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1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题目
问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1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而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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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19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开标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指出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更多“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工程项目为一栋25层高层建筑,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业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并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础工程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
    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现场监理机构工作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在开工前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以及基础工程公司的资质情况,并准备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和图纸会审。
    问题:
    1.监理人员对设计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2.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3.总监理工程师准备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和图纸会审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4.对基础工程公司的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监理人员对设计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应按以下方式处理: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的基本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更,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
    3.总监理工程师准备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和图纸会审不妥当。
    理由: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4.基础工程公司属于分包公司。
    (1)分包公司的资质审查的程序如下:
    ①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关资料;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③符合要求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2)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②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③类似工程业绩;
    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 第2题:

    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将其分为十个施工合同段、两个监理合同段,并公开招标选择十个施工单位和两个监理单位。正大监理有限公司和光华监理公司两家监理单位已通过投标获得了此项目的监理任务。
    【问题】5、“在编制投标文件期间,对某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只需向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请问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5、不正确。招标人应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统一书面答复,并将该书面答复发给所有的投标人。

  • 第3题: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主板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公司是外系统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有5人组成,其中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办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2)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系统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是招标投标法明确禁止的。

  • 第4题:

    背景材料:某集团公司新建一综合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6层,框架筒体结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工程由B公司分包,建设单位委托C监理公司承担指定的监理任务。施工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某集团公司新建一综合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6层,框架简体结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工程由B公司分包,建设单位委托c监理公司承担指定的监理任务。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

    • A、见证取样检测
    • B、试验
    • C、复验
    • D、外观检查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14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査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质量事故调査组应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理由:此事故属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2)监理单位可以参加调查组。理由:事故的发生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査组,参与事故的调査;若监理方有责任,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本案例中的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造成的,监理方无责任。

  • 第7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2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終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正确答案: (1)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单位停止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
    (2)要求承包单位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
    (3)要求承包单位在規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

  • 第8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1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而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正确答案: 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做的工作: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
    (2)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3)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在24h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

  • 第9题:

    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组成部分,也是投标人编制监理投标文件,实施监理服务的依据之一。

    • A、投标人须知
    • B、合同文件
    • C、监理大纲要求
    • D、工程技术文件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2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終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是。理由:合同履行中,双方所签书面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2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終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应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应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理由:属一般质量事故。
    (2)监理单位应该参加。理由:该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造成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2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終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包括:①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②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③不妥之处:招标办主持开标会。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④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重庆市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0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此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问题】


    1.监理机构承接工程类项目招标时,通常的监理工作要求有哪些?


    2.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监理机构承接工程类项目招标,通常的监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人作为建设工程中重要的一方应当依法履行其法定的义务。监理人的工作要求包括监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监理人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监理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授权委托的要求,履行其合同义务。如,发包人要求监理人报送所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3)监理人在工作中应符合勤勉和保密要求。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方式与专业的技能,为发包人提供与其监理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监理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资料所有人同意,不得泄露与工程和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2.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0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不妥之处: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监理酬金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再行修改。


    3.(1)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


    (2)理由:《招标投标法》第1 8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违背了公平性原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 第14题: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主板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公司是外系统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有5人组成,其中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办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第15题:

    某集团公司新建一综合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6层,框架简体结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工程由B公司分包,建设单位委托c监理公司承担指定的监理任务。隐蔽工程在验收前,应由()通知有关单位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o

    • A、建设单位某集团公司
    • B、监理单位c公司
    • C、施工总承包单位A公司
    • D、分包单位B公司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下列与监理招标三个特点不符的一项是()。

    • A、招标宗旨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
    • B、报价在选择中居于次要地位
    • C、邀请投标人较少,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 D、选择监理单位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且投标人越多越好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某集团公司新建一综合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6层,框架简体结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工程由B公司分包,建设单位委托c监理公司承担指定的监理任务。3.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o()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14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指出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3)不妥之处:由招标办主持举行开标会。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召开。4)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
    (2)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公告在合同法律制度中属于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遨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因此,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钓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 第19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2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終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包括:①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②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③不妥之处:招标办主持开标会。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④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 第20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1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而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理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与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2)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
    理由:仲裁与诉讼均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只有在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同时,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原则,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21题: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招标时,A、B、C、D共四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A、B、C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A、B、C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以中标单位再次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A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14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正确答案: (1)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所以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
    (2)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如下工作:1)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审核签认;2)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3)对技术处理结果组织检查、验收、签认;)4)要求事故单位编写事故处理报告;5)签发工程复工令。
    (3)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1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而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指出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不妥之处:由招标办主持举行开标会。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开标会。
    4)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不予补偿。
    理由:招标公告在合同法律制度中属于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因此,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有关公开招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建设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工程监理单位参加投标

    B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中优选中标人

    C

    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

    D

    准备招标、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大,招标时间长,招标费用较高。

    E

    国有资金占控股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项目可以规避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监理任务。


    正确答案: C,E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