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委托代理的终止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甲如取消委托,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取消委托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甲取消委托给乙造成损失,甲应承担民事责任
第1题:
甲与乙是某公司职工,两人同住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派遣甲去公司设在北京的办事处工作6个月。甲在临行时,将自己的一个台式电脑交给乙保管和使用。两个月后,甲给乙打电话,说自己在北京买了一台DELL”牌笔记本电脑,家中的那个台式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本公司的另一员工丙得知该消息后,找到乙,表示愿意买下甲的那个台式电脑,但是又不愿多出钱。因此,丙便对乙说:你可以打电话告诉甲,说他台式电脑的显示器出了毛病,图像有点模糊,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乙当时有点犹豫,但是考虑到自己和丙的关系非常好,因此便按照丙的意思给甲打了电话。甲信以为真,便电话告诉乙说,如果电脑的显示器坏了,可以降低价格把电脑卖掉。于是,乙便以1000元的低价将甲的台式电脑卖给了丙。甲从北京返回后,得知事情真相,要求丙返还台式电脑。丙答复说,5天前已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丁。经查,丁买下电脑时对以上情况并不知情,2000元的价格与市价相差无几。问:
(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
(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什么责任?
(3)丁能否取得对台式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本案中:
(1)乙与丙之间买卖电脑的行为属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
(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恶意串通的行为无效,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丁能够取得台式电脑的所有权。因为丁对于上述情节不知情,是善意第三人,并且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获得所有权。
本题主要考查无效民事行为的知识和有关代理的知识。对本案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对乙方行为的本质的认识:
首先,我们应认识到乙、甲之间的关系是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作为保管人和代理人的乙,对被代理人甲负有忠实和注意义务,在其从事代理行为时,应从甲的利益出发,尽到适当的注意,处理好甲委托的事务。
其次,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民事行为,其行为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除特殊情况外,民法禁止代理人的自己代理行为和双方代理行为,同时民法也禁止代理人的懈怠和诈害行为的发生。本案中的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诈害被代理人甲方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有关:“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第52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规定,乙与丙之间买卖电脑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代理人乙和第三人丙对被代理人甲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再次,乙与丙之间买卖电脑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因此,丙并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应向甲返还。但其向丁转让电脑的行为,因丁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并通过支付合理对价的方式占有了电脑,根据民法中有关善意取得的规定,丁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而获得电脑的所有权。至于甲的损失则由乙、丙负连带赔偿责任。
重点提示:
(1)注意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的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的理解。
(2)注意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无效免责条款以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规定。
(3)注意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与实践中购买赃物等不同的法律效果
第2题:
甲委托乙购买惠普牌电脑,乙擅作主张买了苹果牌电脑。甲拒收,乙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拒绝受领的行为合法,乙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
B.甲、乙之间无书面委托书,委托关系不成立
C.乙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因为是为了甲的利益
D.甲不得拒绝受领,因为乙有代理权
第3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脑,乙未经甲同意将该电脑以市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脑,后可向乙追偿
B.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脑
C.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脑所得的款项
D.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脑
第4题:
下列各项属于合同的变更的是( )。
A.甲将自己与乙之间的合同变更为甲和丙之间的合同
B.甲与乙订立合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由于笔记本电脑缺货,合同更改为购买台式电脑
C.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定价1万元,后甲把货款更改为5000元
D.甲欲借乙的自行车,乙自行车已经出借,便从丙处借来一辆代替
第5题: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钢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钢材,于是电话告诉乙解除委托,乙不同意。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单方解除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可以单方解除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C.甲可以单方解除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D.甲无权单方解除委托,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第6题:
16岁的中学生甲到乙电脑城购买新开发上市的电脑,有A、B两个型号,价格均为2万元,甲表示将购买其一,先付2000元作为押金,究竟购买具体哪一型号,明日再通知。甲回家后告知其母丙,丙对甲未经其允许擅自购买贵重物品的做法甚为不悦,但是考虑到甲学习之便确实需要一台电脑,于是勉强承认甲的购买行为,同时表示对于A、B何种类型为佳,甲可以自己决定。甲与同学商量后,通知乙选择A型电脑,甲支付价金受领电脑后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的品质,经其母丙同意后,向乙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付的价金。
问题:试说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7题: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甲委托乙购买惠普牌电脑,乙擅作主张买了苹果牌电脑。甲拒收,乙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第11题: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电脑,乙已为购买电脑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发现自己急需的电脑通过其他的途径很容易取得,便电话告知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第12题:
甲应当向丙付款
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
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
第13题:
甲需要一台电脑,便到乙电脑城购买。由于乙电脑城暂时缺货,甲便先向乙电脑城预付了电脑款2000元,商定两天后来取货。甲回到家,发现一远房亲戚来家做客,并带给自己一台电脑。甲便决定不再从乙电脑城买电脑。第二天,在甲前往乙电脑城要求退款的途中,丙违章开车,将甲撞死。
请问:
(1)在本案中,有哪些民事法律事实?
(2)分析这些民事法律事实的性质。
民事法律事实必然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可以将题目中发生的事和作出的行为一一列举,然后找出符合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最后再从中选出民事法律行为。
(1)在本案中,存在如下民事法律事实:第一,甲乙之间买卖电脑合同法律关系;第二,甲的亲戚赠与甲电脑的赠与合同法律关系;第三,丙将甲撞死的侵权法律关系。
(2)在这些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甲乙之间买卖电脑的行为以及甲的亲戚和甲的赠与合同行为;属于不合法行为的是丙将甲撞死的侵权行为。
第14题:
甲代理乙购买电脑,如果甲明知其朋友出售的电脑是假货,仍与其串通购买并谎称真货交给乙,从中渔利。则对此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自己承担责任
B.乙自己承担责任
C.甲和其朋友负连带责任
D.乙和甲共同承担
第15题:
甲、乙系同事,甲出资3000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6个月后,甲发现电脑不见了,乙告知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但实际情形是,乙因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丙,得借款6000元.后因乙到期无力还款,丙以65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丁.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丙对乙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甲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D.丁基于善意取得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第16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与丙签订合同,购买了10台电脑。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甲应当向丙付款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
C.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D.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
第17题: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电脑,乙已为购买电脑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发现自己急需的电脑通过其他的途径很容易取得,便电话告知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项论述是正确的?( )
A.该委托代理的终止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B.甲如取消委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C.取消委托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D.甲取消委托给乙造成损失,甲应承担民事责任
第18题: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钢材,并且约定了相应的报酬。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钢材,于是电话告诉乙解除委托,乙不同意。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单方解除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可以单方解除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C.甲可以单方解除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D.甲无权单方解除委托,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支付报酬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与丙签订合同,购买了10台电脑。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第22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为此与丙签订了购买10台电脑的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第23题:
甲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因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止,丙完全可以拒收该电脑
因为丙在乙死亡后没有及时通知甲不要再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因此丙必须收下甲购买的电脑
如果丙接受了该台电脑,则甲与乙的委托合同变更成为甲与丙的委托合同,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只有在丙不同意接受该台电脑时,甲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才因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止
第24题:
甲旅行社的发函属于要约
甲旅行社拒绝接受乙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
甲旅行社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甲旅行社拒绝接受乙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