发票()带清单。
第16题:
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消费税处理正确的是()
第17题:
汽油、石脑油、柴油、燃料油等为()。
第18题:
石脑油、燃料油使用企业申报消费税时以下选项应按月报送的有()。
第19题:
下列关于消费税征税环节特殊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20题:
第21题:
照章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先征后退
消费税即征即退
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第22题:
对外销售的石脑油、燃料油按适用税率征税
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免征消费税
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免征消费税
购进石脑油、燃料油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第23题:
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其纳税地点为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卷烟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除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时要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第24题: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成品油生产企业自产自用的成品油,应视同销售计征消费税
对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对国产石脑油免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