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涉外破产案件的破产宣告效力的不同理论和实践。”相关问题
  • 第1题:

    普及破产主义,是指一国所作的破产宣告具有域外效力,将破产人国内外所有的财产,均划归破产人的财产。表现在立法上,多规定有条件地承认外国关于公司破产的宣告。()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属地破产主义认为一国所作的破产宣告具有域外效力,将破产人国内外所有的财产,均划归破产人的财产。表现在立法上,多规定有条件地承认外国关于公司破产的宣告。()


    参考答案:错误

  • 第3题:

    林彪事件的发生,在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在理论和实践上的()。

    • A、破产
    • B、中断
    • C、结束

    正确答案:A

  • 第4题:

    在破产制度上,对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产生的理论和实践有()

    • A、普及破产主义
    • B、地域破产主义
    • C、折中主义
    • D、国籍破产主义
    • E、身份破产主义

    正确答案:A,B,C

  • 第5题:

    简述破产宣告条件。


    正确答案: ①债务人自己申请宣告破产,并达到法定破产界限的;
    ②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不具备不予宣告破产或者中止破产程序的情况;
    ③整顿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整顿的;
    ④企业在整顿期间、出现了法定情形,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 第6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所存在的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学说。


    正确答案: ①普及破产主义:又称单一破产制,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后无须再在别国宣告破产,具有把破产人在不同国家的财产统统归入破产财团并置于破产管理人占有之下的效力,破产管理人依该国法律在破产人的所有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的一种制度。
    ②地域破产主义:又称复合破产制,一国法院已对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排除另一国法院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
    ③折衷主义:即兼具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 第7题: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以下关于这种可转换性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权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 B、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 C、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 D、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关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主要有什么不同的主张?

    正确答案: (1)破产的域外效力,指在异国宣告的破产是否对位于它国的财产或居住于它国的人具有约束力的问题。
    (2)对于破产的域外效力,有三种不同的主张和规定:①普及破产主义。其理论基础有以下几种:当然含有普及性质说,总括的继承债务人的财产说,破产财团当然形成法人说,法律上的互相义务说,代理关系说。②属地破产主义。其理论基础有:安全秩序说,意思解释说,强制性说。③折衷主义。它实际上是当代的一种趋势,即力求把普及主义和属地主义结合起来,充分扩大自己的优势,减少各自的不利之处。为保护本国债权人的利益,许多国家采取了双重做法:一方面,尽可能地将本国的破产宣告效力扩及国外;另一方面又不大倾向于承认外国破产宣告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名词解释题
    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

    正确答案: 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一)概念:指法院认定债务人已具备破产事由,并宣告其破产的司法行为。
    (二)效力:
    1、对债务人及其行为的效力:第一、债务人成为破产人;第二、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第三、有关人员的留守义务;
    2、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一是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二是该财产作为一个集合体,受到破产法的保护。3、对债权人的效力:一是破产宣告前,所有债权均处于冻结状态,债权人因该宣告而获得行权之许可;二是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三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宣告条件。

    正确答案: ①债务人自己申请宣告破产,并达到法定破产界限的;
    ②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不具备不予宣告破产或者中止破产程序的情况;
    ③整顿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整顿的;
    ④企业在整顿期间、出现了法定情形,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破产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终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程序,也叫破产还债程序,下列不属于破产三大程序的是()。
    A

    破产申请和受理

    B

    破产宣告

    C

    破产分析

    D

    破产清算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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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破产宣告具有该破产股份有限公司丧失对公司财产管理处分权的法律效力。 ( )


    正确答案:√

  • 第14题:

    单一破产制是指()

    • A、每一项破产只对一个当事人发生效力
    • B、每一项破产宣告只对同处于一个国家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 C、一项破产只要在一国被宣告,即可将债务人的分散于各国的财产集中于统一的破产财团
    • D、只要采单一破产制,这种破产宣告的效力便得为其他国家都予承认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

    • A、破产宣告—变价和分配—终结
    • B、破产申请-法院受理
    • C、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宣告
    • D、破产申请-破产宣告-破产终结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关于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 B、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
    • C、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 D、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
    • E、许多国家采折衷主义,即兼采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正确答案:A,D,E

  • 第17题:

    谈谈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⑴与破产财产相联系的个案审理,应当中止诉讼程序;
    ⑵中止与破产程序相冲突的民事执行程序;
    ⑶债务人实施的与破产还债相矛盾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

  • 第18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一)概念:指法院认定债务人已具备破产事由,并宣告其破产的司法行为。
    (二)效力:
    1、对债务人及其行为的效力:第一、债务人成为破产人;第二、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第三、有关人员的留守义务;
    2、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一是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二是该财产作为一个集合体,受到破产法的保护。3、对债权人的效力:一是破产宣告前,所有债权均处于冻结状态,债权人因该宣告而获得行权之许可;二是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三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 第19题:

    单选题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
    A

    破产宣告-变价和分配-终结

    B

    破产申请-法院受理

    C

    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宣告

    D

    破产申请-破产宣告-破产终结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谈谈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⑴与破产财产相联系的个案审理,应当中止诉讼程序;
    ⑵中止与破产程序相冲突的民事执行程序;
    ⑶债务人实施的与破产还债相矛盾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所存在的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学说。

    正确答案: ①普及破产主义:又称单一破产制,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后无须再在别国宣告破产,具有把破产人在不同国家的财产统统归入破产财团并置于破产管理人占有之下的效力,破产管理人依该国法律在破产人的所有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的一种制度。
    ②地域破产主义:又称复合破产制,一国法院已对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排除另一国法院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
    ③折衷主义:即兼具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在破产制度上,对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产生的理论和实践有()
    A

    普及破产主义

    B

    地域破产主义

    C

    折中主义

    D

    国籍破产主义

    E

    身份破产主义


    正确答案: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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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申请宣告破产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 ⑴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已届清偿期,未到清偿期的债权人不能请求宣告债务人破产;
    ⑵债务人确实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客观事实,如果无此事实,债务人尚有支付或履行债务的能力,只是未按期清偿债务,仍属于一般的债务纠纷,不能申请宣告破产。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