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监理方不能接受业主代表要求扣除1%的监理费作为罚金。
理由:该质量事故是承包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不是由于监理的错误指令造成的,故责任在承包方,不属于监理方责任。
2.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监理合同的,其组成如下: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合同标准条件;③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3.(1)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补偿管沟剥露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隐蔽工程通常不论是否已经经过验收,当监理工程师提出剥露或开孔重新检验隐蔽工程的情况下,承包方都应当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剥露。至于因剥露而发生的费用及时间的补偿,则要看检查的结果如何来决定:若检验合格,则发包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检验不合格,则承包方应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监理工程师对本问题的处理应当是:费用不给予补偿,工期不予顺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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